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自留地被徵收佔用後,給予的補償和承包地是一樣的嗎?

2025-05-25 13:20:05 字數 5375 閱讀 5038

1樓:汪盈盈好餓啊

農民自留地被徵收佔用後,給予的補償和承包地是一樣的嗎?徵收自留地能否獲得和承包地一樣的補償,得分情況來看。因為自含豎留地作為乙個歷史遺留問題(以前要求生產大隊分出來給到農民的土地,不屬於承包地),其歸屬大多不明朗清晰,因此也不參與農村土地確權。

自留地就是當初國家政策要求生產大隊分給農民解決自家生活保障的耕地。也就是說,承包地要交「公糧」,也就是農業稅,自留地則不需要。而關於自留地,不同地區處理方式不一樣,因此在面對自留地徵收時的補償也各不相同。

1.自留地併入了承包地,這種情況的自留地不僅可以確權,而且徵地補償時可以享受承包地徵收待遇。

2.自留地和承包地仍然分開處理,這個就要看當地徵地部門制定的地方政策了去,通常有以下幾種處理方式。<>

①不給予補償,通常以自留地「沒名沒分」為由,這種處理方式比較粗暴,但有的地方確實如此。②給予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具體按照評估價值來算,也燃磨就是說你自留地上的附著物越值錢補償得就越多。③給予安置補償,具體方式一般為現金補償,也有的地方實行保險補償方式。

自留在是集體即村委會按人口分給農民用作種植蔬菜皮老斗和牲畜飼料的用地,沒有得到國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部門的確認,也是合法土地。承包土地是通過國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部門確權後併發放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這兩種類土地都是農民合法土地,農民必須享受國家土地政策給予的權利。國家、集體、企事業單位和私人企業徵用土地,必須經國家土地管理部門審批核定後,依法付清徵用土地所有規定費用,農民必須得到土地徵用補償費用。

2樓:黎昕科普知識小屋

是不一樣的,通常被徵收的地一般給的錢是比較多的,可能會比承包地多個幾百塊錢左右。

3樓:時間帶給我們的快樂

農民自留地被徵收佔用之後,給予凳碧的補償和承包土地是不一樣的,被徵收佔用給的補償段漏比較高,如果握粗爛承包土地給的補償就比較少。

4樓:f但是

如果農首襲州者蔽村自留地被徵收佔用之後,補償款和承包地是不一樣的,因為他們兩個機制的標準是不一樣的,具體的賠償和補償禪禪標準要看當地的政策。

農村自留地徵收後,給予的補償跟承包地一樣嗎?

5樓:姜超

一、首先是自留地的概念:

自留地是乙個歷史概念,是作為一種集體經濟的必要補充,自留地的數量與人均佔有耕地面積密切相關。農民可以通過自留地耕作,生產農村產品,滿足家庭生活和市場需求,從而增加自己的收入。部分地方甚至有頒發過關於自留地的相關權屬證明。

但是絕多數地方,這項工作並未落實。

目前的農村自留地的分配情況,基本是沿襲於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規格來進行劃分的。也有部分地區,上世紀九十年代末進行的土地二次承包,有進行過一些列的調整,不過這個是少數。

其導致的一些笑改情況,也就出現了,二次承包以後新產生的一些農戶,如果沒有家族繼承的情況的話,是沒有自留地的。這也為實際土地徵收過程,增添了很多的矛盾爆發點。

二、其次是自留地的權屬:

根據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即自留地的所有權歸屬於村集體,農民只有自留地使用權,不得出租、轉讓或買賣,也不能擅自用作建房等非農業生產用途。

這一點,也很簡單,在中國,個人是不具備進行土地交流的權利的。原因很簡單,個人不具備土地的所有權。但是,在廣大農村,確實存在著,因為涉及建房或其他原因,在集體內部進行自留地的互換甚至交易的情況。

三、最後是自留地徵地補償問題:

自留地在產生之初的歷史背景,是為了激發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同時也是為了一定程度解決農村居民的部分生活問題。其初始,最大優勢就是可以享受農業優惠政策,不需要繳納農業稅。

但是優惠碰虛判政策取消後,自留地與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經很難區分了。但是,國家並沒有給自留地專門的自留地使用權證書,因此關於自留地的補償問題,要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分析:

一)、自留地合併為承包地。

1、徵地補償款主要分為三種,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

2、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助費直接給到被徵地的農民;

3、土地補償費不低於80%的部分屬於被徵地農民,剩餘部分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決定如何分配;

二)、自留地與承包地相互區分。

1、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歸被徵地農民所有。

徵收自留地和承包地有什麼補償

6樓:唐玉蓉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的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乙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的三年年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一、自留地與農村承包地的區別。

一)自留地是中國農業集體經濟組織按政策規定分配給成員長期使用的土地。農戶經營自留地是一項家庭副業,可以充分利用剩餘勞動力和勞動時間,生產各種農副產品,滿足家態埋信庭生活和市場需要,增加收入,活躍農村經濟。

二)承包地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承包者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同時承包方承擔下列義務:

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帆輪,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二、國家徵收農村土地有法律依據嗎。

國家徵收農村土地是有法律依據的,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依法取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從事家庭承包經營的,為農村承包經營戶。第三百三十一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人依法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佔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液模、林業、畜牧業等農業生產。

自留地徵地補償與承包地的補償是一樣的嗎?

7樓:王國龍

法律分析:自留地徵地補償與承包地的補償手困否一樣,應根據具體情形進行分析。如果自留地已經屬於承包的土地範圍內,那麼徵地畢明念補償標準與承包地的徵地補償標準一般是一致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槐告有保障。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自留地算徵地補償嗎?對於承包的土地?

8樓:劉偉長

關於農村攔頌畢自留地徵地補償是否與承包地一致的問題,需要分兩種情況分析,即自留地是否已經合併為承包地,或者是自留地與承包地分開。如果自留地合併為承包地,那麼自留地的徵地補償與承包地一致。

一、宅基地超面積必須要交費嗎。

超過面積需要繳費。農村宅基地確權過程中,超面積宅基地四大處理方式:

1、遵照村民自治原則,由村集體成員共同商議決定如何處理。

2、宅基地超面積的部分,應當實行有償使用的制度。其實也就是超佔宅基地的面積要繳費。

3、實行宅田掛鉤制度。說白了就是超佔了宅基地的,可以少給承包地,保持總量平衡。

4、結合當地人口與土地面積的比例,合理確定各地宅基地面積標準,做到宅基地面積標準與農民需求相一致。

二、廣西征地補償政策的新規定有哪些。

廣西征地補償政策的新規定:重新調整了片區,對廣西的鄉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宅基地、自留地等,全部進行了新的規範,減小了不同區片的徵地補償差價,安頓途徑有所拓展,徵地補償政策中增加了產權互換這一安置補償辦法。

三、我國對徵地補償款分配法律有哪些規定。

土地徵收是一類國家進行相關建設或使用的一類行為,相關的被徵櫻李收者可以得到我國的相關補償費用。徵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三部分。其中,土地補償費是對農村土地所有人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徵收所進行的物質補償,補償物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簡芹是對承包地上的生長物的補償,是對被徵地農戶財產損失的補償。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徵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佈,接受監督。禁止侵佔、挪用被徵收土地單位的徵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農村自留地被徵用有補償嗎

9樓:胡文學

自留地在產生之初的乙個最大的優勢就是不需要繳納農業稅,享受相關的農業優惠政策,但是自我國取消農業稅後,其與通常的承包地的界限已經很難區分,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等同於農村承包地,但是,國家並沒有給農戶發放專門的自留地使用權證書,因此,關於自留地被徵收,能夠拿到多少補償,需要分情況來看:

1、第一種情況:自留地合併為承包地。

徵地補償款主要分為三種,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

安置補償費、青苗補助費直接給到被徵地的農民;

土地補償費不低於80%的部分屬於被徵地農民,剩餘部分由村集體召開村民會議,決定如何分配;

2、第二種情況:自留地與承包地相互區分。

土地補償費:歸村集體所有;

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助費:歸被徵地農民所有;

安置補助費:如果得到了安置,就拿不到經濟補償;但是,如果沒有獲得安置,可以在自由選擇是拿補償還是買保險。

一、農村自留地徵收補償多少錢一畝?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掘仔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態散核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帆掘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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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國家法律的規定,宅基地被徵用肯定要補償的。自留地被徵用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 農村自留地雖然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等同於農村承包地,但是,國家並沒有給農戶發放專門的自留地使用權證書,因此,關於自留地被徵收,能夠拿到多少補償,需要分情況來看 第一種情況 自留地合併為承包地徵地補償款主要分為三種,土地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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