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在民政局辦理,並有民政局蓋的章印,但沒有去公證處公證,這份協議具有法律嗎

2021-08-11 23:05:16 字數 4225 閱讀 3207

1樓:上海順商律師事務所

你好,離婚協議只要領了離婚證就發生法律效力,當然有效,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訴履行。

2樓:戚廣利

離婚手續就是在民政部門辦理,不需要公證就具有法律效力。

3樓:一燈法師

有的,你們雙方都簽字了,又有民政局見證蓋章,就具有法律效力了

4樓:

有。民事協議是雙方當事人之間達成的合意,受法律保護

5樓:板弟弟

具有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只要領了離婚證就發生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可以到法院起訴履行。

離婚協議可以公證也可以不公正,因為離婚協議是夫妻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完離婚登記手續之後才生效,所以即便是離婚協議已公證了,但雙方沒有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協議也不能生效。這樣看來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意義不是很大,沒有太多必要性。但是如果當事人為了保險起見也可以選擇將離婚協議公證。

以上就是關於離婚協議書公證的有關內容,如果您覺得離婚協議書公證心裡會踏實些,那您就按照上面介紹的程式進行離婚協議書公證;如果您覺得離婚證已拿到手,離婚協議書也已經在民政局備案,沒有必要花那份公證費,那不用去公證處辦理離婚協議書公證。

6樓:匿名使用者

有啊,不一定要去公證處

7樓:劉鑫1公

民政局不應該在離婚協議在蓋章,如果以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就協議內容增加民政局為被告

(離婚)補充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8樓:超絕至精

1、離婚補充協議書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2、後來的補充協議,只要是雙方自願協商簽定的,那麼對夫妻雙方肯定是有約束力的;

3、如果補充協議和原協議有不同的地方,應視為對原協議的修改。

4、只不過,經過民政部門備案的協議,在效力上確實會比私下達成的效力高。

5、但這僅僅體現在對外的效力上,而對內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應該是一致的,因為不涉及到保護利害關係第三人的問題。

6、可以拿著此補充協議共同到民政局,說明情況之後,把原協議撤回,重新簽訂協議即可,大可不必跑去辦什麼公證。

9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協議書

男方:張浩,2023年11月生,漢族,海員職業。戶口所在地紅橋區桃花園東里11號樓2門104號。現住北辰柳城小區2號樓1門504號。

女方:代紅磊,2023年8月生,漢族,天津八十中學教師。戶口所在地紅橋區桃花園東里11號樓2門104號。現住北辰柳城小區2號樓1門504號。

男女雙方於2023年結婚,2023年1月生一女孩取名張啟玥,現就離婚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因夫妻感情破裂,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張啟玥跟隨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給付撫育費500元,以現金形式月初給付,女方應向男方出具收條;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女兒姓名;女方保證男方在休假期間每月至少探望女兒兩次,由男方負責接送。

3、雙方婚後主要共同財產包括:柳城小區現住房75平公尺,估價48萬元;南戴河鑫海苑房產45平公尺(另附帶22平公尺下房一間),估價13萬元;南戴河避暑花園房產一套31平公尺,估價9萬元。房產估價總值70萬元。

共同財產還包括:雙方住房公積金;雙方醫療保險;婚生女張啟玥的保險;雙方的工資存摺上的存款。

經協商,北辰柳城小區現住房歸男方所有,南戴河兩套住房歸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現金13萬元。原室內用具歸房屋所有人所有。個人衣服歸各自所有,個人的用品用具歸各自所有。

婚生女張啟玥的保險歸女方所有。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及工資餘額歸各自所有。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物歸各自所有。

無共同債務。別無其他爭議。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乙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乙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 (簽字,按手印) 女方: (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0樓:楊律逗你玩

後來的補充協議,只要是雙方自願協商簽定的,那麼對夫妻雙方肯定是有約束力的,如果補充協議和原協議有不同的地方,應視為對原協議的修改。只不過,經過民政部門備案的協議,在效力上確實會比私下達成的效力高。但這僅僅體現在對外的效力上,而對內效力,也就是夫妻前的效力應該是一致的,因為不涉及到保護利害關係第三人的問題。

因為在夫妻財產的處分上,會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承擔。如果你們二人想使被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可以拿著此補充協議共同到民政局,說明情況之後,把原協議撤回,重新簽訂協議即可,大可不必跑去辦什麼公證。

11樓:水月千年

公證處不會辦理,因為你們在民政局存檔的只有前乙份,而補充協議民政局應該不會讓你們存檔,因為你們已經離婚了,後面的離婚協議就不管了,只會存檔你們離婚時的那乙份。後乙份的法律效力是有的,但並不足以讓公證處給你們辦理公證,如果你們起訴到法院則可以做為有效力的證據,證明雙方的分割意願。

本人意見如下:如果雙方都同意,直接去房管局把兩套房子過戶到各自名下。如果房管局說不行或者有一方不同意,則直接起訴到法院,雙方可以調解或由法院判決(補充協議有效),然後憑調解書或判決書去房管局辦理過戶。

不用辦公證了,公證哪有房產證上的名字有效呢,為免日後產生新糾紛,直接現在把房產過戶至各人名下吧。

12樓:愛公尺多

只要雙方簽字了就有效,但是離婚協議書不具有強制執行力,最好去法院起訴離婚。

13樓:白天馨香

如果感到不踏實的話,可以到法院請求確認協議,法院製作出調解書,就會具有強制執行力。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協議書則不行。

而且協議書過兩年之後,如果不經法院確認,法律由不再保護。

14樓:人生的天與地

你倆是不是已經辦理完了離婚手續?要不協議書能存到民政局檔案?這不是沒事找事,不用管那個,你倆簽訂乙個個人無償贈與合同,就是把那套房子無償贈與給你,這就什麼事也沒有了,直接就辦產權過戶手續,比買賣的收費少得多。

15樓:劉刈律師

從法律上講你們辦理離婚手續後離婚協議生效,房產沒人一套,如果你前夫把自己所有的房產給你那麼屬於贈與法律關係,只能辦理贈予公證。如果覺得很麻煩建議你們復婚後再辦理離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補充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7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在補充協議中寫一句話,如本補充協議與原協議中有相矛盾的地方,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2.重要的不是協議或補充協議怎麼寫,重要的是,馬上去過戶。把房子都過戶到女方名下,到時反正是男方自願過戶的。

18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補充協議與離婚協議相比,補充協議更為有效,因為補充是對原協議的修改和補充,比較完善。公證處所說的不屬實。

如果感到不踏實的話,可以到法院請求確認協議,法院製作出調解書,就會具有強制執行力。對方不履行協議內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協議書則不行。

而且協議書過兩年之後,如果不經法院確認,法律由不再保護。

19樓:養高岑

離婚時簽的協議沒撤了。又補簽了協議那個有效

20樓:京朝大尉

辦理過戶手續就是了,多此一舉

qq1605511263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訴訟解決

參考內容

民政局辦理離婚的離婚協議受法律保護嗎??有協議了,還去公證處嗎??

22樓:匿名使用者

受到法律保護。有協議後無需去公證處公證。

23樓:

夫妻雙方依據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後,該離婚協議書發生法律效力,通常情況下是無需公證的。

離婚協議書系夫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只要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都具有法律效力。

24樓:lawyer馬明剛

民政局辦理離婚的離婚協議受法律保護。離婚協議是不需要到法院公證的。離婚協議書民政部門會存檔。如果對方離婚後反悔,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援的。

25樓:深圳大方律師團

離婚的形式分2種,一種是到民政局協議離婚,另一種是起訴離婚,雙方同意離婚,直接到民政局辦理離婚,離婚協議是受法律保護的

民政局簽訂的離婚協議有用嗎,民政局離婚籤的離婚協議書可以要求民政局蓋公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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