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要搬家沒有跨市還在同城市裡面造成我上班不便如果離職會有賠償嗎

2022-03-28 08:59:44 字數 4582 閱讀 6653

1樓:勤勞的老克

公司搬遷,勞動者不願意隨遷的,不要自己辭職,因為這樣辭職是沒有經濟補償的。

因為公司搬遷,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發生了變化,合同雙方只要有一方不同意修改勞動合同的,該勞動合同就無法履行。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天通知或支付乙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解除勞動合同,同時需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標準給予經濟補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主動辭職,不會有賠償哦!

我和公司籤的無固定期限合同公司搬家我不去能拿賠償嗎 40

4樓:

看合同約定的工作地點在什麼地方。

如果約定在a市,現在搬到b市,你不同意,雙方協商解除合同。你可以獲得年資補償,就是每工作一年,獲得乙個月補償。

如果仍然在a市,只是不同的街道,那麼你必須去,如果不去,公司可以按照曠工來開除你,這屬於嚴重違紀,沒有任何賠償。

5樓:簡簡單單

這個要看公司搬到**去,有沒有搬到原行政區外,就是搬到外市之類的,如果搬到外市的,你不去的話,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經濟補償金的。

6樓:卓行天下

看搬多遠了,補償不定拿得到。

我2023年7月至今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今年底要搬遷到外市繼續經營。我在公司已簽訂無固定期合同,如公... 40

7樓: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規定並不包括因用人單位遷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因此不能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8樓:匿名使用者

跨市搬遷,已屬於勞動合同中工作地點的重大變更,如果你不願意接受公司的安排,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按工作年限來補,依法你可以獲得13個月工資的補償。如果未能提前乙個月通知你,另加乙個月工資。

此處的工資是指你離職前的12個月工資總和的平均數。

我在公司工作8年 簽無固定勞動合同 現在公司因為搬家到外地 要辭退我們 那麼我們應該拿到什麼樣的賠

9樓:風塵世射手

一年乙個月工資補償 如解除時未按規定給清 勞動仲裁會雙倍給你 對孕婦可按規定算錢結清

我在外資公司工作9年,已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如果公司辭退我,能夠賠償多少?

10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開除、解雇勞動者,無論是國企、民企或外企,是否應該支付補償或賠償,分以下3種情況: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定的情形,可以認定該用人單位行為屬於《勞動合同法》87條規定的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情形,應該支付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的本人工資,俗稱2n;

2、用人單位依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9條規定情形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其中符合《勞動合同法》46條規定的,應該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乙個月本人工資,n;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0條,並且沒有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的還應多支付1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俗稱n+1;

3、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的規定的情況,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這需要用人單位舉證並且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三)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四)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六)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七)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十一)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十二)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十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十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如果在集團內,從乙個城市調往另乙個城市,勞動合同需要重新簽定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兩個城市的公司是屬於同乙個公司的,不需要重簽如果是兩個公司就要重新籤

簽無固定期限合同是指和同乙個公司籤第三次固定期限合同後籤的勞動合同,其實無固定期限合同對公司約束大,對個人沒什麼約束

雖然是乙個集團,要看你合同是和下面的公司籤,公司是集團下屬的,但它也是獨立法人的

只有獨立法人才可以籤用工合同,所以要看你原來的合同具體和**籤的其實按法律來說,調動工作地點,是變更了合同內容的,你可以不同意,要按照公司違約來處理

我能跟公司要求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嗎

不能 因為 新的勞動合同法上才有規定 能夠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況有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 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 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 用人單位...

未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雙倍工資補償的期限有多長

目前的用工實踐中,在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方面出現的問題主要有兩種 一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最終導致 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二是在應當按照 勞動合同法 第14條第2款規定的三種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情形下,由於用人單位工作疏漏,在勞動者...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解除有賠償嗎

根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十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 程式,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也就是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由用人單位解除的。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