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38天。沒有證據證明我有罪。通知家屬交五千塊錢保證金。這樣做合法嗎?這是取保候審嗎?有期限

2022-04-07 12:04:12 字數 5349 閱讀 8066

1樓:戚廣利

這是取保候審,取保候審應當交納保證金,這是合法的。取保候審最長不超過12個月。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戶。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2樓:乾冰珍

沒通過,法院判決沒有證據,就是無罪的,你可以申請國家補償。

3樓:易水冬

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刑事拘留37天內,辦案機關調查取證審訊材料移交給檢察院處理。經過檢察機關調查取證審核,證據不足無法逮捕立案。在37天內必須釋放人出來。

不能延期關押,超期關押屬於非法拘禁。看守所關押你38天,也經超期關押你一天時間,你可以申訴到法院去起訴看守所。要求賠償你精神損失費,誤工費,超期關押國家規定賠償一天按照居民收入計算多二倍賠償。

如果**沒有證據,為什麼還會不同意取保候審

4樓:戚廣利

1、**沒有證據,不會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可見,**應當是可以刑事拘留的證據。

2、**不同意取保候審,可能是犯罪嫌疑人不符合取保候審的條件。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37天證據不足取保候審

5樓:哀紹輝

如果拘留滿37天不符合逮捕條件的或者不變更其他強制措施,如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那麼就應當放人。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如果決定批捕,以前的取保候審依法會被撤銷,所以是無效的。案情較輕且沒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公安機關可不向檢察院申請批捕,在案件偵查終結將案件移送後,再由檢察院或法院根據具體案情來決定是否需要逮捕。

取保候審只是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採取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如果當事人被取保候審的,並不表示其不構成犯罪,也不能因此而表示來再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對於被取保候審的當事人,如果仍會按正常刑事訴訟程式處理,檢察院認為符合逮捕條件、有逮捕必要的,仍然會批准逮捕。

6樓:向日葵

證據不足37天不批捕公安機關就必須要放人,不管是多麼複雜的刑事案件,刑訴法當中規定的允許刑事拘留的最長時間就是37天,37天公安機關既沒有取得逮捕證又沒有補充新的證據,還堅決不放人的,這就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立即釋放,對於需要繼續偵查的案件,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可以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171條第4款規定:對於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此規定中包括兩個條件:

(1)案件已經經過了補充偵查。這是對案件已經經過補充偵查,仍作不起訴決定的時機控制,也是作該決定的程式條件。一般而言,未進一步收集證據就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

(2)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這是指證據不足以充分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於即使提起公訴,法院經過**審理,也很可能會宣告被告人無罪。

7樓:布樂正

可以取保後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

(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綜上,親朋好友只要符合保證人條件,在刑事拘留37天後就可以擔保。

通常情況下,刑事拘留的天數是3天,當然出現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刑事拘留的天數可能變成14天。如果犯罪嫌疑人是跨越市縣犯罪的,由於其流動性很強,給公安機關進行相關調查增加了不少難度,所以此時最長天數可以達到37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是由公安機關執行的,取保候審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繳納保證金。

證據不足事實不清取保候審後沒有新的證據會怎樣?

8樓:戚廣利

涉嫌犯罪,但又證據不足事實不清,羈押到期就辦理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9樓:望素芹化冬

你好,這需要看案件的具體情況,根據刑訴法的規定,有以下幾種情況的可以取保候審,第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第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第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你可以看具體情況去申請取保候審。

10樓:李華陽律師

如果還未立案,則檢察院會作出不批捕的決定。

如果在審判階段,則依據《刑法》195條: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需要逮捕但證據不符合條件取保候審到期後如何處理? 10

11樓:張進

有幾點可以肯定:一、不存在有證據而不批捕的情況,沒有批捕就說明公安機關收集的證據沒有達到法定的標準;二、取保一年為期,在此期間公安要定期通過訊問嫌疑人以表明沒有中斷偵查,不能保而不偵。辦案地公安沒有訊問存在違法,可以向督察或者檢察院投訴;第三,如果公安想要這50十萬,一般會借嫌疑人違反取保規定而沒收,故要你朋友遵守有關的規定。

等等再說,一年後公安必須給個說法的。

12樓:鍾愛三水

不可能吞下這50萬的,當證據充分時他就會下達逮捕通知書,可能只是穩住你朋友吧,一年後起訴的,那就是你前面說的證據不足,他起訴不了,如果證據足了,就不可能取保出來了,破財免災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只要立案了錢就要上交,這麼大的數目,誰吞了都消化不了,不知道你朋友的具體案例,所以不好加以分析,確有詐騙的話建議還是主動把知道的說了,錢已經被收了,從態度上來說比較正確,如不是的話,找個找個專業律師,等取保期滿後,仍然不能起訴你的話,還是通過法律的程式把自己的錢要回來,這個是正當合法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有證據不逮捕?扯淡。

一年到期,撤銷取保,也就是撤案了。

那錢有扣押物品清單,要如數返還。

他們不敢侵吞,因為他們到退休,掙的要比這個多。

可以說怎麼操作都違法。

屬地派出所配合,辦案地民警不負責監管,一年內他們不敢吞錢。

14樓:匿名使用者

取保候審到期後司法機關處理方法:

1、取保候審即將到期的,執行機關應當在期限屆滿十五日前書面通知決定機關,由決定機關作出解除取保候審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並於期限屆滿前書面通知執行機關。

2、執行機關收到決定機關的《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通知後,應當立即執行,並將執**況及時通知決定機關。

3、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也沒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審、變更強制措施或者執行刑罰的同時,縣級以上執行機關應當製作《退還保證金決定書》,通知銀行如數退還保證金,並書面通知決定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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