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者家屬不同意屍檢,公安機關可以屍檢嗎

2021-03-04 09:00:55 字數 4173 閱讀 8689

1樓:戚廣利

死者家屬不

抄同意屍檢,公安機關可bai以屍檢。

《刑事訴訟du法》第一zhi百二十九條規定:對於死因dao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九十九條規定: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者開棺檢驗,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或者開棺檢驗,但是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

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工作中死亡單位要求屍檢,家屬不同意,公安機關可強制屍檢嗎

2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可以強制屍檢,不需要徵得家屬的同意。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3樓:匿名使用者

廣州刑事辯護律師管東平:

**有權強制屍檢,查明死因

4樓:莫名的煩

家屬不同意的話就不能強行屍檢

法律上是不是有不同意屍檢**能強治

5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屍體進行屍檢不需要

受害人家屬同意,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即可進行屍檢。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6樓:l聖雛

《刑事訴訟法》

第二章 偵查

第四節 勘驗、檢查

第一百二十六條 偵查人員對於與犯罪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屍體應當進行勘驗或者檢查。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

第一百二十七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保護犯罪現場,並且立即通知公安機關派員勘驗。

第一百二十八條 偵查人員執行勘驗、檢查,必須持有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檔案。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第一百三十條 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徵、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資訊,採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

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

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你可以根據你的具體情況來判斷,根據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公安機關是可以對死因不明的屍體解剖的。

7樓:匿名使用者

屍檢是司法程式的一部分,可以強制執行的

公安能強行進行屍檢麼?在沒有經得家屬的同意下

8樓:手機使用者

配合下公安吧,能夠確認死亡原因難道不好嗎~法醫解剖:限於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局以及醫學院校附設的法醫科(室)施行。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應進行法醫解剖:

1.涉及刑事案,必須經過屍體解剖始能判明死因的屍體和無名屍體需查明死因及性質者;

2.急死或突然死亡,有他殺或自殺嫌疑者;

3.因工、農業中毒或烈性傳染病死亡涉及法律問題的屍體。

《公安機關程式規定》第一百九十九條 為了確定死因,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解剖屍體或者開棺檢驗,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並讓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死者家屬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或者拒絕簽名、蓋章的,不影響解剖或者開棺檢驗,但是應當在《解剖屍體通知書》上註明。對於身份不明的屍體,無法通知死者家屬的應當在筆錄中註明。

9樓:請教者

如果公安對死因有疑惑,可以的

但是如果有其他的以外,公安負全責

10樓:老實的啤酒肚

有相關權力。

刑事訴訟法規定:

第二編第二章第四節:

第一百零四條 對於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並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根據104條規定,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而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僅僅是他們對應於家屬知情權的告知義務,並不是說要取得家屬同意。該決定的取消權是上級主管機關而不是家屬。

簡單說就是公安機關有決定解剖的權力,有告知的義務;

家屬有之情的權利,無任何權力。

11樓:鳶飛三月

如果是正常死亡,公安機關是不對的。

對於非正常死亡,並且已經報案,解剖屍體可以驗明死亡原因,如果公安機關對死亡原因有置疑,應該可以強制屍檢

12樓:火車上的豬

公安有這個權力,不然比如你殺了你老婆,你不同意檢驗,那麼難道你就逍遙法外了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一定沒有都要做好家人工作才可以.

你好,刑事案件如果家屬不同意屍檢公安機關能強制執行屍檢嗎謝謝

14樓:小芋頭帥哥

可以,根據我國《刑訴法》第129條的規定:對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解剖,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

15樓:湖南疤博士

公安機關有相關檔案是可以的

個別親屬拒絕屍檢怎麼辦?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對於涉嫌刑事案件的屍體,不論家屬同意不同意,公安機關認為有必要進行屍體檢驗時,可以強制進行屍體檢驗的。

二、對於死因不明、非正常死亡的,不涉嫌刑事案件的的屍體檢驗,要徵得死者家屬同意,死者家屬不同意是不能進行強制解剖檢驗的。

三、死者家屬,是指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如果死者有多位近親屬,原則是徵得他們主要直系親屬同意就行了,也就是可以對死者負責任的人就行了,在實際操作中,一般有乙個主要負責的親屬簽字,其它親屬認可就行了,如果具體誰簽字,達不成協議,繼續商量,直到成達意見一致。

17樓:匿名使用者

關係最近的親屬簽字就行了,哪有那麼多人啊!

給你個範圍:

配偶 父母 子女 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就這些人算近親屬如果這樣那要看是怎麼死亡的了。還是由死亡的直接原因(歸責方式)負責。不知你明不明白我說的意思。

18樓:山野柴胡

家屬同意的簽署「同意」,家屬不同意的簽署「不同意」。

死者家屬不同意屍檢,能強行屍檢嗎

19樓:

除非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有偵查需要,可以通過程式審批進行屍檢,否則不能

20樓:任小剪

不能吧,如果覺得有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向法院提要求吧,

交通肇事闖死人報警了,私了,家屬不同意屍檢可以嗎 30

21樓:匿名使用者

交通肇事闖死人報警了私了,家屬不同意屍檢是可以的,但同時也無法確定死因。

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根據《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22樓:蠶她爸

非刑事案件的屍體檢驗是需要死者家屬的同意,但是,不屍檢無法確定死因,也就無法賠償。

家屬不同意屍檢是件非常麻煩的事情,後患無窮!而且致人死亡一人的交通事故屬重大交通事故,必須要有交警處理的,車輛都有第三者保險,報警處理還有保險賠償。這種事情一定要有第三方,包括交警、保險、居委或村委幹部等,即使私了也要簽訂有見證人的協議,省得以後麻煩。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謝謝採納!

23樓:羅小喜之郎

可以,屍檢問題肯定在徵得家屬同意才能進行

24樓:匿名使用者

你堅決不讓他們也沒辦法的

非刑事案件屍檢家屬部分不同意能否屍檢

直系親屬中有一人不同意,不可以。旁系親屬不同意,可以。詳情,中國民法通則 你好,刑事案件如果家屬不同意屍檢公安機關能強制執行屍檢嗎謝謝 可以,根據我國 刑訴法 第129條的規定 對死因不明的屍體,公安機關有權解剖,並通知死者家屬到場。公安機關有相關檔案是可以的 死者家屬不同意屍檢,能強行屍檢嗎 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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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亡已經立案家人不同意屍檢,能強制

如果是刑事案件立案,那公安機構是可以要求強制屍檢的,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不可以強制,必須徵求家屬同意 法律上是不是有不同意屍檢 能強治 按相關法律規定,公安機關對屍體進行屍檢不需要 受害人家屬同意,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即可進行屍檢。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九條 對於死因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