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預防校園暴力,校園暴力如何預防?

2021-08-09 15:58:34 字數 5418 閱讀 7352

1樓:北京創典文化

預防校園暴力現象的發生,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思考:

第一,加強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中,家庭教育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是人所接觸的最早的教育,對人格的形成有著莫大的影響。家庭成員應該和睦相處,給孩子乙個溫馨的成長環境,避免其心理上性格上出現偏失。

父母要學習正確的教育方式,不要粗暴地對待孩子,也不能無止境地溺愛孩子,而是應該對孩子進行是非、品德、紀律等教育,使孩子從小養成良好的品質和健康的心理。對於家長自身來說,也應該不斷地學習提高自我的水平和素質,端正自己的行為。給孩子樹立學習的榜樣,這樣就會對孩子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

當孩子遇到挫折和困難時,父母要教育孩子用正確合法的途徑進行解決,培養他們的守法意識,增強他們的自我約束能力,養成對人寬容的良好品質。

第二,加強學校教育。對於學生來說,一旦進入校園學習,其大部分時間和活動的場所都是在學校這個環境中進行的。所以,學校應該努力加強自身的管理建設。

首先,學校應該努力提高教職員工的自身素質和工作水平。目前,各個學校學生越來越多,師資力量也亟需補充。這就造成了一些素質不高甚至卑劣的人員混進教師隊伍,這些人員往往會成為校園暴力的施暴者。

因此,學校要加強對老師的約束和管理,真正做到為人師表。其次,學校應該大力整治學校內外環境,有的學校周邊聚集著歌舞廳、錄影廳、遊戲廳、網咖等場所,這些場所的存在對學生的健康成長是極為有害的,它們往往成為學生犯罪的誘因,應該予以取締。學校還應與治安部門合作加大對學校周邊人員的管理,防止不良人員在學校附近活動,減少學生老師被校外人員侵犯的機率。

第三,淨化社會環境。防範校園暴力也離不開社會環境的整治。社會上流行的文化中宣揚暴力的佔很大比重,其通病是凡事都要通過武力來解決,這樣的教育對學生產生的影響可想而知。

在這種不良文化的薰陶下,學生潛意識裡形成了暴力是解決問題的唯一有效手段的價值觀念。因此,我們的文化執法部門應該真正加大打擊力度,取締查處不健康的**,禁止含有暴力、色情的影視作品發行。要正確利用**的優勢,多對學生加強正確引導,培養學生高尚的情操和高品位的格調。

真正淨化學生的心靈,從根源上防止暴力犯罪的發生,真正還學校一片淨土。

2樓:李教說育兒

三個方面告訴你,如何預防校園暴力

校園暴力如何預防?

3樓:華律網

校園暴力是指發生在學校校園內、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學校的教育活動中,由老師、同學或校外人員,蓄意濫用語言、軀體力量、網路、器械等,針對師生的生理、心理、名譽、權利、財產等實施的達到某種程度的侵害行為,都算作校園暴力。它屬於社會暴力的一種。校園暴力的三種形式:

一、語言暴力。二、身體暴力,憑藉身體的優勢來打擊比較弱的同學。三、心理暴力,指的是不斷重複地採用語言或其他詭計,影響別人學生生活,造成對方精神或心理狀況發生不良改變,這其中也包括不斷重複的侮辱性手機簡訊、網路微博。

如果遇到了校園暴力,學生要注意以下幾點:一、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如遇事不要忍氣吞聲,要及時告訴家長或著老師;身上盡量不攜帶太多的錢物;受到暴力侵害時,立即採取靈活的應急措施,不刺激對方,以減少被侵害程度,事後立即報案。

二、提高社會交往能力。出外辦事不單獨行動,要與同學結伴而行,以免發生意外。三、養成謹言慎行習慣。

在學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說刺激、傷害別人的話;與他人發生矛盾或衝突時,盡量用和緩的語言和手段加以處理等等。

4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在威脅與來臨之際,首先告訴自己不要害怕。要相信邪不壓正,終歸大多數的同學與老師,以及社會上一切正義的力量都是自己的堅強後盾,會堅定地站在自己的一方,千萬不要輕易向惡勢力低頭。而一旦內心篤定,就會散發出一種強大的威懾力,讓壞人不敢冒然攻擊。

第二、大聲地提醒對方,他們的所作所為是違法違紀的行為,會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會為此付出應有的代價,在能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大聲呼喊求救。

碰到『下暴』應盡量保持鎮靜,不要驚慌,有勇有謀地保護自己。無論如何一定要記住『下暴』者的人數和體貌特徵,以便事後及時或報告老師。告訴學生們,最好是運用自己的智慧型與壞人進行,達到既能保護自己,又能巧妙**壞人的最佳效果。

第三、如果受到傷害,一定要及時向老師、申訴報案。不要讓不法分子留下「這個小孩好欺負」的印象,如果一味縱容他們,最終只會導致自己頻頻受害,陷入可怕的夢魘之中。

告誡大家:千萬不能因為一時害怕而選擇怯懦,不只能助長『下暴』者的囂張氣焰,他們不僅還會不停地來糾纏你,而且還會繼續危害其他同學。

5樓:冰雨夢悠悠老師

在安徽的某藝術學校,幾個如花似玉的女孩群毆另一位女同學,還拿涼水澆,造成其心理出現問題。最終,學校把帶頭打人的13歲孩子開除了。

「她們可是學習藝術的啊!我也很揪心,這麼小的孩子到社會上能幹什麼?」全國政協委員侯露,是安徽省戲劇家協會副主席,此事曾讓她一度很痛心,便現場給法律專家講述了這一案例。

近日,在共青團**大樓內,由團**維護青少年權益工作部牽頭的完善《未成年人保**》論證會暨團**議案建議提案辦理答覆會現場,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專家和相關部門工作人員20多人圍坐在一起熱烈討論,說問題、講真話,共同為如何更好保護未成年人出謀劃策。

聲音:有人大代表呼籲降低最低刑事責任年齡

侯露很較真,專門找到學校老師,了解到打人的孩子平時學習很認真,在之前沒有一點徵兆,來自離異家庭。「就連她的老師也哭了兩天兩夜,要知道選拔一名學戲的人才有多難,才13歲就製造了這樣一起悲劇。」她說起這事兒時有些激動。

校園暴力該如何預防?侯露發現了乙個悖論:公安部門推到學校,學校推給了家庭,家庭推給了老師,老師推給了學生自己。

她提出:「要知道這些孩子就是不懂,他們要懂了就不會這樣做了。」

侯露直言:「很多父母教育不當,就會埋下隱患,孩子早晚會出事,不在學校出事也會在單位出事。」

她認為,比如在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時,應該把對校園暴力的預防納入教育範疇。「我們是不是對校園暴力能夠有乙個專門的法?管住這個事。」她提出建議。

法學專家、坐在對面的團**維護青少年權益部副部長姚建龍回應:「針對校園欺凌進行專項立法是很多國家的經驗和做法,不論是採用行政法規的形式還是專門法律的形式,我國確實也可以考慮。」

劉巨集豔是全國人大代表,也是遼寧省北票市的一名高中教師:「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齡越來越低、越來越小,犯罪的群體和規模不斷地擴大。」

《未成年人保**》第五十四條規定:「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應當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劉巨集豔建議把這一條修改為「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服刑期間要充分地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堅持文化教育為主,勞動教育為輔的原則,對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我國法律規定,14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不負刑事責任。近年來,一直有社會**呼籲降低這一年齡,劉巨集豔也不例外。「這種標準沒法約束一些犯罪。」劉巨集豔給出理由。

支援:引入「惡意補足年齡」來震懾這些孩子

劉巨集豔的觀點,得到了坐在身邊的王家娟老師的支援。王家娟是全國人大代表,是遼寧省遼陽市的一位高中老師,已經當了26年的班主任。

在普法的時候,王家娟曾經問過一些學生:「你做錯了事該怎麼辦?」「找我爸,找我媽擺平。」有孩子回答,這讓她有些失望。

從2023年開始,王家娟一直關注青少年犯罪情況。她舉例,在乙個學校,有學生組織成「青龍幫」「虎頭會」的「幫派」,成員基本上是富二代。一次,「青龍幫」成員到「虎頭會」成員的寢室,把對方打得頭破血流。

王家娟得知後找到學校了解情況,學校卻回答「沒事,學生就破了點皮」。學校也沒有給公安機關報案,雙方就私了了。

「**每年報道校園欺凌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未成年人保**》實施到今天已經有26年了,為什麼我們國家的青少年還屢屢受到侵害?就因為《未成年人保**》是乙個『軟法』,只有修《刑法》才能硬起來。」帶著東北口音的王家娟說出自己的觀點。

「我今年提出修改《未成年人保**》,(提出)降低刑事責任年齡。」她給出的理由是:「(很多孩子認為)我是未成年人,你能把我怎麼的?對他們從輕處罰甚至是免責,就等同放縱他們犯罪。」

《刑法》第十七條對刑事責任年齡規定:「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王家娟提出建議,對於12~14周歲的未成年人,如果在這個年齡範圍內累犯的話,應該取消刑事豁免權,追究其刑事責任。

有一種觀點是「惡意補足年齡」。在一些西方國家,對於10歲和10歲以上不滿14歲的人制定了特殊規則。這些人年齡小,被推定為無實施犯罪行為的能力,但是,如果證明某個兒童「對危害行為有辨別能力」,即了解行為是錯誤卻還有意為之,就可反駁這一推定,屬於「惡意補足年齡」。

王家娟進一步建議,有一些案件性質非常輕微,出於保護未成年人可以採用不起訴的方式。未成年人保護,不應該盲目地反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而是對特別惡意的犯罪採用「惡意補足年齡」,震懾住這些孩子。

反對:不降低「刑責年齡」不等於「放羊」

「我理解大家降低刑事犯罪年齡的心情,看到個案我們會有情緒,但是立法還是要理性。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教授宋英輝回應這個問題,他並不主張降低14周歲這一刑事責任年齡。

宋英輝直言,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多數還是由家庭和社會環境造成的。如果這些孩子換乙個環境就是很好的孩子,所以隨意降低年齡,把家庭和社會的責任讓未成年人自己承擔就有點不公平了。

從醫學角度,他也給出理由,有大量的醫學證明,真正成熟的人是在20~26歲之間,所以未成年人情緒控制和行為控制的能力跟成年人不一樣,有時候控制不了自己。另外,他的認知能力不足,這種情況下簡單的加重刑罰解決不了根本問題。

他最擔心,未成年人出現問題之後,社會對他們的干預方式是非專業的,簡單用處罰方式對待這些孩子,他們的人格形成、再融入社會和正常人際關係交往都可能會形成障礙,甚至會形成***的傾向。

「社會為此付出的後續代價會更多,所以各個國家不太強調簡單的刑罰處罰!」他說。

有很多人關心,不降低14周歲的刑事責任年齡,是不是意味著沒有其他辦法?

「恰恰我們要補足這塊兒,不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不給他定罪,不是不管他。」他認為,如果建立了比較完備的教育矯正體系,民眾對降低責任年齡的呼聲也不會這麼高,管束的時間可以更長,比如定罪3年,管束時間可能達到5年或者6年甚至更長時間,直到把他矯正好為止。

道理很簡單,少年案件與成年人案件相比,處理起來的差別太大了。作為學者,宋英輝還注意到,有的犯罪小孩兒抓了放,放了抓,一直解決不了根本問題。他強調,處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機構一定要專業,比如應**是否設立專門的少年警務機構。

宋英輝提出:「要知道,乙個國家的司法體系中沒有少年法庭、未成年人檢察機構、少年警務,就像乙個國家的醫院沒有兒科一樣。」

他警告稱,如果機構不專業,光靠降低刑事責任年齡,不僅不能有效控制犯罪,而且可能製造出更多嚴重犯罪行為,辦案效果有時候會相反。

宋英輝還觀察到乙個現象,北京的檢察機關做了統計,在學校,違法犯罪的孩子勸退率在60%,勸退之後的復學率是23%。勸退之後大部分孩子不能上學,那麼問題就來了,這樣下去他們的重複犯罪率就會越高。要知道,學校是教育人的地方,不能一味把學生勸退或者開除,實在管不了的孩子,可以進入專門學校或者其他機構,但不能輕易推到社會上,一推了之。

校園暴力問題到了該解決的時候了,不能任其發展,害的就是一代人啊。

關於校園暴力的看法,你怎麼看待校園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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