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單位欠社保錢,關係未轉出新單位可以交社保嗎

2021-03-04 04:25:52 字數 2985 閱讀 2441

1樓:墨汁諾

不可以,如果不轉出社保關係解除勞動合同,社保是不能繼續繳納的。

離職當月還與原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因此社保在下月進行停保,並辦理減員手續。原公司還要協助離職員工辦理保險轉移手續。

社會保險費徵收是與勞動關係的計算保持一致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 定,離職當月也存在勞動關係,因此企業應該為員工繳納離職月份的社保。

社保轉移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原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2、人員減少表

3、養老保險手冊

4、身份證影印件

5、保險轉移單

6、繳費憑證

7、新單位勞動合同

2樓:綠水青山

原單位欠社保錢,關係未轉出。新單位不可以交社保。

社保編號是唯一的,社保只能接著原來的繳納,不能在新單位從新立戶繳納。

原單位欠社保錢,可以走勞動仲裁申訴追繳。

關係轉入新單位,才可以交社保。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係轉不出來怎麼辦?

3樓:豆村長de草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係轉不出來先要中斷原工作單位的社保關係。即憑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到社保部門辦理中斷,發還《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然後到機關(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憑勞動合同、養老保險繳費手冊、社會保險參保花名冊,到社保部門辦理續保。

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4樓:娛人愚己笑看人生

可以向原單位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起行政訴訟,要求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

原單位社保欠費,社保關係轉不出來,找仲裁,仲裁判了勝訴讓找法院執行。找法院,法院說沒有相關的法規條文,沒強制執行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六條規定:

「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拒不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加收滯納金數額應不高於欠繳社會保險費數額。

5樓:匿名使用者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係轉不出來,需要原單位補繳社保後再轉移。

由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沒有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繳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可以找**公司補繳。

繳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職工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1、職工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

2、《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

3、勞動合同、工資發放明細表員工補繳當月個稅證明等;

4、其他相關材料。

社保補繳時效: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

一般情況下,補繳保險的期間根據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視企業情況而定。

同城轉移社保流程:

社保現在不用轉移,只要原來的單位,把社保做停,不用辦手續,現在的單位憑身份證號就可以直接上社保。

異地轉移社保的流程:

新參保地審核轉移接續申請並向原參保地發出同意接受函--原參保地辦理轉移手續--新參保地接受轉移手續和資金,三個流程走完之後即可辦妥轉移接續手續,政策規定每個流程最多15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對於參保者來說,最多45個工作日就可以將全部手續辦完。

(1)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繳費後,由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向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2)新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在15個工作日內,審核轉移接續申請,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向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發出同意接收函,並提供相關資訊;對不符合轉移接續條件的,向申請單位或參保人員作出書面說明。

(3)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個工作日內,辦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4)新參保地經辦機構在收到參保人員原基本養老保險關係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轉移的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資金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結有關手續,並將確認情況及時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員。

(5)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是累計計算的,中間允許有空檔,可補可不補。

6樓:匿名使用者

原單位在社保欠費,社保關係轉不出來怎麼辦?

針對你這種情況,可以先與原單位協商,讓其為你補交所欠費用,如果說不成的情況也只能自己補齊相關費用,否則會影響新單位交納社保。

7樓:昆重帥師

你能做的都做了,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麼辦法能解決你的麻煩了

8樓:匿名使用者

我的也是跟你一樣情況,但是我轉出來了,沒有補繳,欠了幾年補繳要好幾萬就沒補,直接去稅局說明情況填個表就行了,也是去年五六月份辦的。

9樓:匿名使用者

倒!不上保險就被辭退這也太離譜了吧,還不至於吧,大不了和公司說不上了,公司還省筆錢呢,怎麼會辭你呢?現在新勞動法是要求公司要為員工上相關的保險,但員工有權不上,而選擇自行購買保險的方式啊!

我很多同事都是這樣的啦。

可以找自己家的街道或是人才中心進行接收你的檔案,因為街道和人才中心是可以代你交社保的,然後在那裡進行補交欠款啦,然後再由現在的公司把你的檔案調回公司,這樣社保等關係也就調回公司了,只不過樣是比較麻煩的。我的情況和你差不多,所以還是明白點,只是太麻煩,還不如自己買份商業險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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