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員工不願續簽,要不要給員工賠償金?員工能領到失業金嗎

2022-01-02 19:20:23 字數 5601 閱讀 2322

1樓:匿名使用者

個人主動不續簽沒有補償

不能領失業金

2樓:勞動案件專家

如果是員工原因離職,沒有補償;個人也不能領取失業金。個人寫乙個實際情況說明和申請,單位出具終止勞動合同通知書

3樓:匿名使用者

員工賠償金(無),員工能領到失業金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說的這種情況,一般有補償金,而不是賠償金的概念。

其次,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只有在單位以維持或者提高原勞動條件而提出續簽合同,勞動者不續簽合同的情況,除此之外,單位都需要支付一定數額的補償金。

如你所述,勞動者自己不願續簽勞動合同,那麼沒有補償金的問題。至於失業金,由勞動者自己申請,符合條件的,可以領取。

5樓:

1.合同到期不續簽,即合同解除,法律上沒有要求給補償金,但是有些公司會給點遣散費。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以上若不清楚請追問,若滿意請採納謝謝

合同到期本人不願續簽能領到失業金嗎

6樓:羊羊

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所以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

3、還有乙個辦法就是,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4、按上述理由辭職,不但可以領取失業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失業保險後,勞動者離職後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具體條件和程式如下:

①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

②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一、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乙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乙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二、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三、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注:戶口在城市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計生辦蓋章;戶口在農村的請到戶口所在地的鄉(鎮)計生辦蓋章。居委員、村委員、社群的計生辦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乙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7樓:找法網

合同到期本人可以領到失業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符合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樓:大超love雪子

不可以,因為你不符合非本人醫院中斷就業。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擴充套件資料

勞動者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9樓:匿名使用者

1、按《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如果合同到期你主動不續簽勞動合同,就不符合「非本人原因」的條件,即使繳費時間滿一年也不可以領取。3、所以你應當與單位協商,能否在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時,不要把原因歸於個人,這對單位不會有什麼損失,你也就可以領取了。4、還有乙個辦法就是,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比如不簽勞動合同、不按國家規定安排勞動時間、不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加班不給加班工資、收取押金、不按時為勞動者建立國家法定的社會保險等。

5、按上述理由辭職,不但可以領取失業金,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乙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0樓:洗地工人

很簡單啊,讓你們人事以不想和你籤為前提,讓公司拒絕和你續簽就好了。這東西公司又沒有損失,保險都給你交了,你主動不續簽不能領,但讓公司不和你繼續籤就可以領了啊。我們以前公司離職的都這麼做的好多年前了。

11樓:姬木木木木

這個問題我已經打**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了,他們說不管什麼原因,只要滿一年就可以領失業金,尤其是自己不願意續簽合同的,也是可以領失業金的!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失業金是非本人意願失業的情況下才能領取的。也就是說你被單位開除,或者單位倒閉的這種。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當然不能,可以查一下《勞動法》或其相關的法律法規,就知道了。用搜尋引擎搜尋一下,搜尋關鍵字:法律法規 失業金,這樣便可知道是哪一部法律上有相關的內容了。

14樓:普翼煙清昶

應該能領到,你符合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有不明白的可以繼續問我

15樓:南國晚歸

可以領取。勞動合同終止,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失業人員是可以領取失業金的!

①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② 非本人自願中斷就業的;

③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按照人社部第13號令規定,「勞動合同終止」屬於「非本人自願中斷就業」。案例中的王先生,在勞動合同終止時,已經繳納了三年失業保險費,符合條件①②,單位為其辦理失業登記後(條件③),就可享受失業金待遇。

員工合同到期單位不續簽要不要賠償金

16樓:土流集團

1、在合同期滿後不續簽,勞動者都能拿到經濟補償,但是有一種情況例外:單位在維持、提高待遇的情況下跟你續簽,而你仍不同意續簽的。

2、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計算,每工作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個月工資計算。

合同到期員工不願續約他還可以要求要賠償金嗎?

17樓:知道法也團隊

(1)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比如工資標準保持不變,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則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不支付經濟補償;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但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比如將月薪從3000元調整為2800元,如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則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3)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如果用人單位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則無論勞動者是否同意續訂,勞動合同都終止,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18樓:先森

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是員工不願續約的,一般情況下員工不可以再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但是,如果是因用人單位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而導致員工不簽訂勞動合同的,則員工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到期不續簽的公司要不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這個問題需要分情況對待 一 如果單位不續簽,需要進行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 如果勞動者存在 勞動合同法 第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二 如果員工不續簽,...

員工不續簽勞動合同有補償嗎,合同到期員工不續簽有補償嗎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由此可見,勞動合同到期後,如果企業不跟勞動者續簽合同,原則上企業都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

我和公司合同到期了,我自己不願意續簽了。我和公司有5年月的合同。公司要補償給我錢嗎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根據上面的法條如果用人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