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定勞動合同,離職需要提前幾天申請

2021-12-25 10:02:27 字數 4627 閱讀 3985

1樓:綠色精靈的故事

離職前應該提前幾天提出申請呢?要分這三種情況

2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都沒有籤就看你怎麼想了,如果你不在乎那點工資而且沒有證件壓在那還不是想走就走!如果有證件壓著或者你看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那麼你就要和單位好好協商了!當然最多提前3個月是肯定沒有問題的,一般提前1個月就行了!

3樓:諶東律師

回答提問

沒有籤勞務合同需要提前幾天辭職

回答我國《勞動法》規定,建立了勞動關係,不論有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辭職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試用期以外辭職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如果用人單位執意不肯簽訂勞動合同,就業者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區的勞動行政部門反映情況,由勞動行政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與就業者簽訂勞動合同。

按照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只要發生了用工行為,與員工形成了勞動關係,即使是沒有籤勞動合同書,員工就享有勞動法上規定的各項權利,單位也負有勞動法上的各項義務。其中,依法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就是用人單位不能免除的強制性法定義務。假如單位沒有繳納社會保險費,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勞動監察部門可以責令單位繳納,甚至申請法院強制執行,並對用人單位進行處罰。

按照法律的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需要依法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有的地方性法規甚至規定未籤勞動合同的,不得解除勞動關係),未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還需要加付額外的經濟補償金。而如果是簽訂了勞動合同,在勞動合同到期時,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則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如果因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繳納失業保險費,導致員工被辭退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待遇時,員工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賠償,有的地方甚至規定,要按應得失業保險待遇的2倍進行賠償。

更多8條

4樓:找法網

雖然你與該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業已建立的勞動關係應受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因此,你提出辭職的事宜應分為兩種情況:1、正處於與單位約定的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2、已過試用期的,則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

時間一到即可離職。當然,在你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要求你即時離職的除外。

沒有籤勞動合同的員工離職需要提前多久

5樓:困難解決局

在我們的生活工作中,很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在公司工作但是未簽定勞動合同可以隨時辭職走人嗎?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6樓:周律師說

試用期內提前3天,試用期後提前3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離職。

7樓:找法網

雖然你與該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業已建立的勞動關係應受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因此,你提出辭職的事宜應分為兩種情況:1、正處於與單位約定的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2、已過試用期的,則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

時間一到即可離職。當然,在你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要求你即時離職的除外。

沒簽 勞動合同 離職需要提前一個月嗎?

8樓:樂觀的

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即使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也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屬於用人單位違法,另外**錄音,qq聊天都算證據。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9樓:東紫軒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2、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3、你可以憑藉手上的材料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4、建議你收集能夠證明你在該單位實際工作的各種物證和書證,例如工作牌、考勤表、工資發放記錄等。

5、qq聊天記錄是可以做證據的,只是採信度和證明力較低容易被否定,但是結合錄音的話還是可以起到一定效果的。

還有疑問可以繼續諮詢我。

10樓:找法網

雖然你與該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雙方業已建立的勞動關係應受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調整。因此,你提出辭職的事宜應分為兩種情況:1、正處於與單位約定的試用期內的,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2、已過試用期的,則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申請。

時間一到即可離職。當然,在你提出辭職後,用人單位要求你即時離職的除外。

11樓:聶霽伊水彤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印花廠已經違法在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法》第82條承擔法律責任,應當向你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並與你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12樓:釋靖止靈凡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的,而且老闆還需要額外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雙倍賠償金,還有雙倍工資

13樓:夏一陣風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是違法的,勞動者有權利隨時解除勞動關係!

14樓:

勞動合同都沒有簽訂,還能要求你提前一個月通知?趁著你還在公司的機會蒐集證據,直接走然後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

15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你好,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後,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第82條規定 用人單位自用工滿一個月不滿一年內不簽訂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用人單位違法規定拖欠工資的,你可以要求其賠償。

16樓:牧銳衡同方

一般工廠辭職都有要求提前一個月,比較不公平。

17樓:茜茜之靜兒

1、他首先應支付你2個月乘以2的工資;2、如果你老闆說你還在試用期,那提前3天通知他就可以了。

18樓:送導彈

這個問題是,解決方案:

1 不要工資,馬上走人,

2,要工資,留好證據包括語音和文字,找到勞動部門解決3 勞動仲裁

19樓:湖淺雲深

沒有簽約的情況下,用人單位要辭退你,需要提前一個月告知你,而你卻隨時都可以提出離職。這是勞動法規定的,所以,你可以走,他如果不給你發上個月的工資,你可以去法院提起民事訴訟,qq聊天記錄可以作為證據,錄音也可以,所以你受不了他就果斷走吧,現在民事訴訟普遍了,這個案子事由也簡單,很快就能出結果的。祝你好運!

20樓:來到衚衕了

你好,企業用工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企業主無權剋扣員工工資。

因此,你有權領到你已經付出的勞動應得的勞動報酬。

進一步講,你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提供證據、反映情況,那麼企業將受到處罰,你將得到補償。

這兩個選擇,請你考慮。

21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現在情況對你更有利啊。

按說一個月以內就應該籤勞動合同。他現在都沒和你籤,你可以要他賠償你從第2個月到第三個月的工資呢(也就是說你從第二個月開始起算的這些沒有籤勞動合同的日子裡可以拿兩個雙倍工資的)。

8月份的工資他肯定是要給你的。9月份你上了幾天班就要給你幾天的工資。

不知道你現在是不是試用期期間。如果是試用期呢,提前3天告訴他就可以走人。

去勞動仲裁部門,你應該會贏的。你要保留好工資單、工卡、出勤記錄等能證明你已經工作三個多月的證據。

22樓:釣魚佬老頭

1、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馬走人。而且,用人單位還必須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辭職通知可以這樣寫:茲有某某部門某某,與用人單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實勞動關係,因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有關規定,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請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足額支付拖欠的工資,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因為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請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並按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的規定,結清工作期間的工資及時辦理離職手續。

3、“通知”必須讓單位簽收,他不籤就以**信或快遞的方式送達,確保留下通知送達的證據。

4、按上述理由辭職,如果單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責任,不支付有關費用,你就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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