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種情況免徵耕地佔用稅?

2023-04-28 08:00:03 字數 1540 閱讀 3094

1樓:說謊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規定,以下情況免徵耕地佔用稅:

1)軍事設施佔用耕地;

2)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佔用耕地。

2023年**1號檔案提出:「堅決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切實提高耕地質量」,嚴格保護耕地;認真落實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努力培肥地力。

2023年**1號檔案提出:「要大力加強耕地質量建設,實施新一輪沃土工程,科學施用化肥,引導增施有機肥,全面提公升地力。增加測土配方施肥補貼,繼續實施保護性耕作示範工程和土壤有機質提公升補貼試點。

2023年**1號檔案提出:「切實提高耕地質量。」強化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切實控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規模。

切實防止破壞耕作層的農業生產行為。加大土地復墾、整理力度。加快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高標準農田。

加快實施沃土工程,積極支援高標準農田建設。

2023年**1號檔案提出:「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壤改良。」全面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切實控制建設佔用耕地和林地。

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的投入,要重點支援基本農田整理、災毀復墾和耕地質量建設。繼續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改造中低產田。

耕地佔用稅免稅範圍

2樓:喬巴大大大人

法律分析:免徵耕地佔用稅的專案有:軍事設施佔用耕地;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佔用耕地;農村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殘疾軍人以及符合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自用住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佔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比照本條例的規定徵收耕地佔用稅。建設直接為農業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佔用前款規定的農用地的,不徵收耕地佔用稅。

耕地佔用稅免稅範圍

3樓:崔茂秀律師

法律分析:1、軍事設施佔用應稅土地免徵耕地佔用稅。2、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佔用應稅土地免徵耕地佔用稅。

3、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佔用應稅土地,減按每平方公尺兩元的稅額徵收耕地佔用稅。4、農村居民佔用應稅土地新建住宅,按照當地適用稅額減半徵收耕地佔用稅。5、農村烈士家屬、殘疾軍人、鰥寡孤獨以及革命老根據地、少數民族聚居區和邊遠貧困山區生活困難的農村居民,在規定用地標準以內新建住宅繳納耕地佔用稅確有困難的,經所在地鄉、鎮人民**審核,報經縣級人民**批准後,可以免徵或者減徵耕地佔用稅。

6、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減免耕地佔用稅的情形。

法律依據:《耕地佔用稅法》

第三條 耕地佔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為計稅依據,按照規定的適用稅額一次性徵收,應納稅額為納稅人實際佔用的耕地面積乘以適用稅額。

第十一條 納稅人因建設專案施工或者地質勘查臨時佔用耕地,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繳納耕地佔用稅。納稅人在批准臨時佔用耕地期滿之日起一年內依法復墾,恢復種植條件的,全額退還已繳納的耕地佔用稅。

第十二條 佔用園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漁業水域灘塗以及其他農用地建設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也屬於耕地佔用稅的徵稅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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