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隨便說誰都是嫌疑人嗎,嫌疑犯是派出所人說了算嗎

2022-10-14 10:00:04 字數 5478 閱讀 2140

1樓:盡在梧桐葉落時

當事人可以以此法律維權。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第一百一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2樓:

說你怎麼啦,就是要說你,你不是也沒辦法嗎,我以前經常被說的,沒關係

我很體諒你現在的心情,如果您還算滿意,謝謝採納我的回答

一年前我被派出所的民警隨便說我像乙個犯罪嫌疑人而布控,之後調查清楚和我無關,一年後我被其它派出所的

3樓:匿名使用者

當事人可以以此法律維權。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第一百一十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範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第一百一十一條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嫌疑犯是派出所人說了算嗎 10

4樓:天的對面

派出所可以懷疑公民有嫌疑,但是不能隨便抓人的,必要要根據法律的規定才能進行傳訊、拘傳、拘留、逮捕等強制措施,對於一般的人來說,只能是進行詢問的,不能採取強制措施將人帶走進行詢問或者直接拘留的。

因此公安的行為上違法的,一是違法進行偵查,二是歧視公民的平等權利,外地人也是人,跟其他公民是平等的,不能因為是外地人就認為具有作案嫌疑。

對於這種情況,一方面你們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申訴,另一方面,你們可以向檢察院進行控告,控告公安機關這種非法偵察的行為,檢察院對公安機關的偵查行為是可以進行監督的。如果最後確定你們不是犯罪分子的話,對於給你們造成損失的,你們還可以向公安要求賠償。

5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可以的。因為國家賦予了他們相當的、絕對的權力。所以他們可以行使這些權力。

具體是誰有罪誰無罪只能是他們說了算。因為人家說了:不抓你們抓誰?

我同情你們,但是我不是派出所的所長,如果我是所長,給兩盒煙就放你們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僅僅是找你們過去進行詢問的話呢,那是合法程式,因為公民有義務配合公安機關!

如果他們無故對你進行拘留,關押,通宵審問!這就違反了我國的相關法律,你可以向他們的上級機關提出申述或復議!

不滿意的話提起行政訴訟!

7樓:匿名使用者

派出所的人是我派出的

派出所是如何詢問嫌疑人的?

8樓:柴律師

那要看什麼樣的鞋印了,商場賣一樣的鞋很多的,不排除巧合。

公安機關會做技術鑑定的。

9樓:

鞋印不像掌紋和指紋,掌紋和指紋具有獨一性和排他性,如果現場留有掌紋和指紋就是鐵證了,但光憑著鞋印這個證據是不夠的。但鞋印也是有力的證據,如果經過技術鑑定犯罪現場遺留的鞋印和這個嫌疑人的鞋印在某些獨有特徵上一致的話,那公安機關肯定會以此為突破口拿下嫌疑人的口供,只要嫌疑人的承認那就和鞋印這個證據一起形成了比較穩固的證據鎖鏈,案件就可以破獲了。你要相信警察絕對不會放棄這個線索,隨隨便便的就把人放掉的。

10樓:

既然不相信警察,為何要報案?

既然不相信警察,何不你自己去破案?

11樓:在卓刀泉看柯南的香雪蘭

犯罪行為的證明,至少要形成鎖鏈系列證據。即a非法行為現場留下了了b痕跡,b痕跡又是由於c工具施力作用而成的,c工具有屬於嫌疑人d,嫌疑人d在e時間無法證明其不在案發現場a,a現場在e時間丟失了f,f又是被d在e時間後賣給了g……

沒有確鑿證據即使送交檢察機關也會退回的。如果您認為確實有證據而公安機關未查證,則可以去法院申請自訴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或其法定**人、近親屬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而向法院直接提起的刑事訴訟。公訴的對稱。這類案件屬於告訴乃論的和其他不需要進行偵查的輕微刑事案件以及公訴**訴的案件。

派出所能隨便拘留人嗎?

12樓:園林植物手冊

派出所不能隨便拘留。但是如果前兩次從他被叫到派出所的時間至回家的時間沒超過12個小時,並且通知了你們家長,那這就是合法的。

第三次,只要不是派出所自己決定拘留你弟弟,而是上報了當地公安局的,那麼就是合法的。

拓展資料: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拘留證。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註明。

緊急情況下,對於符合本規定第一百二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後立即審查,辦理法律手續。

13樓:楊子電影

派出所不能隨便拘留。《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拘留犯罪嫌疑人,應當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拘留證。執行拘留時,必須出示拘留證,並責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證上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註明

緊急情況下,對於符合本規定第一百二十條所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後立即審查,辦理法律手續。

公安機關辦案人員認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填寫《呈請拘留報告書》,註明有關情況和理由,經部門領導審核,由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簽發《拘留證》。

檢察機關拘留犯罪嫌疑人時,應當由辦案人員提出意見,部門負責人審核,由檢察長決定,再送交公安機關執行;對於情況緊急來不及辦理拘留手續的,人民檢察院可以先行將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同時立即辦理拘留手續。由於我國法律規定,拘留由公安機關執行。

公安機關執行拘留時,應持有縣級以上公安機關簽發的《拘留證》,向被拘留人出示,並宣布對其實行拘留。

14樓:汲溫道綾

一般警察對違法或犯罪嫌疑人以傳喚的方式可以帶回相對應的部門進行留置二十四小時處理,經上級批准最長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但這是留置,不屬於拘留。

15樓:戚廣利

被派出所拘留肯定會對當事人不利的,如果是刑事拘留可能已經涉嫌犯罪,如果行政拘留已經違法。

1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家屬不知道犯了什麼罪,被抓進去了問派出所的人家屬犯了什罪關在**,能關多少天他們會給說嗎

17樓:千葉初代

如果前兩次從他被叫到派出所的時間至回家的時間沒超過12個小時,並且通知了你們家長,那這就是合法的。

至於第三次,只要不是派出所自己決定拘留你弟弟,而是上報了當地公安局的,那麼就是合法的。

如果乙個人隨便去派出所說我詐騙,派出所會怎麼處理

18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公民報案或自首的,公安機關受理後依法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符合法定條件的予以立案並進行偵查破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不予立案。如果報假案故意干擾公安機關正常工作的根據情節予以治安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

一、《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六十六條,公安機關對於公民扭送、報案、控告、舉報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的,都應當立即接受,問明情況,並製作筆錄,經核對無誤後,由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自動投案人簽名、捺指印。必要時,應當錄音或者錄影。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不予立案。

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製作不予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第一百八十七條, 公安機關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應當及時進行偵查,全面、客觀地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材料。

二、《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會處理 沒有實質的證據 不要說你詐騙了 說你 殺了人 都不處理

20樓:美麗的天坑

多的花會立案調查吧!如果是誣陷你也可以告對方吧

一般人向派出所詢問嫌疑人是否被關押,派出所會告知嗎?

21樓:范先生太甩

如果關押拘留所,不用問,派出所都會通知家屬的,因為需要讓家屬給他打錢和交罰款,如果只是暫時拘留在派出所內,那頂多就是兩到三天的拘留,如果不是什麼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要求通知家屬的,如果沒有需要,不會通知,家屬去詢問,一般也問不到什麼,因為前台值班人員根本不知道居留者姓名什麼的,問也問不出什麼的,只有辦案民警才清楚,辦案民警不在前台,只在辦案工作區,家屬根本見不到

22樓:冒易

你隨隨便便去問警察這些肯定不會跟你說啊,因為你是無關緊要的人,如果是相關的人去問,那肯定會告知。

23樓:困惑迷茫陷阱

像這種情況一般是不會告知你的。派出所有責任有義務。對嫌疑人的個人隱私。進行乙個保護。

24樓:李豔超律師

案情一般不告訴案外人;會告知被害人、嫌疑人家屬。

25樓:要淡定

一般都會告訴你的,但是具體細節不會說。

26樓:顏色不一樣的煙火

這個應該不會告訴你的。

27樓:

這種情況是應該不會告知的

派出所警察可以隨便在路上檢查公民的手機嗎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 第九條,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 檢查 經盤問 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 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 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 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 ...

海南法制專欄熱線派出所僅憑口頭說有人舉報你吸毒,就可以在我工

如果有人舉報,你有義務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警察沒有證據,不能對你處罰。警察有權利對你進行尿檢,因為有人舉報,如果你的尿檢呈陽性,則公安機關會對你進行處罰。吸毒指採取各種方式,使用一些具有依賴性潛力的物質,這種使用與醫療目的無關,其結果是濫用者對該物質產生依賴狀態,迫使他們無止境地追求使用,一旦吸食成...

男朋友被關到看守所30天了,派出所的人說37以內可以出來,但是具體時間什麼時候放出來放出來會通知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六章 會見 通訊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訊 會見。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 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