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不准員工用私人手機,只許用公用手機這合法嗎

2021-03-04 07:03:35 字數 2431 閱讀 8796

1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作時間,用人單位可以不允許職工把自己的手機帶到工作場所,這是單位的制度,是合法的。

很多單位都不允許職工把私人物品帶進工作場所的(比如:手機、錢包、食品等),這在性質上都是一樣的,而且完全不違背勞動法暨相關的規定。

職工如果有急事,可以使用單位提供的**,應該說這個單位的安排還是比較合情合理的。

2樓:漂亮菇涼

不合法的 最好不要採用單位這種方法

3樓:見著美女就鬧心

合法,只要在上班區問

4樓:靠都被用

你也沒說明白是什麼工作啊?

公司不准職工帶手機合法嗎?

5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的。

如果所服務的公司性質屬於特殊行業,如加油站,機場,或危險

作業行業,則從員工作業時安全角度出發,公司實施上班期間禁止攜帶手機屬於合理禁令。但公司負有安全、妥善保管員工手機的責任,如在保管期間員工手機丟失,則由公司承擔保管不善的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根據單位內合法的規章制度確定(單位合法的規章制度應該是事先全公司公示,而非事後告知,且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扣除經濟處分後,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同時經濟處分的金額不能超過當月工資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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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行業中,售票人員就不可帶手機,並且是合法的,例如對售票人員規定了「七個不准」,即不准把個人的錢包、手機帶到自己的工作崗位,不准利用當班時間私自扣留車票,不准超範圍和規定**車票,不准替他人代買車票。

不准不核對證件為他人訂購車票,不准利用工作的便利替他人**訂票和取票,不准違反程式辦理退票的手續。違反上述規定的人員,調離售票崗位。

如果從事的並非的特殊行業,則可以看一下企業的規章制度或者員工手冊,有無關於禁止帶手機的條款。並且該項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員工的簽名確認。如果沒有,企業不允許員工帶手機或者對於帶手機的員工做出一些處罰,是有違法律規定的,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6樓:**座九夏失溫

這個無所謂合法與不合法,只有合不合規。

從正面的角度講,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及各種**出台的規章條理中都不可能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能發簡訊,那麼這樣說,法律沒有禁止的就算合法。

公司各規章制度裡是否有關於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那麼不讓用就真的不能用,用了就違規了,,因為當初簽定勞動合同時已經了解了公司規程,即預設了該條款。

公司禁止上班使用手機可能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1)資訊保安,怕公司機密洩露;(2)手機在工廠是禁止使用的,電波可能引發**。

還有就是可能老闆有這方面嗜好,私人老闆的話,那很正常,老闆的個人愛好常常強制灌輸到公司其他員工的行為.。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離職,不要在這裡上班。

8樓:

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違法但也不合理。

上班期間不允許員工使用手機是否合法?

9樓:匿名使用者

此無所謂合法與不合法,只有合規不否

1.從正面的角度講,中國的任何法律法規及各種**出台的規章條理中都不可能有規定上班時間不能發簡訊,那麼這樣說,法律沒有禁止的就算合法.

2.公司各規章制度裡是否有關於上班時間禁止使用手機的相關規定,如果有,那麼不讓你用就真的不能用,用了就違規了,因為當初簽定勞動合同時你已經了解了公司規程,即預設了該條款.

3.公司禁止上班使用手機可能是出於多方面的考慮:a.資訊保安,怕公司機密洩露;b.手機在工廠是禁止使用的,電波可能引發**.

4.還有就是可能老闆有這方面嗜好,私人老闆的話,那很正常,老闆的個人愛好常常強制灌輸到公司其他員工的行為.就打個比方,你們老闆喜歡吃魚,那麼我估計你們出去聚餐的話估計十有**都會吃魚,就這個道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到公司上班,就要遵守公司的規定,你已經來上班的,就說明你同意公司的規定。合法。

公司給員工配了手機和卡,所以要求員工上班時間上交私人手機,這種做法是否合法?

11樓:跟屁蟲

《勞動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如果企業在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中明確規定:

員工不得將手機帶入工作場所,那麼這種規定無可厚非。但是有兩個問題需注意,一是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制訂和公布程式,才能產生法律效力。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規章制度或重大事項時,應當經員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員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員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直接涉及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應當公示,或者告知員工。在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員工認為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進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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