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鬧離婚,孩子快2歲了,之前一直都是我親自帶在身邊,半個月前因為很多人勸一時心軟就打算不離了

2021-04-01 07:24:07 字數 1263 閱讀 3757

1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沒有離婚,那麼孩子就應該有夫妻雙方共同撫養。你是不能獨自把孩子帶走的。

而且因為你跟你老公鬧離婚的情況,他家人更不敢放孩子走了……

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麼與他們和解,要麼……最好別離婚吧

2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是無辜的,無論怎樣,都不能讓孩子受傷害,可以兩人輪流照看孩子啊?

我和我老公要離婚了,原因有很多,我們有兩個女兒,我們都是農村戶口,我一直在家帶小孩沒有太多的經濟... 40

3樓:徐在田

法院在審理這類案件時,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協商不成,你考慮自身經濟能力不足可以放棄直接撫養權,由男方直接撫養,你給付一定的撫養費用。

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6,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行准許。

4樓:聖情少帥

首先先撇開經濟 如果你想要小孩 要麼2個都帶 要麼都不要 小孩分開後結果是什麼?想過嗎?其次才是經濟 帶2個會很困惑 經濟壓力山大 再說女的離婚後有小孩很難再婚滴,

5樓:赤眸兔仔

本意想帶,又不知道要不要帶,是人腦子麼

表姐快28歲了,之前因為前夫吸白fen離婚了,女兒前夫帶著,她自己也帶過一段時間,現在她女兒兩歲了

你表姐夫吸毒,你表姐跟他離婚很正常也可以理解你姐的做法,但是,把自己的女兒交給乙個自己都放棄的男人,也可以說是在你表姐心裡你表姐夫已經是無可救藥了。把閨女交給這樣的男人帶,你表姐也真夠可以的。她放心自己的孩子在這樣的人身邊長大?不擔心等哪天你表姐夫沒錢買白粉的時候把閨女賣了。要我說,這兩口子都不配為...

孩子快2歲了,能吃大人的飯菜嗎。

可以了,一般一週以後就大概可以跟著一起吃飯了,但是要注意清淡,不能吃大人那麼多的鹽分。粥也要熬得稍微爛一些,寶寶更好消化。當然可以了,只要清淡些鹽味精少放點,味精最好用其他食材替代,大人吃小孩也能吃。就是不知道你們吃的口味重不。你好親,可以了哦。我們家寶寶一直是跟我們一起吃飯的哈,不過你要把飯菜給寶...

我現在懷2胎月了,大寶也2歲了,我跟老公婆婆公公在外地打工,我現在懷孕了在家帶大寶,現在懷孕了

慢慢熬,你公婆不都在掙錢嗎?到時候他們會管的哦。別灰心。孕婦不能生氣哦。懷2胎8個多月了,跟老公和公公婆婆在外地打工,我每天在家帶我2歲的大寶,每天中午必須做飯等老公下班 10 這種男的直接離婚 別想別的沒用的 他敢拿你錢 還不工作 這種人以後就算不繼續拿你錢 你想過你兒子嗎 以後他怎麼辦 乙個只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