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訂婚禮金,男方提出散夥,禮金還用退麼?

2023-03-19 20:15:02 字數 3704 閱讀 9543

1樓:

第一,沒有事情的經過,為什麼要提出散夥?哪一方要負主要責任?這個問題是站在道德角度的基石。所以樓上很多人沒鬧清楚情況就開始張牙舞爪實在可笑。

第二,訂金是一種風俗,民俗。它的本質在法律上來說是贈予。是男方家因為婚姻所贈予女方家的錢財。這種贈予實際上是一種對即將成為親情關係的一種,形式上,金錢上的契約。

第三,那麼從上面可以看出,既然是風俗中,約定俗成的贈予。風俗本身不具備法律效應。所以樓上以風俗來做論斷肯定是要敗訴的。

第四,女方可以緊緊咬住「贈予「這個概念。這個錢可以是你們的。男方,則利用 贈予是隱性條件是結婚,而結婚並未達成。

第五,站在雙方各付一般責任的立場上,這份禮金我認為還是要退還的。從法律上來說:男方這個要求一般成功勝訴的可能性很大。

從社會感情上來說,禮金的歸還也是有必要的,畢竟對方沒有和你完成這份禮金的約定。好比:訂金與定金的關係。

第六,婚姻並非兒戲,更不是買賣。留了這份禮金女兒的名聲就不會受損了?與其想辦法多套牢點錢,不如更多元化的解決問題,為女兒的前途好好想想。

2樓:夕陽西下淚

各個地方的習俗不一樣,做法也許不一樣。如果他找你要,你必須還給人家撒,從道德的角度來講,應該這樣,如果他是因為有了二心那就不用退了,太便宜他了。

3樓:匿名使用者

不用,既然男方提出了散夥,那他們應該做好了拿不回禮金的準備,而且這件事女方的名聲會受到很大的影響。

4樓:眺望者

不用退,說俗一點這就好比違約金一樣,男方違約了,就要付出相應的代價!

5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不用,男方主動提出散夥,女方在名譽上多多少少會受到影響,當作精神損失費!

6樓:樂淨悠

按照農村的習俗,如果是男方提出來的,一般是不退回的。

7樓:佛羨利

你男方提出散夥,那錢肯定不退。按照習俗。

8樓:匿名使用者

退啊,如果不退,屬於詐騙。

9樓:士清韻

不用了 我這裡是這樣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退了,那也沒法要了!

11樓:♀周杰倫

看多少了 不多的話 無所謂的···

12樓:幼兒圜老大

這個怎麼說呢。那就看你願不願退了!

訂婚禮金可以退還嗎

13樓:楊利慧

法律分析:一、訂婚禮金是否可以要求退還:按婚姻法的規定,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

彩禮應該退還,可以起訴要求退還彩禮,如果沒有登記結婚,彩禮應當退還。不退還可以起訴索要。可以起訴,要求女方返還彩禮。

可以應當退還: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也就是說,如果你們尚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可以請求返還彩禮。

如果你們已經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則只能在離婚時出現(二)、(三)兩項情形時方可請求返還彩禮。法律上的結婚以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時間為準,不以農村辦理結婚儀式為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14樓:什麼是love我來告訴你

視情況而定。如果訂婚錢屬於彩禮,且雙方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的,男方可以起訴要求法院判決對方返還。同時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且同居時間不長的情況下,彩禮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返還。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主法於2023年1月1日起廢止)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訂婚禮金可以退還嗎?

訂婚禮金可以退回嗎?

農村訂婚,然後男方要求退婚,見面禮錢要求全退,女方只答應退一半,男方要打官司,法院會受理嗎

15樓:匿名使用者

會受理,但。

來是法院一般會源。

調解,這種情況下女方應全額退還。

彩禮屬於附條件的贈與,是以雙方結婚為條件的,如果雙方沒有登記結婚,男方可以要求退婚、返還禮金。法律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你的情形屬於上述第(一)項的規定,可以依法要回彩禮。

16樓:三亞龍攝影婚照

如果真打起官司,法院也會酌情讓男方賠償一些精神損失費用的。

17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還真不好說,當時要是有些收據證明之類的還好點。要是口頭山的話,估計會讓全退吧。

18樓:張小芳

我現在也遇到這樣的事,,男方還把我家裡人打了,,我該怎麼辦啊。

農村訂婚,若男方不同意,發律是否有規定女方同樣要退還彩禮錢?

1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結婚 屬於私了 需要男女雙方協商 法律是保護婚姻的手段 沒有結婚還沒有構成那種關係 所以需要男女雙方協商 當然 是男方不同意 女方也有權利不退還的 三思而後行 謝謝!

20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反悔的話,女方是可以拒付彩禮的。法律規定尊重各地習慣和風俗。

21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麼做是不道德的,你既然跟女方訂婚了,那已經是人盡可知了 突然你要跟女方說還我彩禮,我們不要結婚了那你叫女方的家人 和親朋好友這麼見人啊。

當然,若女方是那種有缺陷 而人人盡知的話除外。

若不是 你還是別想討要什麼彩禮啦。

22樓:匿名使用者

按實際情況及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屬於法律規定的情況,女方必須退還彩禮錢,如果雙方協商無效,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判決女方返還彩禮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2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男方退婚的話,不管是習俗上還是法律上講,女方都有權不退彩禮!這個問題的解釋權在女方,取決於女方,願退則退,不願退則不退,原因:既然已經訂婚,女方則已全身心的投入到這樁婚姻,兩年後男方提出退婚,那麼這兩年女方投入的時間,精力是要賠償損失的!

當然,如果女方在訂婚後出現與其他人訂婚、戀愛等情況,而且又不退彩禮,男方可以提起訴訟,這種情況在習俗上不能被接受,法律上也是不允許的!

訂婚後男方提出退婚,按當地習俗,禮金以及訂婚花費由女方決定退還多少,男方由於不滿意協調結果,當眾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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