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父母財產的法律問題,父母財產分給兒女,怎麼起法律效力

2022-11-01 11:00:05 字數 6055 閱讀 6849

1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不是萬能的,如果家裡人撕破臉老死不相往來,要房子有什麼用,房子不是家。

假設家裡要被拆遷的房子的房產證登記的是你母親的名字或者你父親的名字,房子當然屬於你的父母所有,也就是說,原來的房子不是你的,當然拆遷補償的房子也沒有你的份。至於母親要把房子給誰,那是她的自由,所以這個官司打不起來的,你也沒有什麼理由硬要的。

2樓:元陽韓餘

這40萬賠償金是怎麼得來?保險?還是交通事故或者人身**賠償金?

賠償人是誰?死者父母各10w(死者父母都健在的話就有4位老人了,這各10w是指誰的父母得了這筆錢?),孩子20w是他們自主分配的還是按照法律文書來文配的?

例如繼承權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或保險合同之類的。如果死者的洗車場和房產是孩子爺爺在死者死後變更的,有沒有死者生前的遺囑?如果沒有,擅自變更的,就侵犯了死者其他繼承人(第一順序繼承人是:

配偶、子女、父母)的繼承權。 孩子現在歸大姨撫養,他爺爺要孩子的20w沒依據。

這樣可以麼?

3樓:李建成律師

您好,可以與家人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樓:中港律師劉瑤

如果是按人頭分的就可以,如果是按面積算的就不行

父母財產分給兒女,怎麼起法律效力?

5樓:鹽粒兒

1全部父母生前將財產給予子女,在法律上稱為贈與。

如果標的是動產,即錢款、物品,交付時生效;

如果標的是不動產,變更所有權登記時生效。

6樓:任聰芬律師

你好!如你所述分家協議有法律效力。不動產產權變更須登記過戶。建議及時辦理過戶手續。

7樓:匿名使用者

寫贈與合同,然後去你們當地的公證處進行公證。這是最穩妥有效地。

其他的方法不建議,因為或多或少都存有一定風險。

8樓:丸釒

輕輕的告訴你:叫你父母拿上你們家的房產證或到居委會打個證明,帶上你父母的贈與的書面合同,到當地公證處做下公證。這樣避免你們兄妹之間在未來發生爭議。

9樓:都瑪愛拖拖

1.公正以後公證人同樣可以去撤銷,所以公正也並不是萬能的。

2.法院對子女的撫養權歸屬問題,一般都是以最有利於子女的成長為首要條件的,所以判給你的機率比較大一點。但是如果你真的不想養你兒子的話,你也可以堅決不要撫養權。

3.索要口頭說過的房子不太現實。因為你沒有任何的證據可以佐證。

4.當然是先公正再離婚了。如果先離婚了的話,你和你兒子對於你老公父母的房子是沒有繼承以及分割的權利的。

5.起訴當然要繳納訴訟費了。具體訴費要看你的訴訟標的大小來確定。

還有什麼法律問題可以直接諮詢我們的律師:

徵地拆遷律師

希望對你有幫助,望採納!!

父母不想把財產留給某個子女法律上怎麼處理

10樓:ps休閒時刻

在我國,公民的合法財產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產公民自己有支配財產的絕對權利。

父母的財產不等於子女的財產,只有在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沒有分配的情況下而過世的,其子女才能按照國家的繼承法來繼承財產。

父母可以自由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捐贈、可以立下遺囑來處分財產,想給誰就給誰,不想給誰就不給誰。

但是,沒有遺囑的,必須按照國家的繼承法來法定繼承。

11樓:匿名使用者

雖然不知道為什麼你不願意把財產留給孩子,但是相信我,除非你是恨你孩子不死那種程度上的情緒,否則等你不在了,你知道你給孩子留下了是多大的陰影麼?!好好考慮下吧,也許改善下關係沒準還可以繼續相處,畢竟是身上掉下來的肉,最次你可以考慮讓你孩子少繼承,但不繼承已經有點脫離人倫了。

我可以告訴你處理方法,也是最簡單明瞭的,你自己跑花的錢跟時間比我教你的方法要費力的多,最後如果你們哪的辦事單位是踢球單位沒準大把錢花下來你事兒都沒辦了。

你打114**諮詢附近最近的遺產繼承律師事務所,讓律師給你去辦理,跟律師說明必須要公證處開發公證證明,乙份遺囑估計也就幾千,但財產保障是最高的,哪怕以後去了法院也無任何人有權利更改你的遺囑。

最後還是請你一定要三思 冷靜 謹慎 謹慎 辦之前在問自己一次有必要麼???!!!

父母的財產分配問題

12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跟繼承權和遺囑沒關係。遺囑是在公民死後發生效力的,你的父母尚在,就不是遺囑而是合同,是附條件的贈與合同。就是你的父母處分自己的財產(不叫遺產)的贈與贈與合同已經成立生效,就這個案子而言法律問題比較多,不能混為一談。

首先,合同中不贍養父母的兩女的部分是無效的,違背了法律強制規定,子女有贍養父母

的義務,不能通過任何形式的協議免除。另三子女已經獲得房屋所有權(這裡的是物權,是有效的),至於合同債權的確定,上面已經說了不贍養的部分是無效的,

但是不影響其他部分的生效,所以此時兩女就合同無效提起爭議的話,只能對另一女是否完成贍養義務進而取得房產提起。而訴訟時效是否已過也不確定。。。因為

主張合同無效的訴訟時效兩年是自知道權利受損或合同履行完畢開始記起,這裡你們履行義務是否完畢還要看具體合同中的規定。

上面說到物權行為已經是生效的,所以父母主張重新分配的當然是不可能,因為現在財產已經不是他們的了,但是同樣的父母可以先確認合同無效(贍養部分),再重新履行債權,進而得到物權變動的目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規定,繼承是有序列的,你也去世,他名下份額房產分割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

這三方平均分配死者名下房產50%的份額!另外50%歸你奶奶所有!(這是在死者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情況下)那麼,你家的份額因該是該房產的12%左右!

如果你們幾家達不成協議,都想要自己的份額。可以申請分家析產,各自帶上自己的證件,還有房產證土地證,你爺的死亡證明,再找兩個家族以外的局外人做旁證,一起去公證處做房產析產公證!這樣就確定了各家在該房子上的合法權益!

有一家想要房子,就要給另外幾家享用的補償!再一起去辦理過戶手續!對誰都公平!祝好運

14樓:張娟律師

回答您好

我們慣性思維是認為子女結婚父母必須給與我們什麼東西,不給我們就覺得父母怎麼那樣,尤其是父母比較有經濟實力的情況下,甚至是記恨於他們.

首先從法律上講,作為財富的所有人,贈不贈與完全是其個人意思表示決定.即使你們是父子或者母女,父母有養育子女的義務,但是沒有贈與孩子財產的義務.在美國,許多富豪不讓自己的孩子得到家產,一方面他們有高額的稅收,另一方也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自食其力.

不要生氣,眼光看長遠些.不管怎樣父母財產以後都是由你們繼承的,不要為了一時之氣,呵呵,讓父母的財產無情的贈與他人.

再說說關於你按揭的房子事情.在婚前按揭的房產,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不因為你們結婚變為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結婚後,你們繼續按揭所交的房款屬於你們的夫妻共同財產,對方可以要求分割,但是他沒權利要求房產,只能要求分割結婚後還貸部分的錢款.該房子只屬於你個人.

提問您好張律師,想諮詢一下關於父母的財產的問題,我想舉乙個例子,但不一定是真的,就先打個比方吧,如果父母都是80歲的老人了,如果父母在生前把存款改成兒子的名字,是不是存款裡的錢就都屬於兒子呢?在法律上。女兒就沒有份兒了是嗎?

[嘻嘻]謝謝

回答是這樣的,沒有女兒的份

提問嗯[嘻嘻][慶祝]

回答只要有兒子的名下的都屬於兒子

謝謝您的諮詢

提問我剛才看了其他認的回答,有的說看父母怎麼說,有的說父母得留遺囑,說明,其實都不用了,只要父母生前把存款的名字改成兒子的,其實就等於父母已經立了遺囑,對嗎?

也不用寫什麼承諾書是嗎?

回答對的,只要轉到您這就可以

不用寫承諾書

謝謝您的諮詢

提問您真聰明

謝謝您張律師

回答不客氣的,謝謝您的諮詢

更多17條

15樓:濟寧市李虎律師

爺爺去世了,沒有遺囑的話就是遺產分割的問題了,你爸當然有法定應得的部分,你奶奶沒有權利單獨處分這套房子,不過你奶奶擁有大部分房子的份額。但你爸爸和你兩個姑姑也有一部分份額的。

整套房子首先先分一半給你奶奶,然後剩下的一半你奶奶和你爸爸還有你兩個姑姑再平分。

16樓:流年易老

你爺爺奶奶的共同財產先分割50%作為遺產,如果房子值100萬,則只有50萬作為遺產來分。你奶奶,爸爸,兩個姑媽各得50除以4為12.5萬,你爸爸只能得到房子的八分之一。

這個如果調解不成,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

17樓:班幻翠

你父親和你的姑姑都有同等的繼承權,但你小姑和你奶奶共同生活,照顧老人比較多,可以多得一些財產。但具體比例是可以協商的

另外,房屋一般是整體使用,可以考慮接收房子的一方,再付出部分現金

關於父母遺產子女分割繼承的法律問題。

18樓:楊文戰律師

1、都不放棄繼承,就按法定繼承。該房應是二老的共同財產,一方去世,一半是遺產,遺產由配偶、子女共同繼承,一人乙份。

2、全歸母親後,母親去世無遺囑,還是按法定繼承,由子女共同繼承,一人乙份。如果房確定歸其中一人,應給另一人相應份額價值的補償。

19樓:不知道問度娘媽

大致講分割原則:

老頭去世時的夫妻共同財產中有一半屬於遺產,應該由老太太太與當兒女共同繼承,

按上述方案可以確定老太太應該擁有的份額,對其自有份額可以有完全處置權,包括遺囑。

20樓:匿名使用者

1、假定該套住房是父母結婚後取得的,那麼該房的分配比例為母親4/6,子女各1/6;

2、子女有權繼承遺產;

3、母親通過遺囑指定其中乙個人繼承後,另外一方無權要求分割財產。因為在母親取得產權後,該房作為她的財產,她有權進行處置。

21樓:火舞

1、由三人共同繼承,母親佔4/6,兩兒子各佔1/6

2、該房產由兩子女共同繼承,一人一半,沒有獲得遺產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進行不低於其所獲遺產價值的相應補償

3,如有遺囑,按遺囑執行。未獲遺產的無權要求補償

關於分家產和養老人的法律問題

22樓:匿名使用者

1)兒子a不能,因為房子是老人和兒子b的資產,除非老人或者兒子b同意,否則a是不能參與分錢的。

2)兒子c如果沒有得到他們同意,也是沒權分錢的。但若果當事人事後沒有提出反對,就等於預設了。

3)贍養義務是一定要盡的,儘管1塊錢也沒分到。(完全失去經濟能力,情況特別困難的可以暫時停止)條件較好的,在合理的情況下應多負擔一些。

4)沒有遺囑的情況下,老人乙的財產由甲和兒子abc獲得

乙獲得50%,其他50%由三個兒子a b c 分攤,這個是一定能分到的,不管其他人同意否你也有你的份額。

23樓:匿名使用者

1、「關於家庭財產分割」:

(1)所謂「家庭財產」,說穿了就是二位老人的財產:不管是父母當初贊助買房的還是現在拆遷的房子,是都是父母的財產,拆遷的房證上是父母的名字吧?

(2)在老人在世時:這樣的「家庭財產」如何分割,按法律規定是,全由父母作主,想給誰就給誰、想給誰多少就給誰多少,可以平均分配,也可以全給乙個孩子,還可以其他孩子都一分不給、全給外人。

(3)如果老人去世後:沒有遺囑的,這些「家庭財產」就成為二老的遺產,由孩子繼承了,一般情況下是均分的。

2、關於「老人贍養的問題」:贍養是兒女的法定義務,對是否給分得老人的財產不存在對價關係,即使老人的財產全給了外人、兒女一分沒得到,也一樣要盡贍養父母的義務。

3、(1)以上的分析,都是按我國現行法律規定來說的。但如果是按我國的人情習俗和道德來說,父母分家時,子女是應當均分的,分得財產不一可以要求贍養義務不同,但這協議只是在雙方當事人都能遵守並履行時有效,一旦將來父母不遵守這協議告到法院的,這協議就會無效。

(2)建議:和父母去協商,將孩子的意思全部說清,也許父母會理解並改變最初的分配方案的。協商好後寫下分家協議,並讓其他孩子也簽字、最好是再找幾個以上的見證人或是公證一下,如果涉及到安置房的分割協議,在寫下協議後應及時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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