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簽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內容和細節

2021-03-03 22:11:52 字數 5459 閱讀 4501

1樓:百度使用者

需啊注意一下幾點哦。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衝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應是專案立項批准檔案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2、合同上的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專案位置聯絡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

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築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該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

如技術等級、材料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能力,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準,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商品房保修的責任相關的檔案:《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提供。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 應該列明:

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保修單位等內容。簽約前注意一下細節對購房者很有利1、簽約前多去幾次售樓處

很多人從籤了認購書到簽約之前的一段時間裡,(一般為一週)就很少去售樓處,等到售樓處通知催促簽約時,可能連自己買的房子還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車位?車位多少錢?物業管理費是多少?

這些事項都沒有搞清楚是不能簽約的。在簽合同之前,要多去幾次售樓處,了解專案的情況,看有沒有日後發現你根本不能接受的問題,簽約時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條款,連專案已有的或應有些什麼都不盡了解,如何籤補充條款呢?

2、把每項承諾都記下來

售樓業務員介紹專案時,是你問到什麼就答什麼,他想到什麼就介紹什麼,不像合同內容那樣有固定的格式,在簽合同時,你是按照合同一條條地討論,有很多東西沒有寫在裡邊,自己可能也會一時想不起來,簽完合同回家再想起來,售樓小姐曾答應過有地下儲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樹的,這時想起已經晚了,所以平時談話時,售樓小姐的每一點承諾都要記錄下來,能寫進合同裡的盡量要求寫進合同裡去。

3、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

在簽約時,一般會先見一下律師(一般開發商會請乙個律師到售樓處幫助簽合同),要知道律師是開發商請的,但律師費是購房人出的,所以律師有責任幫助購房人搞清各種法律細節,有責任維護購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師只有在籤了合同後才能取律師費,所以律師也是希望順利簽約,他們不會自動幫助你質疑開發商的,所以這時你自己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才是重要的。

4、平心靜氣地逐條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簽約前,還沒有見過合同是什麼樣的,簽約時拿到4份待簽字的合同,讀著極其專業的法律術語,頭就開始發大,簡直不知所云,這時簽約顯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乙份合同影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靜氣地一條條研讀,把可能的疑問和想補充的地方記在旁邊。

5、特別要注意補充條款

有些樓盤的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的補充條款的地方,先填寫了自己的一些補充條款。這些條件往往是只對開發商有利的。比如有的開發商在合同上補充了這樣的約定: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和外牆面使用權,小區和樓宇命名權歸出賣人。這顯然對購房人不利,這就意味著購房人雖然買了房屋,開發商還可以在它的外牆上有所作為。開發商的補充條款只表明了開發商的態度,購買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簽合同,也可以就這些條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條件,以達成妥協,比如,外牆使用權有一定的期限約定。

購房合同是房產陷阱的「藏身之地」,簽訂乙份防陷阱的合同,對消費者極為必要。「決定簽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商的圈套。」目前許多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合同,亟需**有關部門對房產市場進行規範和調控。

同時,消費者也應採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合同形式、在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文字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消費者不可能全程跟蹤房屋的建造過程。因此,對於房屋這種特殊商品,消費者的知情權更易受侵犯。

」、「單方合同、『開口合同』『霸王合同』,給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埋下隱患。」 1、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2、房子巨集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3、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4、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專案、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5、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6、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買房簽合同時要注意哪些內容和細節!

2樓:匿名使用者

需啊注意一下幾點哦。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盡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衝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如合同中的甲方(賣方)應是專案立項批准檔案的投資建設單位,也不能以上級主管單位或下屬機構的名義簽訂合同,簽字人應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權的主要負責人。2、合同上的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專案位置聯絡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

如××市××區××街××號××花園××號樓××層××房。 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如以建築面積計價還要標明使用率。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該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

如技術等級、材料品牌、內部設施的種類、負荷標準、**能力,水暖電、通訊等設施要說明安裝到什麼程度。 4、其他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的加以說明。合同中一定要確定物業管理單位的產生辦法或具體的物業管理單位以及物業的收費標準,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

 5、違約責任的約定一定要對等,否則最終吃虧的是消費者。一般承擔違約責任的違約事項包括:

(1)簽訂認購書後,購房者不買房或要求換房,開發商不賣房或要求換房;

(2)購房者不按期付款;

(3)開發商不按期交房;

(4)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

(5)房屋裝修標準、質量不合要求,保修不到位;

(6)產權過戶手續不全或不能按期辦理。

商品房保修的責任相關的檔案:《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和《商品房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房人提供。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的商品房住宅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檔案, 應該列明:

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驗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保修單位等內容。簽約前注意一下細節對購房者很有利1、簽約前多去幾次售樓處

很多人從籤了認購書到簽約之前的一段時間裡,(一般為一週)就很少去售樓處,等到售樓處通知催促簽約時,可能連自己買的房子還不太了解,比如有多少車位?車位多少錢?物業管理費是多少?

這些事項都沒有搞清楚是不能簽約的。在簽合同之前,要多去幾次售樓處,了解專案的情況,看有沒有日後發現你根本不能接受的問題,簽約時要集中精力研究合同條款,連專案已有的或應有些什麼都不盡了解,如何籤補充條款呢?

2、把每項承諾都記下來

售樓業務員介紹專案時,是你問到什麼就答什麼,他想到什麼就介紹什麼,不像合同內容那樣有固定的格式,在簽合同時,你是按照合同一條條地討論,有很多東西沒有寫在裡邊,自己可能也會一時想不起來,簽完合同回家再想起來,售樓小姐曾答應過有地下儲藏室或一家送一棵樹的,這時想起已經晚了,所以平時談話時,售樓小姐的每一點承諾都要記錄下來,能寫進合同裡的盡量要求寫進合同裡去。

3、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

在簽約時,一般會先見一下律師(一般開發商會請乙個律師到售樓處幫助簽合同),要知道律師是開發商請的,但律師費是購房人出的,所以律師有責任幫助購房人搞清各種法律細節,有責任維護購房人的利益,然而律師只有在籤了合同後才能取律師費,所以律師也是希望順利簽約,他們不會自動幫助你質疑開發商的,所以這時你自己不厭其煩地請教律師才是重要的。

4、平心靜氣地逐條推敲

很多人被通知簽約前,還沒有見過合同是什麼樣的,簽約時拿到4份待簽字的合同,讀著極其專業的法律術語,頭就開始發大,簡直不知所云,這時簽約顯然不利,不如提前要乙份合同影印件,回家和家人一起平心靜氣地一條條研讀,把可能的疑問和想補充的地方記在旁邊。

5、特別要注意補充條款

有些樓盤的開發商在購房合同的補充條款的地方,先填寫了自己的一些補充條款。這些條件往往是只對開發商有利的。比如有的開發商在合同上補充了這樣的約定: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和外牆面使用權,小區和樓宇命名權歸出賣人。這顯然對購房人不利,這就意味著購房人雖然買了房屋,開發商還可以在它的外牆上有所作為。開發商的補充條款只表明了開發商的態度,購買人如不接受可以不簽合同,也可以就這些條款增加些你的限制條件,以達成妥協,比如,外牆使用權有一定的期限約定。

購房合同是房產陷阱的「藏身之地」,簽訂乙份防陷阱的合同,對消費者極為必要。「決定簽合同、交第一筆定金前要慎重,以免一開始就進入開發商的圈套。」目前許多房產交易還處在「賣方」市場階段,許多房地產商借其優勢地位,與消費者簽訂了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的合同,亟需**有關部門對房產市場進行規範和調控。

同時,消費者也應採取恰當方式維權,比如變通合同形式、在開發商提供的合同文字上加「附頁」等,這是法律允許的,也是必要的。 「消費者不可能全程跟蹤房屋的建造過程。因此,對於房屋這種特殊商品,消費者的知情權更易受侵犯。

」、「單方合同、『開口合同』『霸王合同』,給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埋下隱患。」 1、檢查開發商的「五證兩書」原件是否齊全,即《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並要抄下證件的號碼。

2、房子巨集觀規劃(主要是外部環境)要詳細約定。如戶型、綠化、相關配套設施、開發商對小區的承諾等,可以以「附頁」或「附條件合同」的形式簽訂。

3、約定房子面積。建築面積、套內面積、使用面積及其測量方法要明晰,將開發商有關面積的宣傳材料擇要寫入合同。

4、交房時間和預期交房條件要具體明確。比如交房裝飾標準、物業的服務專案、收費等,同時明確違約責任。注意開發商利用「合理順延」權利過長延遲交樓時間。

5、明確房產證辦理的具體時間以及無房產證、遲辦房產證的違約責任。

6、房子的保修期限和範圍。依據國家規定的質量問題判斷標準,確定是否出現質量問題,並對維修期限、條件作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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