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簽訂三方協議對就業有什麼影響

2021-03-22 02:21:25 字數 5109 閱讀 2568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影響的,三方協議只是乙個就業的意向,不會影響將來的就業擇業,關鍵是報到證一定要儲存好,報到證很重要,你畢業的時候學校應該會發給你。但千萬不要把報到證的派遣單位寫成你協議書的單位,那樣很麻煩,你還要拿著解約協議去省廳辦改派。

報到證不用重新辦,除非你丟失了,可以補辦,不過很麻煩。三方協議籤了也不用擔心,只要報到證千萬儲存好就行,將來就業離不開的。

2樓:橘子的甜蜜

找到你之前籤協議的單位,讓對方給你提供解約函,找到你現在準備籤的單位,讓對方提供接收函。如果你之前打過報到證就帶上報到證,如果沒有就沒有,去學校辦理改派手續,重新打報到證。

3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現在到什麼單位了,一般正式的單位都會看報到證的。按你說的情況完全不用擔心,學校給你籤的合同的公司是不存在的,或者是有關係的,是學院專門為了應付公升學率準備的。你不需要重新辦報到證,就當沒有就業過一樣。

盡量早點辦保險,以後工作了,工齡要按保險算的。

簽了三方協議後對其他工作有什麼影響?

4樓:小月

陳律師:積極幫助學生就業是學校的責任義務,如你已經與原簽約單位解除合同,學校應當協助你與新崗位簽署新的三方協議。

相關法律知識——三方協議不是勞動合同 三犯法協議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其不是勞動合同。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呢?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

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三方協議書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三方協議簽訂後還要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保障部門指出: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單位一旦和求職者確立了勞動關係,就應依法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就業協議類似於「出嫁協議」,而勞動合同類似於「夫妻協定」。

前者發生在學生畢業之前,由學生、學校、用人單位三方共同簽訂「出嫁協議」,以確定就業意向和相關權益,包括擅自解除約定方應支付的違約金;但是,「出嫁協議」只約束「婚前」,「婚後」的生活如何安排,應由「夫妻協定」明確。一旦學生畢業離校後,學校將脫離三方關係,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雙方應確立勞動關係,簽訂勞動(聘用)合同,而就業協議則同時終止。

三方協議有什麼作用,對應屆畢業生的影響大嗎? 20

5樓:demon陌

作用: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乙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

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對應屆畢業生的影響不大。

擴充套件資料: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乙個崗位同乙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23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

這裡畢業生應當明確,用人單位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時,舉證責任在用人單位,勞動者無需提供自己符合錄用條件的證明。

舉證責任無疑限制了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隨意性,用人單位如果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用人單位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後果。

三方協議之兩個試用期是否合法

有些用人單位還會第乙個試用期過後與勞動者約定第二個試用期,這種情況應該區別對待。如果前後兩個試用期都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後在合同中確定下來,那麼,兩個試用期相加超過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的,則不合法,不超過則兩個試用期皆為合法。

三方協議之只籤試用期合同不簽勞動合同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錄用後,雙方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應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是試用期存在的前提條件。不允許只簽訂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樣簽訂的試用期合同是無效的,但「試用期」合同的無效,並不導致勞動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失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之規定,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6樓:華律網

三方協議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是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乙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乙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報考公務員,一些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招聘、錄用,如果沒有幹部身份就會有一定的影響,甚至可能無法到該單位工作;還有一些職稱的認定、評定,工齡的審核等也和幹部身份有關;將來進入公務員序列提幹或評定職稱,也需要有幹部身份;有些地方(比如深圳)入戶也要求幹部身份。

7樓:歐萊雅

三方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或《全國畢業生研究生報到證》)、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作用三方協議一旦簽署,就意味著大學生第乙份工作就基本確定。因此,應屆畢業生要特別注意簽約事項。大學生籤三方協議前,須認真檢視用人單位的隸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權。

民營企業、外資企業則需要經過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審批才能招收職工,協議書上要簽署他們的意見方能有效。應屆畢業生還要對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有所了解。

對於應屆生的影響

三方協議比較針對的是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在正規的單位進行實習期間,必須籤取三方協議.三方協議是應屆畢業生在就業單位或者實習單位的,雙方的乙個書面協議.

雙方正式蓋章或者簽字後,具有法力約束能力.實習生簽此協議後,單方面提出毀約,要按協議上的毀約金賠償金額.

所以籤取該協議之前,有必要在用人單位和本人的見證下,就毀約金額,實習時間與實習期發放工資等明細進行公開與了解.

注意事項

籤勞動合同要注意四個方面:

一要明確職務和崗位,否則,用人單位會利用調職的方式,變相壓迫畢業生主動辭職,且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二要防止用人單位不斷用換崗位的方式,反覆延長試用期,因為同乙個崗位同乙個人不能適用兩次試用期,而換崗位就沒有限制了(其實這招已經不用再防了,根據2023年1月日生效的《勞動合同法》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三要在勞動合同中明確最低的工資標準,最好能將年終獎用條款固定下來,作為工資的一部分。由於我國暫時沒有對年終獎定性,這個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單位利用,將來成為剋扣薪水的一種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單位是否給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如果沒有社保,等於工資減去很多,還不能享受國家和單位的社保福利。

籤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

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學生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

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回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以便於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因而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

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

什麼是簽訂三方就業協議,三方協議書與就業協議書到底有什麼區別和聯絡?

簽訂三方就業協議是指簽訂畢業生與用人單位 學校之間關係的協議。三方協議是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畢業研究生就業協議書 的簡稱,它是明確畢業生 用人單位和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能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 檔案 保險 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 憑 全國普...

三方協議是什麼?對就業有什麼幫助,對畢業生重不重要?

到時畢業簽三方協議是你拿乙份,單位乙份,學校乙份,是為了保障大學生就業的,對畢業生很重要滴!議的那家公司,就先不要拿報到證去人才市場,畢業後,找到新的工作,簽了合同,你可以去原公司解除協議,拿著新公司的接收證明,就可以轉到你新公司所在地。不過記得報到證不要過期,你11屆畢業,估計有效期是在11年年底...

學校為了就業率要求三方協議簽了校企,可是我已經找了別的單位

參加工作後你就會知抄道,什麼協議,報bai到證,派遣證,屁用du沒有,學校zhi只是為了就業率dao,你不用管,該咋滴咋滴,學校不會不給你發畢業證的。直接去你想去的那乙個,比如你自己找的公司,和他們說明情況,他們會處理。前提是你值得,懂吧。我是今年七月份畢業的,畢業前學校為了提高就業率強迫學生必須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