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超市促銷員在下班買油時誤把油壺上的商品當贈品拿走是盜竊嗎

2021-08-04 09:03:02 字數 3535 閱讀 4298

1樓:過風一樣的日子

不論你拿走哪一種都是不對的。商品拿走不對,贈品一樣不對,贈品是贈給顧客的。現在的超市人員基本不給顧客,都自己拿回去了。

我在超市上**時把我們的贈品帶出來算不算盜竊

2樓:山東80後

如果你是在超市上班,**時把贈品帶出來,那就是盜竊,50元該罰,到**說你也沒有理。

如果你是在超市買東西,你買的東西附帶的贈品

那不算盜竊,你可以到工商部門去投訴,相信會成功

本人兩天前是沃爾瑪**員因工作期間偷拿店裡贈品現在已經下崗。但因上班前和廠家有合同,出現偷盜行為... 30

3樓:匿名使用者

廠家也不會如此小題大作。在商場,只有永遠的朋友,只有永遠的利益。他們的合同是責罰沃爾瑪,而不是你。

你只是接受沃爾瑪的處罰。不併太過擔心,下崗已經是一個員工最大的處分了。但是通過這件事你要反思下自己,以免自己陰溝翻船。

顧客在超市買好油,顧客自己拿贈品油,可以嗎

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來說不可以,贈品不是每種由都有的,應該由**員提供比較合理。

請問如果我是超市的臨時**員,拿超市的贈品杯去喝水,剛拿到沒多久被防損看見,請問這個該如何處理

5樓:忻雁卉

看超市管理機制是否健全,贈品視同商品,所以說可大可小,嚴格的要按偷盜論處,不僅個人要罰款廠家也要接受罰款。

6樓:

輕一點屬於私拿私用贈品要考核處罰,重一點屬於偷盜要建議離職或開除,你們超市大嗎,管理機制怎樣。

7樓:匿名使用者

因超市管理體制而定了,不過挨罰應該是肯定的!

8樓:匿名使用者

給防損笑一個就沒事啦

超市**員把贈品放自己衣服裡,但沒出超市仍在上班,被監控拍到,防損把東西收走,超市現在以盜竊對其

9樓:河南大邦安防工程公司

首先,超市**員已經觸犯了法律,但不能以偷竊或者盜竊論處,因為**員作為超市的員工,無論是臨時的還是長久的員工,他所作出的行為都是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私財務,所以其行為應按照非法侵佔公私財物論處,但就你說的贈品價值應該不高,所以還夠不成犯罪行為,這種情況下只能向法院直接起訴其本人。

至於對其的罰款和辭退,如果你們公司有明文規定或者規章制度,這個是沒有問題的,也是合理的

我是超市**員!在超市買東西偷偷拿了自己廠家的贈品!出門沒被發現!存放在服務檯被他們在我不在場的情

10樓:匿名使用者

都要看廠家的,廠家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也可以管的很嚴,你只能趕緊認錯,爭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11樓:跟我嘚瑟你會遭雷劈

那本來就是贈品不拿白不拿

12樓:利丹山

你可以把東西還回去承認錯誤

我在蘇果超市給廠家做臨促,結束下班的時候把沒送完的2個贈品帶走 被超市發現 要求賠500 合理嗎?我怎麼辦

13樓:

一般超市都有規定,廠家導購或是超市員工不得私自帶出贈品或商品的。至於你說的,忘記帶走了贈品,那麼超市的防損部一般會認為你屬於偷盜行為,他們所說的,你不交錢,就罰廠家的,也是很常見的手段。最好的辦法就是利用法律手段去維護你的利益,超市的罰款一般是見不得光的,最後祝你成功。

14樓:匿名使用者

我不知道超市罰前犯不犯法,不過很多超市都罰錢。

像你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只能是找人說情了。找課長,同事什麼的。超市這種事多了,一般在那乾的時間長了的人什麼都能拿出去,而且也沒人管,你是新來的嗎!臉生。希望你的事情能有個好結果

15樓:匿名使用者

超市管理層面:

需要清楚的是,是否已經下班,是否購買該**類商品,如果上面兩個條件都是符合,保安是沒有權利處罰的。如果不賠,超市是會向上投訴要求罰廠方的。另外,當然超市可以改變操作流程,一開始就將贈品集中由超市發放。

法律層面:超市沒有權利處罰**員,顧客。只能處罰廠方和報警。

當然,你的做法還是比較理智的,沒有給你的主管帶來麻煩,

**員在超市把贈品外送怎麼處罰

16樓:匿名使用者

防損就是想佔便宜沒佔到,如果你給他個贈品,他什麼話也不說,說白了就是欺負人。

他沒什麼權利罰款。

國家有規定,一般企事業單位沒有罰款資格。他罰款的話,你讓他開罰款單,上面寫清罰款二字。告他去。

但如果解決問題的話,直接和廠家說吧,畢竟**員和廠家是一頭的。

再說了,防損有什麼權利做筆錄啊,我又沒犯罪!!不要怕他。

買東西那個朋友是證人啊

17樓:匿名使用者

**員的行為,要根據其違規送出數量的多少和與商場的關係來定。如果數量較少可以對其批評教育,根據公司的內部管理制度進行處理,例如解除勞動合同等。

如果數量巨大,可能涉嫌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佔為己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一百八十三條第一款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18樓:你路過我身邊

**員在超市把贈品外送的話,被超市發現可能會剋扣工資的,建議還是不要這樣做。

贈品**是指企業一定時期內為擴大銷量,迫於市場壓力,向購買本企業產品的消費者實施饋贈的**行為;贈品**是最古老也是最有效最廣泛的**手段之一。具體手段有直接贈送、附加贈送等。贈品若與產品的特性或使用有相關性,則**的誘因更大,並方便顧客使用產品。

一般都是在終端店內設立專櫃或單獨展示臺,由僱用的**小姐,將已準備的產品分成一份或一杯,還有的將贈品貼附於產品上,在消費者瀏覽產品時分送給消費者。

19樓:匿名使用者

5000到20000,怎麼可能,這只是超市單方面的決策,還有簽字劃手印,從沒聽說過,有這回事,超市無權那麼做。

我以前超市做過,最多抄一下魷魚,不會罰那麼多的,那張字條不應該看都不看就籤。

不接受罰款處罰也不會那麼重的,但那張你朋友籤的東西很有可能成為超市方對你實施高額罰款的有利**。我也不是那麼懂。

20樓:榮兄

屬於盜竊行為,可以報警。

21樓:猥風

當然有權 那是超市的東西

22樓:每天三杯果汁

找找人呢好好說就沒事 這事 就是吃飽撐的

超市促銷員把贈品放自己衣服裡,但沒出超市仍在上班,被監控拍到

首先,超市 員已經觸犯了法律,但不能以偷竊或者盜竊論處,因為 員作為超市的員工,無論是臨時的還是長久的員工,他所作出的行為都是利用職務便利侵佔公私財務,所以其行為應按照非法侵佔公私財物論處,但就你說的贈品價值應該不高,所以還夠不成犯罪行為,這種情況下只能向法院直接起訴其本人。至於對其的罰款和辭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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