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審程式的刑事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2023-10-07 18:15:04 字數 1965 閱讀 6112

刑事自訴案件第一審程式?

1樓:琥珀談法

自訴案件的一審程式,與公訴案件基本相同。但由於自訴案件主要是直接侵害公民個人合法權益的輕微刑事案件,《刑事訴訟法》對這類案件的審判程式作了一些特殊規定:(1)對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

2)對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應製作調解書,調解書送達卜毀雙方當事人後即發生法律效力,但對於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含段偵查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的案件,不適用調解。(3)自訴案件在審理過程中,宣告判決前,自訴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訴,對當事人自行和解的應記錄在案,對自訴人申請撤訴的一般應予准許。但自訴人撤訴後除有正當理由外,不得就同一案件再行起訴。

4)**時,自訴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應按撤訴處理。(5)自訴案件的被告人在訴訟過程中可以對自訴人提起反訴,反訴適用自訴的規定,提起反訴必須具備下列條件:提起反訴的是本案被告或其法定**人;反訴提起的時間是在法院對自訴案件宣告判決前;反訴的物件是本案的自訴人,反訴的內容同自訴人起訴的事實有關。

反訴案件應當與自型老備訴一併審理,自訴人撤訴的,不影響反訴案件的繼續審理,如果對雙方當事人都必須判處刑罰,應根據各自應負的罪責分別判處,不能互相抵銷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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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律說律答

自訴案件在哪個法院提起的訴訟,如果有管轄權,就由該法院受理審查。自訴案件和公訴案件最大的區別就在於公訴案件由檢察院提起磨遲喊公訴,而自訴案件是自訴人直接瞎野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且由法院進行審理。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旦襪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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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樓:王靜

法律分析: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可以適用簡易程式,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判友衝。**時,自訴人經兩次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中告老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應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賣公升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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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樓:律漸

刑事自訴案件的一審程式,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訴案件主要有以下三類:(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人民法院對於自訴案件進行審查後,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犯罪事實清楚,有足夠證據的案件,應當**審判;(二)缺乏罪證的自訴案件,如果自訴人提不出補充證據,應當說服自訴人撤回自訴,或者裁定駁回。亂敗自訴人經兩次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譁團顫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或絕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第二百五十七條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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