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險怎麼報

2023-09-22 17:24:09 字數 3728 閱讀 4385

1樓:陳

工傷保險的報案,應當按照如下步驟進行:

第。一、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二、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

第。三、認定完成工傷後,需要進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再按照勞動能力鑑定的具體等級進行賠償。

特別提示一下,工傷報案是受1年的時效限制。勞動者遭受工傷後,應盡快進行工傷認定。以免超過1年的時效,無法進行認定工傷。

2樓:網友

工傷保險報銷方法流程是: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按鑑定結論向所在單位和工傷保險**申領工傷保險待遇。

申請工傷認定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等。

申請勞動能力鑑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請表》並提交。

工傷即職業傷害所造成的、直接後果是傷害到職工生命健康,並由此造成職工及家庭成員的精神痛苦和經濟損失,也就是說勞動者的生命健康權、生存權和勞動權力受到影響、損害甚至被剝奪了。勞動者在其單位工作、勞動,必然形成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相互的勞動關係,在勞動過程中,用人單位除支付勞動者工資待遇外,如果不幸而發生了事故,生成勞動者的傷殘、死亡或患職業病,此時,勞動者就自然具有享受工傷保險的權利。勞動者的這種權利是由國家憲法和勞動法給予根本保障的。

3樓:李超

法律分析:職工在受傷之後,所在的工廠應該在第一時間或者是在三天之內報告給有關部門。並且經過有關部門的允許,批准給職工進行保險報銷。

在此期間,職工必須要提供自己所花費數額的證明,並且給予蓋章。如果受傷的職工不是在當地就醫的,也需要外地的醫院提供相關證明。 一旦確定為工傷保險公司將會按照賠償金額百分之百的比例進行賠償,並不會減少賠償比例。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埋卜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漏核交工傷認定申返液掘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4樓:萬源李顯詩

法律分析:工傷保險報銷流程:1、提出工傷認定申請;2、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並進行調查核實;3、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4、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七條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於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範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第九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後,可以根據需要對申請人提供的證據進行調查核實。

第二十二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20日內,將《認定工傷決定書》或者《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送達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用人單位,並抄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工傷決定書》和《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的送達參照民事法律有關送達的規定執行。

如何報工傷保險

5樓:李亞龍

法律分析:1.首先用人單位應該在乙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如備野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自己寫份工傷認定申請,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提交的資料包括:

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

3.勞動局做出工傷認定決定。

4.傷者去有資質的醫院做傷殘鑑定。

4.把醫院的傷殘鑑定交給勞動局和用人單位,勞動局會發「工傷認定通知書」給用人單位。

法律依據:《中塌慶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職工工資總額,根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確定的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

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應當簡捷、方便。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髮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

一)**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

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

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團滾握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條 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中補足差額。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第四十二條 由於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傷,第三人不支付工傷醫療費用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工傷保險**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6樓:季金鳳

法律分析:一、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

二、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三、工傷保險報銷所需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

二) 發票原件。

三) 費用明細,住院病歷,門診病歷要求原件、影印件。

四)工傷待遇審批表。

五) 工傷職工如果放棄傷殘等級鑑定,需本人書寫放棄殘疾等級鑑定宣告,單位蓋章。

六) 工傷職工如需要評殘,需到醫保局處填寫勞動能力鑑定申報表。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絕型畝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並森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租衡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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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傷保險報銷流程是怎麼樣的 1 發生工傷24小時內要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送工傷報告表。2 發生工傷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之日或被診斷 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科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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