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是我的爸爸 現在已經去世 ,媽媽現在也去世了,現在我們準備把房子賣掉,可是妹妹不配合我改怎麼辦

2021-08-02 22:28:43 字數 4273 閱讀 7286

1樓:海河宋律師

首先公產房是不能繼承的,因為公產房只享有使用權,即租賃使用權。在原承租人過世後,可以依法辦理變更承租人手續。不知道你是在那個地方,各地都有各自的法律規定。

就此問題,你們三個可以協商,由妹妹居住,即承租人變更為妹妹,但是由妹妹給另外兩人經濟補償。如果他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訴解決。找個專業人士幫忙。

這種事情太多,因為財產兄妹反目。建議你們顧及手足之情,妥善解決。祝好運。

2樓:匿名使用者

使用權房是無法繼承的。現在誰的戶口在房子裡,誰就有權繼續使用,或者買下產權。

3樓:匿名使用者

哥是法律專業的

第一,口頭遺囑需要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的證明,不然是無效的。那樣的話除非你妹妹同意,那法律也幫不了你。

第二,如果遺囑有效,那可以請求法院執行老人遺囑。你妹妹的做法就是阻礙你實現遺囑。

至於訴訟的話,可以去諮詢法院的人

4樓:

最好不要去法院,能私下解決最好。如果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上面是你父母的名字,那麼可以按照遺囑賣掉,你妹妹不能干涉,當然如果她干涉也是沒有用的,你只管賣掉就行了。

5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看遺囑的法律效力,看能不能生效,比如是在什麼情況下寫的,都有哪些證人等等,如果遺囑有效,發令員會按醫囑走的。

6樓:匿名使用者

口頭遺囑有見證人嗎?如果有見證人就可以直接起訴你妹妹,在**審理的時候請證人出庭作證,請求法院判決你妹妹配合你們賣房子。

7樓:廢墟上的歌唱

找個律師,幾千塊就搞定

家裡的房子拆遷,名字是我父親的名字,後來父親去世了,現在要交房了,母親要把房產給我,我們應該怎麼辦?

8樓:匿名使用者

你父親去世,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有這三方來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產的50%的所屬份額!(這是死者沒有遺囑指定繼承人情況下)另外50%歸死者配偶所有!你這個情況是建議你放棄繼承,你爺奶(如果還活著)也放棄繼承。

你們去簽署放棄繼承協議,且公證!讓你母親一人繼承!辦過這些以後,再把房子以買賣方式賣給你!!

這樣~是最划算的!原因;如果繼承,除了繳納繼承協議公證的公證費,需要評估費契稅印花稅工本手續費,免除個稅和營業稅!但是你如果繼承,那麼以後你**這房子將承受全額房價20%的個人所得稅,5.

5%的營業稅!買賣;你母親賣給你!有一半是她個人的份額。

那一半是不需要繳納個稅和營業稅的!只需要她把繼承你父親的那一半繳納個稅和營業稅!完後再交評估費契稅印花稅工本手續費!

這樣,以後你**,就不用再承擔高額個稅和營業稅!自己權衡!祝好運

9樓:風吹一臉

辦理繼承公證,你媽媽放棄繼承就可以了。當然如果你爺爺奶奶還在世,你爸爸還有其他子女的,需要都放棄才行。

繼承公證按財產價值計費的,其他的手續費稅費倒是不多,現在還沒有徵遺產稅,你是法定繼承人也不用繳個稅的。

沒有其他方法了。你父親還在世還可以通過其他方法,已經去世就只能通過繼承。當然,除了公證,你還可以到法院起訴。

按規定,你媽媽和你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有同等繼承權的,繼承公證時可以2人共同繼承,也可以1人放棄由另一人繼承,沒有多大差別的,一樣計費。

不過你媽媽繼承和你繼承還是有區別的,如果你名下無房產的,你媽媽單獨繼承後,你還可以以首套房再買房的,有利率和首付的優惠,你媽媽百年後你再通過繼承來獲得房產就可以了,或者等你買房後你媽媽再贈與給你就可以了。但是如果2人共同繼承或者你單獨繼承,以後你再買房就不算首套房了,沒有優惠。

另外,如果房子是你爸媽婚後購買的,算 夫妻共有財產的哦,你媽媽可以先分割一半作為夫妻共有財產,剩餘的作為遺產在所有繼承人裡均分。

目前繼承是沒有遺產稅的。

10樓:高密聖亞

目前看除了繼承以外沒有更剩錢更方便的辦法~

需要先辦理公證,讓所有的法定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繼承公證書,之後帶著身份證明、公證書、房權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變更即可,每平方需繳納1元手續費和登記費80元~

11樓:浪漫逍遙雨

按照繼承就已經很省錢了。但是,將來賣房子的時候,稅不會少。

1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現在還沒徵繼承稅,趕緊過戶吧。

房產證上是父親的名字,父親現已過世,母親想把房子賣掉,需要什麼手續

13樓:墨汁諾

不能直接**已故配偶甲名下的房產。如果該房產是婚後購買的房產,那該房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現在房主死亡,根據繼承法的規定,自死亡開始,繼承開始,

依法屬於房主的房產份額轉化為甲遺產,母親和三個子女對父親的遺產有平等的繼承權,房主去世,母親不可以直接**死者名下的房產的。

父母有五個子女,那麼子女賣房的時候,可以以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轉讓這個房屋的所有權,房屋買賣合同和父母已故的證明,戶口本、身份證,無論幾個子女在戶口本上,這五個子女都是要全部到場才能辦理房屋轉讓手續的。

除了這五個子女,如果還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話,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也是要到場的,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都要到場才可以的。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如果想**配偶名下的房產,母親應該先和三個子女到哈爾濱公證處申請辦理房產繼承公證,然後憑藉該房產繼承公證書到房產管理部門將該房產更名到母親的名下。最後,再**該房產。

14樓:碧樹攬月

父母有五個子女

,那麼子女賣房的時候,可以以合法繼承人的身份轉讓這個房屋的所有權,房屋買賣合同和父母已故的證明,戶口本、身份證,無論幾個子女在戶口本上,這五個子女都是要全部到場才能辦理房屋轉讓手續的。除了這五個子女,如果還有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話,其他第一順序繼承人也是要到場的,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都要到場才可以的。

法定第一順序繼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15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先把產權過戶到親屬名下,才能買賣!繼承到子女或配偶名下,只要手續費幾千塊!然後再賣,賣的話,不管怎麼樣,稅費都是一樣的!那是國家收的

16樓:昌溪潭

因為你們三個兒子也有父親的遺產繼承權,你們三個兒子如果想處理好就要在遺產繼承權的相關相文書中籤字,確認放棄繼承權,並且要去司法機關進行公證,再辦理**手續並過戶給予對方。

很悲痛,我爸爸去世了。爸爸有套房子,我們一起居住了多年。(爸爸,媽媽,姐姐,我)爸爸去世半年後,奶

17樓:潘增飛

現在的中國依舊保留著家的概念,單純把房子視為財產違背法律的實事求是精神,相信中國現有的法律並沒有規定房子絕對是財產,是一些別有用心的人瞎喊叫的。房子過戶也違背實事求是精神,戶口本里面登記的資訊足以證明房子是誰家的,是誰家,按照社會主義制度,法律之間不能牴觸,否則就要修改,相信有關戶籍管理的法律是高於房子的法律的,修改也是修改房子的規定。不用過戶,以後戶口本的戶主變了就可以

18樓:嘻嘻王子

喪偶後要將死亡人和他的配偶共同所有的財產分割,在沒有遺囑和遺贈撫養協議的情況下,死亡人的遺產由死亡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

1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房證上是你爸的名字,那麼這個房子就是你爸媽的,與其它人無關。如果你媽媽要把房子過到你名下,那麼得需要你姐姐的同意

20樓:匿名使用者

過戶到你名下需要你的媽媽,姐姐,簽字認可才行

21樓:老尖是也

原本的房證如果是爸媽的名,那隻要你媽和姐同意就行了,不關你爸兄弟姐妹的事,

22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上寫的誰的名字,就是誰的財產。如果是你爸媽的個人財產,當然可以過戶到你名下

23樓:手機使用者

屬於你和媽媽姐姐的財產

父親去世,房產證上所有人是我和我媽媽的名字,已經把房子賣了,現在同父異母的哥哥要來跟我們爭。 20

24樓:毛秀才嗎

如果房子屬

bai於你們父母婚內購買du,則屬於夫妻共zhi同財產,

dao雖然只有你和你母親的名字,版但是應當權你父母有一半產權、你也有一半產權,即你父親有四分之一的產權,這部分產權在你父親去世後,作為遺產繼承,你和你母親以及你同父異母的兄弟,都是第一繼承人,所以,他應當和其他第一繼承人一樣平等繼承你父親的遺產,假設只有三人是第一繼承人,那麼他就由你父親遺產三分之一的繼承權,所以,這套房子有他的十二分之一的繼承權利,你們應當將賣房所得收入的十二分之一還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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