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爸媽2023年買的房子,現在別人以賣房的不具有買賣權利讓我們騰房子,法院判我方不是善意第三

2021-08-02 22:28:43 字數 739 閱讀 8149

1樓:社會話爆

如果當年賣房給你們的人不具備房子的處分權,不管你們的交易**如何,你們都不是善意第三方。證明的唯一途徑就是賣房人的行為是經有處分權的房主授權的。

2樓:海上嵐山

房產性質你沒說清楚,從情況上判斷像是某單位自建房或福利房,這種房產只能單位內部轉讓,不得對外**,因為單位是集體用地,沒轉成住宅用地,所以也沒有房本,產權不明晰,應該是該單位某職工分到房後,與你父私下交易轉讓,事後被人告發,單位讓你們騰房,法院判你方不是善意。這個問題還得找賣給你們房子的人,讓其從中周旋,讓原告撤訴,不再追究,將購房款退還給你們。

3樓:左公右婆

過戶了嗎?如果已過戶,那麼責任在行政機關, 因為你們無法判斷對方是否有無買賣權力。

既然法院判決為非善意第三方,請他們解釋一下,什麼為善意,什麼為非善意。 不能他們隨便套個詞就……

如果解釋得合情合理,那問題就落在你家身上了,把具體的買房經過及付款方式,金額,對方收款帳號,收款人 ,證明人 寫一份申訴信 提起申訴, 一審不是終審

4樓:遊戲人生快樂你我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覺得其實這個權利不在你們,但是如果你們當時有合同的話,其實很多問題可能還好一點。

5樓:luwei超

我是小白不懂

說白了房價漲了,是不是

賣房子那個人有問題,是不是

是老人而且頭腦不清醒,是不是

我夢見我爸媽媽家的房子漏雨修房子

1.按照成都房管局的規定,房屋產權人去世後其繼承人應先到 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繼承人再持公證書到產業監理處辦理過戶手續,而不管死者是否留有遺囑,直接去找房管局不行。公證處根據公證了的遺囑辦理繼承權公證,需要顧及法律關於遺囑效力位序中 以最後乙份公證遺囑為準 的規定,在不確定死者是否有更新的公證遺囑...

房子拆遷房子是爺爺奶奶分家留給我爸媽的奶奶一直在這住拆遷後叔輩和奶奶要求分錢

以分家結果來為準,反悔分家得自不到法律支援。bai 好好打聽du一下當地的分家規則zhi 規矩,就知道分家以後兒dao子們各自成家立戶,父母以及爺爺奶奶不保留家庭,戶口事先約定在 或者哪一家就可以了,村里根據成員安排出具介紹信去派出所各自登記家庭。拆遷房戶主是奶奶,但是房子是我爸媽蓋的,奶奶她現在要...

我爸爸是2023年入伍,2023年復員的軍人。請問國家對這類

國家於2011年8月出台政策,規定60歲以上的農村籍且無工單位人員可享受生活補助,按每當一年兵每月補助10元標準發給,請到縣或鎮級民政申請登記。各地有異,詳情諮詢當地民政局。理論上來講有優待金,詳情詢問戶口所在地縣民政局。1969年入伍到1975年退伍有什麼政策 1969年入伍到1975年退伍的退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