夫妻共同借債,後離婚,債權債務都歸丈夫,妻子還要承擔責任嗎

2022-01-09 03:40:02 字數 5926 閱讀 6329

1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離婚時,可以協議分割共有債務,可以約定一方承擔全部共有債務,但是這份協議不能對抗第三方合法權益。

債權人可以依法起訴離婚的夫妻倆主張債權。

《婚姻法》規定: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2樓:張偉傑律師

承擔責任後向丈夫追償。

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

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後,基於離婚協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

3樓:敖敏

如果是協議離婚就不用,但按法律來說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中所欠下的離婚後夫妻雙方都要承擔責任。

4樓:霾

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中所欠下的就要承擔責任。

5樓:

兩個兩個人協商,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就平攤

6樓:匿名使用者

看怎麼離婚的,如果是法院判的就沒有

7樓:

要呀,因為是夫妻共同的

8樓:

夫妻雙方有協議的不承擔責任

夫妻離婚後,丈夫離婚後債務,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9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您好!需要確定幾個因素,看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麼妻子也是需要承擔的,主要因素有四個:1.

時間特徵;2.行為特徵;3.債務的性質;在效力上的特徵;具體的可參照下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時,男女雙方需共同償還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而舉債主要是為了維持生活的需要。那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徵是什麼

1、時間特徵。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夫妻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之日止的期間之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舉債是為了今後的婚姻生活所用,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行為特徵。夫妻共同債務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債務和經營性債務兩大類。生活性債務主要是夫妻雙方為了維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體內容包括共同生活、養育子女、贍養老人等;經營性債務是夫妻雙方從事的為了增值共同財產的經營性活動形成的債務。

3、債務的性質。由於夫妻財產關係除非有特別約外定,是一種共同共有關係,從而決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為連帶債務,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負有對共同債務的全部給付義務,夫妻一方給付後有向另一方追償的權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徵。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於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對其全部共同債務的給付義務,而不區分夫妻雙方之間的債務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2、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此處因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包括從事工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購買生產資料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並不是只要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第一種是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第二種是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

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故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為夫妻共同債務。

3、因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期間因醫療費用所負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接受醫治的病人身份,具體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負有法定義務的人,如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5、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了自身更好的發展等原因參加教育、培訓需要支付費用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6、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生活交往中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參加婚禮等隨份子就屬於常見的一種形式。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之間不僅可以對財產分配做出約定來解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屬問題,還可以通過雙方約定劃分婚姻關係期間的債務,此時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劃分優先適用約定。此時,只要是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在不侵害債權人的前提下均認定為共同債務。

網頁鏈結

10樓:戚廣利

夫妻離婚後,丈夫離婚後債務,妻子不需要承擔責任。

如果是離婚前的債務,妻子應當一起承擔。

11樓:冬天大發現

回答你好,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婚姻關係解除後,夫或妻一方發生的個人債務,那麼只能向債務人單獨追償,與

另一方無關。如果債務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離婚後尚未支付的,那麼債權人能夠舉證此債務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並以夫妻名義所負債務則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或者雖然以一方的名義發生的債務關係,但是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也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另一方無關。如果債務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離婚後尚未支付的,那麼債權人能夠舉證此債務發生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並以夫妻名義所負債務則應當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或者雖然以一方的名義發生的債務關係,但是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那麼也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更多1條

12樓:深圳張勇律師

《婚姻法》第四十一條規定: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清償。所謂「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是指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雙方為共同生活、履行撫養、贍養義務、為生產經營等的需要而負的債務。

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

離婚時,有時夫妻一方會偽造債務,因此對於夫妻一方借錢的認定要謹慎,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一方名義所欠的債務,原則上應當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但非法債務除外,賭債或從事違法犯罪行為所欠債務要麼不受法律保護,要麼應由債務人自己一人承擔)應該由夫妻共同償還。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夠證明該債務確為欠債人個人債務,那麼未欠債的婚姻關係當事人可以對抗債權人的請求。屬於個人債務的情形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該項債務屬於個人債務;另一種是屬於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的情況。

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若認定為夫妻債務後,借錢一方無法證明這筆錢曾用於夫妻共同生活,還錢一方可以另外起訴要求借錢一方還錢.

夫妻離婚後,丈夫離婚前債務,妻子需要承擔責任嗎

13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您好!需要確定幾個因素,看是否構成夫妻共同債務,如果是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話,那麼妻子也是需要承擔的,主要因素有四個:1.

時間特徵;2.行為特徵;3.債務的性質;在效力上的特徵;具體的可參照下文,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離婚時,男女雙方需共同償還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在婚姻存續期間,而舉債主要是為了維持生活的需要。那麼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哪些?

一、夫妻共同債務的特徵是什麼

1、時間特徵。夫妻共同債務一般發生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即從夫妻雙方結婚之日起至雙方離婚之日止的期間之內。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舉債是為了今後的婚姻生活所用,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2、行為特徵。夫妻共同債務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債務和經營性債務兩大類。生活性債務主要是夫妻雙方為了維持家庭生活的需要,具體內容包括共同生活、養育子女、贍養老人等;經營性債務是夫妻雙方從事的為了增值共同財產的經營性活動形成的債務。

3、債務的性質。由於夫妻財產關係除非有特別約外定,是一種共同共有關係,從而決定了夫妻共同債務為連帶債務,夫妻雙方任何一方都負有對共同債務的全部給付義務,夫妻一方給付後有向另一方追償的權利。

4、在效力上的特徵。夫妻共同債務是相對於夫妻雙方之外的債權人而言的,是一種外部責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對其全部共同債務的給付義務,而不區分夫妻雙方之間的債務責任。

二、夫妻共同債務的範圍包括哪些

1、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

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負的債務。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置家庭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夫妻一方或雙方為**疾病支付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從事雙方同意的文化教育、文娛體育活動所負的債務;婚前一方貸款購置的住房等財物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物的,為購置財物所負的債務;以及其他發生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由雙方共同負擔的債務。

2、從事生產、經營所負的債務

此處因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包括從事工商業或農村承包經營所負的債務,購買生產資料所負的債務,共同從事投資或者其他金融活動所負的債務,以及在這些生產、經營活動中欠繳的稅款等。並不是只要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從事生產、經營所負債務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具體情況有以下兩種:第一種是夫妻雙方一起共同從事投資、生產經營活動;第二種是夫妻一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利益歸家庭共享。

一方以個人名義對外從事的經營活動所負債務,因其經營收入已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或已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該債務也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故不論債務最初由誰借的,以誰的名義借的,只要所生債務是因夫妻共同經營所致,則為夫妻共同債務。

3、因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期間因醫療費用所負債務是否為夫妻共同債務主要看接受醫治的病人身份,具體包括:夫妻中任何一方;負有法定義務的人,如負有贍養、撫養、扶養義務的人。

4、因履行撫養、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夫妻各自因為履行其應盡的撫養、贍養、扶養的法定義務,比如為必須予以撫養、贍養、扶養的親屬支付生活費、醫療費、教育費等而負下債務,此種債務因屬於履行法定義務所形成,因而屬於夫妻共同債務,應由夫妻共同承擔。

5、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為了自身更好的發展等原因參加教育、培訓需要支付費用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

6、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所負的債務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在生活交往中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費用而負債的,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如參加婚禮等隨份子就屬於常見的一種形式。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夫妻之間不僅可以對財產分配做出約定來解決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屬問題,還可以通過雙方約定劃分婚姻關係期間的債務,此時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的劃分優先適用約定。此時,只要是夫妻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在不侵害債權人的前提下均認定為共同債務。

網頁鏈結

夫妻共同債權離婚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債權債務離婚時如何分割

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規定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在承擔責任的方式上,夫妻 共同償還 的責任是連帶的清償責任,不論雙方是否已經離婚,均得對共同債務以夫妻共同財產 自己所有的財產清償。債權人有權...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認定,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如何認定

根據 婚姻法 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如果你父母付首付而未指明贈與哪方,則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故這部分只是屬...

無子女無共同財產無共同債權債務需要離婚協議嗎

你好,如果是協議離婚的話,是少不了離婚協議書這塊的哦。像你所激巨集說的沒有糾紛明神冊的話,應該是很好描述的。有不清楚的,不如在網頁上找這個法律平台 律伴瞎昌這,問一問!也需要的,就是載明你說的內容。我們雙方自願離婚,暫無子女,無共有財產,無債權債務問題 請問離婚協議書該怎樣寫呀?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