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合同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類:
第一,雙務合同和單務合同。根據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的分擔方式,可把合同分為雙務合同與單務合同。
第二,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根據當事人取得權利是否以償付為代價,可以將合同分為有償合同與無償合同。
第三,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標的物為要件,可將合同分為諾成合同與實踐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
第五,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據訂立的合同是為誰的利益,可將合同分為為訂約當事人利益的合同與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第六逗數,主合同與從合同。根據合同間是否有主從關係,可將合同分為主合同與從合同。主合同,是指不依賴其它合同而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
第七,本合同與預約合同。根據訂立合同是否有事先約山賣首定的關係,可將合同分為本合同與預約合同。
第八,定式合同。定式合同,又稱定型化合同、標準合同,是指合同條款由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亦即一方當事人要麼整體上接受合同條件,要麼不訂立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配激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注意事項。1)合同的基本條款要具備,尤其是交易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
2)查閱國家對該交易有無特別規定,目的在於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
3)向律師事務所、公司法律顧問諮詢相關業務的實際開展情況,瞭解業務發生糾紛的概率和糾紛的起因、種類,以便在訂立合同時儘可能避免同樣缺憾的發生。
4)可能的話,通過行政機關的公證、律師見證和公證,通過相關機構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內容儘可能完備。
5)簽署合同時合同表面要字跡清楚,整潔,推薦使用合同專用紙張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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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楊老師秒懂課堂
欠款合同與借款合同的區別在於:前者因為之前的借款未還,而與出借人達成乙個確認欠款,並確認還款時間的合同;後者則是借款人為了借款而與出借人簽訂的合同,主要是確認借款金額,借款時間,承擔的利息和還款的時間等雀明扒內容。
換句話說就是,前者是已發生借款的事實,而借頃昌款人沒有按時還款而另外與出借人達成的還款合同;後者是尚未借出錢款,為了借出錢款而與出借人達成的合同。
遇特殊情況,借款合同變更。
一、 借款合同需要變更的,必須經貸款經辦行、借款人及有關各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簽訂變更合同。
二、 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其財產繼承人、監護人或受遺贈人繼續履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的,應簽訂新的借款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
三、 借款人按合同規定償還全部貸款本息後,抵押物或質押物返還抵押人或出質人,借款合槐大同終止。
借款合同屬於什麼法律關係,借款合同特點
3樓:青青普法
借款合同屬於民事法律關係,借貸雙方在訂立合同下約定的民事債務債權,產生相應的權利和義務。借款合同的特點有,諾成合同,雙務有償合同,要式合同等。
一、借款合同屬於什麼法律關係借款合同屬於民事法律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是民事主體之間就一定派乎亂的物或其他物件(客體)而發生的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其實現的民事權利義務關係。 民事法律關係是一種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而不是人和物的關係。儘管在財產關係中其標的常常是物,但法律關係的內容一權利和義務,是發生在人與人之間,而不是發生在人與物之間。
經民法確認的民事法律關係分為財產法律關係和人身法律關係。
二、借款合同特點借款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就借款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借款合同即告成立。
2.借款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借款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互享權利、互負義務。貸款人負有按合同約定拔付款項給借款人的義務,借款人負有按期還本付息的義務。
3.借款合同大部分為要式合同。除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外,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三、訂立借款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1.看清合同內容,簽訂合同時,借款人要看清合同內容,尤其是涉及借款時間金額期限等重要資訊的地方,一定要仔細檢視,確認內容無誤後再簽字。
2.出借人要了解清楚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還款能力,簽訂合同前初見人,應對借款人的借款用途還款能力做充分了解,以保障款項能順利**,從而減少損失。
塵檔 3.注意利息是否符合規定。借貸雙方沒有約定利息,出借人主張支付借息內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援。
借貸雙方約定了利息的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有權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則超過年利率36%的利息應當被認定頃輪無效。
借款合同具有什麼特點
4樓:唐玉娟
具有以下法律特徵:
1.借款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人民不是我國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和其他需要使用外匯貸款的單位借貸則使用外幣。
2.借款合同是轉讓貨幣所有權的合同。當貸款人將借款即貨幣交給借款人後,貨幣的所有權移轉給了借款人,借款人可以處分所得的貨幣。
3.借款合同一般為有償合同。
4.借款合同一般為要式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一、借錢條如何寫有法律效力。
借據產生法律效力的條件:
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應寫清楚,防止被告不明;
2、貸款金額應寫清楚,包括大寫和小寫;
3、貸款期限和還款時間應寫清楚;
4、有擔保人的,應當寫明擔保條款或者簽訂擔保合同。
借款合同應當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貸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貸款型別、貨幣型別、用途、金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
二、實踐合同有哪幾種呢。
目前我國的實踐性合同主要有以念戚渣下四種:
1、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是合同當事人在訂立主合同時,為了保證主合同的履行,簽訂從合同約定一方當事人預先支付給對方一定數額的貨幣,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收回或者抵作價款的一種擔保合同。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3、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4、借用仔槐合同。
借用合同是指出借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將出借物無償交給借用人使用,借用人在一定期限內或使用完畢後返還原物給出借人的合同。
中華人民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仔悄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特點,和民間借款合同有什麼區別
5樓:陳友聯
一、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特點。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特點如下:
1.有償性。
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意在獲取相應的營業利潤。
2.要式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采取書面形式,當事人雙方就該合同的存在產生爭議的,視為合同關係不成立。
3.諾成性。
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係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
二、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槐餘款合同有什麼區別。
金鉛橋滾融機構借款合同和民間借款合同的區別如下:
1.貸款人不同。前者貸款人是法定的金融機構,後者貸款人是公民。
2.利息不同。前者是商業行為,是有償貸款。後者由當事人約定,在合同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應推定為無息。
3.合同成立的方式不同。前者是諾成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合意時成立。後者是實踐合同,貸款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合同成立。
4.合同管理不同。前者受國家嚴格監管。後者較少受到國家監管,不違法即可。有償借款不應該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
三、與金融機構訂立借款合同的條件。
與金融機構訂立借款合同的條件是:
1.貸款方必須是國家批准的專門金融機構,包括中國人民銀行和專業銀行。
2.借款消散方一般是指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全民和集體所有制企業。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學校、研究單位等實行財政預算撥款的單位則無權向金融機構申請貸款。
3.借款合同必須符合國家信貸計劃的要求。信貸計劃是簽訂借款合同的前提和條件。
4.借款合同的標的為人民幣和外幣。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標的。
借款合同的特點是什麼?
6樓:孫旭權
借款合同的特點包括:
1、借款合同為諾成合同,其合同的標的物是金錢,屬於消費借貸合同;
2、借款合同為雙務有償合同;
3、借款合同大部分為要式合同。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宴橡賣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晌逗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如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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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借款合同,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時,合同關係即可成立,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時起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雙方當事人沒有特別約定時,不需以貸款人貸款的交付作為要件,所以金融機構借款合同為諾成性合同。合同法 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該條規定表明,自然人之間就借款達成口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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