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的使用權歸誰,是不是誰開墾就歸誰呢

2021-06-07 00:06:49 字數 2069 閱讀 2264

1樓:法律快車專家

不是!如果是承包給你了,你可以要求賠償;如果沒有,你只能適當要求一點開墾費,

農民開墾荒地歸使用權歸農民所有有哪些法律依據?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切土地國家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3樓:匿名使用者

國土法餘棚及相應地方土地法規都有相應規定,但是隻有實際的使用權,現在國家沒有頒發新的土地承包證件,但如果出現徵用,豎或則你會獲得相應的團虛青苗等費用補償。

4樓:東平搜客

荒地是農村集體所有權,是屬於農村集體所有,也就是村或村小組所有,農民開墾不能改源輪變它的所有權屬性,農民衫兄可以通過租賃、承包的方雹塌信式獲得使用權。

5樓:栩晞唯十二

地可出租

怎麼說團悄也是國家的不能隨意處置

但衫或頃是 想種什麼還都是可以的

不或陸過也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

自己開墾的荒地,使用權可以歸自己嗎

自己開墾的荒地是否有使用權?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根據你的描述,荒地的使用權是屬於二大隊的,一大隊開墾荒地的行為侵犯了二大隊的權利,二大隊有權要求一大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該權利的救濟權利是不受時效限制的。

一大隊使用了荒地這麼多年,雖然開墾用了不少成本,但也獲得了很多收益,如果依不當得利制度,扣除開墾成本,或許一大隊還應該返還二大隊一定的收益金額。因此,二大隊有權處分自己的權利,只補償一大隊一些苗錢也是合理的。

7樓:匯法網

自己沒有經過有關組織的批准,開墾的荒地,國家不承認。

土地是國家或者集體的,沒有經過國家有關部門或者村集體的批准,自己不能隨意使用土地的。

8樓:匿名使用者

荒地的使用權由承包人所有。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約定享有權利和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四十八條 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自然資源,屬於國家所有,但法律規定屬於集體所有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七十四條 勞動群眾集體組織的財產屬於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包括:

(一)法律規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等;

(二)集體經濟組織的財產;

(三)集體所有的建築物、水庫、農田水利設施和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財產。

第八十一條 國家所有的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水面等自然資源,可以依法由全民所有制單位使用,也可以依法確定由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家保護它的使用、收益的權利;使用單位有管理、保護、合理利用的義務。

9樓:泰賦行智敏

《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了荒山荒地的土地承包制度,荒地應當進行土地承包,應當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因此,如果甲與村集體有協議,則享有對荒地的承包經營權,乙無權處分。如果沒有協議,則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都屬於村集體,任何人處分該土地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

所以,你可以根據你的情形找村集體協商解決。

10樓:土流集團

一大隊擅自開墾屬於二大隊的土地,按法律規定, 二大隊可向一大隊追責的。按題主描述,雖然十多年前二大隊默許讓一大隊開墾了,但土地所有權還是屬於二大隊的,二大隊可以收回本屬於他們隊的土地。

開墾的荒地歸屬權歸誰

11樓:匿名使用者

農村土地承包法 第四十四條 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農村土地,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適用本章規定。

第四十六條 荒山、荒溝、荒丘局拿、荒灘等可以直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洞臘襲式實行承包經營,也可以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折股分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後,再實行承包經營或者股份合作經營。

按照納兄這個規定你朋友當時和村委會的口頭協議應該是無效的,但村裡在沒有經過直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這幾種形式就把土地直接承包給其他人也是不合法的。你朋友可以參加以上三種形式取得土地的承包權,但是應該沒有優先承包權,但是應該可以取得一定的補償。找土地部門去反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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