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生活中還存在哪些非正義現象 什麼解決辦法可以去邪扶正

2022-09-09 10:50:02 字數 2611 閱讀 6463

1樓:姚

一起也有和同學談起過這個問題,當時的自己也覺得教育不公平,戶口對分數線的影響很大,但是討論後發現相比較於歐美國家,中國的高考制度已經是相當公平了,不會因為家庭交不起大學的學費而放棄學業,開玩笑的說中國的高考已經是全世界最公平的教育制度了。

2樓:匿名使用者

就沒有乙個公平的,叫我咋說?

3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的現象是不公平的

對社會生活中不公平、不正義的現象,你認為應當怎樣去做?

4樓:農場司務長

。(1) 公平總是相對的,無論我們如何努力,都不可能達到絕對公平。儘管如此,我們仍然要為創造乙個更叫公平的社會做出不懈努力。

(2) 我們要增強權利意識,善於尋找解決途徑,用合法的手段去尋求幫助,解決問題,以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要理性客觀的對待生活中的不公平;我們要同破壞公平的行為作鬥爭,對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3) 所以說認為世上沒有絕對公平,我們不用追求和維護公平的觀點是錯誤的,雖然世上沒有絕對的公平,但我們仍然要不懈努力追求最大限度的公平。:

(1)我們應該增強權利意識,善於尋找解決途徑,用合法的手段去尋求幫助,解決問題,以謀求最大限度的公平。(2)我們要學會調整自己的思維方式,理性地反思自己的價值觀念,客觀地對待生活中的「不公平」現象。(3)崇尚公平,主持公道,同破壞公平的行為做鬥爭,對受害者伸出援助之手。

5樓:匿名使用者

能管的管,不能管的不管,你不是上帝,但你是社會中的乙份子,要有必要地責任感,不僅要身體力行,其他力所能及的事情希望也要把握住,但是也沒必要把自己弄的家破人亡,畢竟人活這一輩子不容易,還有許多責任你要付,還有許多人你要照顧,你不是上帝。

6樓:火紅蓮

社會的很多東西多是我們無法想到的 發展起來呢又沒有執政部門插手的 只有上了**才有效果

什麼是正義行為和非正義行為?正義對我們有哪些要求?如何做是乙個有正義感的人?

7樓:匿名使用者

何為正義?柏拉圖認為:「各盡其職就是正義」,烏爾比安認為:

「正義就是給每個人以應有權利的穩定的永恆的意義」,凱爾森認為:「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在這個概念上,學者們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的概念中,正義即公平、公正。

正義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與歸宿。

既然正義是一種主觀的價值判斷,一種行為、狀態是否正義就涉及到三個要素:人、社會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人是正義反映的主體,也是評價正義的主體;社會的形成歸於人的產生和結合,社會對人的分工、分配起著重要作用,個人得不到與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歸結於社會的不正義(公平);而與人直接相關的事物,如地位、資格、自由等,其多寡優劣主導著人們的評價。

在遠古最原始的社會形成時,有了原始的勞動成果的分配,人們就開始了關於正義的討論。至於何種行為與狀態是正義的,用不同的標準、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場上,其觀察和得出的結論往往是不同的。

美國學者羅爾斯提出了正義的兩個原則,其一,是每個人對於其他人所擁有的最廣泛的基本的自由體系相容的類似自由體制都應有一種平等權利;其二,是社會的和經濟的不平等應這樣安排,使它們(1)被合理地期望適合於每乙個人的利益;而且(2)依存於地位和職務向所有人開放。羅爾斯還指出了可表示如下的更一般的正義觀:「所有社會價值--自由和機會、收入和財富、自尊和基礎--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對其中一種價值或所有價值的一種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乙個人的利益。

」將法律的觀念從正義中解脫出來是有困難的。在**和一般人眼裡,正義和法律的概念不斷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純粹法學反對將法和正義相等同,主張將二者當作兩個不同的問題來處理。而我個人更傾向與使二者融合,我並不贊成過分清晰的區別這兩個概念。

法律拋棄正義,便喪失其規範社會關係的作用;同樣,正義脫離法律,就喪失了載體,僅僅只能成為「價值判斷」,沒有實際用途。我非常推崇凱爾森的觀點,即正義作為一種主觀價值判斷也許為法律科學所排斥,但如果將正義理解為「合法性」,那麼法律科學中就應當包括正義概念。

人們評價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義標準(合法性)時,往往是立足於這部法律是否能將社會關係調整得令所有社會成員都滿意,但事實上,能夠滿足每個社會成員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說:每個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間的相互衝突也難以避免,那些合乎正義的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係、社會秩序能達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數社會成員的認可和滿意。

還應當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學派提出的絕對正義的概念,自然法學派主張法的二元論,認為法應分為實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實在法之上,存在著完善的,絕對正義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應當知道:這種絕對正義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無窮的認知能力,而世界永遠不可能被完全認識,借用凱爾森的話「正義是乙個人的認識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驗,在人們尋求法律幫助時,在法律制裁罪犯時,公平是否得到維護,正義是否得到匡扶,這是法律正義性(合法性)認定的標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義,才能使正義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礎上得到昇華。

8樓:匿名使用者

正道+大義。很主觀,主要用道德的區分。

9樓:柒舞依依

對我來說,只要對得起自己不傷害別人這就是正義

反之則反.乙個有正義感的人到生命最後一定不會有什麼遺憾!

10樓:匿名使用者

找粵教版初二政治書,我學過,但忘了。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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