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階段,律師是否有權呼叫傷者病歷

2022-06-11 08:00:02 字數 4678 閱讀 4171

1樓:王之敏

您好:刑事拘留階段,律師的權利為,法律諮詢,代為申訴,控告,等。沒有取證權。

請參考:

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有權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

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實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經證人或者其他有關單位和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也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辯護律師經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許可,並且經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被害人提供的證人同意,可以向他們收集與本案有關的材料。

受委託的律師在公安、檢察院可以提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在法院可以對全案證據和案件情況發表辯論意見,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律師有權呼叫傷者病歷,並可以申請從新鑑定,如果對方是偽造證據,你可申請國家賠償。

3樓:匿名使用者

1.律師無權呼叫。

2.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二百四十一條 公安機關應當將用作證據的鑑定結論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對鑑定結論有異議提出申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後,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所以傷勢結論犯罪嫌疑人是可以看到的,如果有異議,可以申請重新鑑定。

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階段**律師無權調查取證。

5樓:郝大海律師

病歷如果是證據的話,就無權調。

6樓: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准。

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自人民檢察院對案件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查閱、摘抄、複製本案的訴訟文書、技術性鑑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查閱、摘抄、複製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會見和通訊。

根據上述規定,在刑拘階段,律師的許可權是為其提供法律諮詢、**申訴、控告。

律師是否有權在無委託書情況下調閱患者病歷

7樓:陳豔律師

沒有權利的,必定是隱私資訊,有授權有的部門都不配合查詢,何況沒有呢

8樓:匿名使用者

自然無權,律師也無權向醫院調查這個

當事人被刑事拘留,律師有權利檢視證據嗎?

9樓:好心情站

可以,律師可以查閱有關案卷和證據。

10樓:松君飛翔

看詢問相關事項,一般到檢察院才可以看材料;

刑拘階段律師可以探視嗎

11樓:華律網

刑事訴訟中的拘留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在偵查過程中,遇到法定的緊急情況時,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採取的臨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須同時具備兩個條件:其一,拘留的物件是現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其二,具有法定的緊急情形之一。在刑事拘留期間原則上親屬不可以探視,但可以委託辯護律師進行會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是法律賦予律師的正當權利,偵查機關在接到律師會見函後應當依法安排會見。我國刑訴訟法規定,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律師法》也明確規定勒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故,若家屬被刑事拘留,原則上是不能探視的,只能委託律師會見。

法律規定:《律師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託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權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並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監聽。

12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後會送到看守所羈押,律師可以去看守所會見嫌疑人,通過會見了解其所涉嫌的罪名,根據案情為其申請取保候審,或者準備後續的辯護思路,律師越早介入越好。

13樓:達州律師劉江

律師會見是指在刑事訴訟過程中,律師為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關案件情況,聽取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對所指控罪名的意見和辯解理由,從而更好的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更好地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的一種活動。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和進行辯護必須進行的一項重要工作,是律師參與刑事訴訟,行使辯護權的重要內容。

刑事拘留期間律師能見被拘留人嗎 5

14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第三十六條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訊。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託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諮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15樓:網球寶貝

按照《刑訴法》的規定,律師持律師證、委託書、律師事務所公函可以會見嫌疑人。不讓會見是違法的。

16樓:深圳大方律師團

只要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直系親屬就可以委託律師去會見犯人本人,家人估計是還沒了解清楚具體情況,這個階段只有律師和辦案警官可以看到的

17樓:東莞向忠鋒律師

無論是被拘留還是被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直系親屬可以委託律師,去看守所會見,提供法律幫助。

18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被抓進去並不代表就是逮捕,也可能只是拘留。在刑事拘留階段可以委託律師代為會見,這個時候家屬是見不到人的,需要等待逮捕階段後家屬才能會見。

19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律師是有權會見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

20樓:陸金勇律師

拘留階段律師可以見的!

被刑事拘留期間能請律師嗎,律師在偵查階段能做些什麼

21樓:安巨集偉安瑩

一、法律法規

為了和國際接鬼,我國的《刑訴法》規定了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被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利聘請律師。律師到公安機關申請批准,可以會見嫌疑人,了解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二是了解有關案件情況。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

受委託的律師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幫助:(1)提供法律諮詢。(2)**申訴、控告。(3)代為申請取保候審。(4)代為申請解除或變更強制措施。

二、分析:

1、會見時,只了解罪名及簡要案情,這個,家屬大概都知道了吧。即便不知,刑拘後24小時內,還要發出家屬通知書,告知涉嫌罪名及羈押地點。如果想讓律師通風報信,一是處於職業道德他幹不幹,二是派員在場的偵查人員隨時監督著,有違禁行為並可隨時中止會見

2、提供法律諮詢。同號裡的老油條們經驗豐富,會及時傳授的,並且免收費用。

3、代為申請取保候審、解除或變更強制措施。如果律師代為申請有用,那麼,偵查機關還刑拘他幹什麼,沒事找抽型。偵查機關是不會聽律師指揮的。

所以,該條只是該條,作用是該條要寫在法律條文裡,供接軌用,特殊情況下也用,一般不用很少用。 真想取保,要看具體情況,讓律師去找偵查機關的毛病,不如直接找關係。

4、請律師是要收費滴,每一項工作都是用銀子滴,結果是不管滴。

三、結論

錢多沒處花,立馬請。事實不太清除,嫌疑人多的,可以請,不過,到檢察階段或法院階段也不晚,早請早算錢。事實清除,證據確實充分,不用請,申請法律援助乙個還免費呢,走走過場,是個意思算了,就是大律師的師傅來了,黑的也變不成白的,淺白的也不成,該咋判咋判。

四、請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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