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勞動賠償的問題

2023-03-26 00:10:02 字數 833 閱讀 7196

1樓:

網友你好:首先需要看勞動合同是否已就該問題達成過相應條款內容。如果勞動合同對變更工作地點有約定,則按約定方式處理;例如:

合同約定在調崗不調薪的情況下,可以變更勞動者工作崗位的。如無約定,用人單位應與勞動者協商,諸如:提高補貼、增加工資性收入等方式使勞動者願意前往新址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如勞動者不能接受用人單位提出的變更辦法或勞動者提出的合理要求無法被用人單位所接受的,用人單位需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之勞動履行地的條款內容。

當然,如果勞資雙方就勞動關係提前解除而達成一致內容,也可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的方式解決糾紛。

任意單方變更工作地點的做法欠妥,屬於對勞動合同約定內容的違反。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2樓:網友

打12333問 他們很專業 一打肯定贏。

3樓:匿名使用者

說些實話,可能不太好聽!

工人不去,老闆有權解雇所有人,而且工資加以剋扣,但不可以扣完。工人不去是無理由罷工,已經影響工廠正常生產,老闆在這方面做的對,沒有違反規定。工人有錯在先,就算打官司,老闆也賠不了錢,這錯是工人造成的。

工廠搬遷,工人不能直接獲得經濟賠償。

因為大多數老工廠所使用土地的性質是國家劃撥的,如果接收單位是受讓該土地,則應向國家交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再由國家向工廠補發一些政策性的補償金。

這些補償金由工廠使用,具體怎麼使用,按法律\法規與政策來定。例如工廠搬遷後你算斷,應獲一定補償。

你說的經濟賠償部分指向不明,以上是房產和土地方面的解答。如果是因為交通等原因,你無權要求賠償。

以前有一朋友有朋友經歷過!希望能幫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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