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老闆欠我十多萬工資,我那玩具搶嚇唬他要回自己工資是不是違法

2022-03-24 20:20:14 字數 3788 閱讀 950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拖欠勞動者十多萬工資,勞動者拿玩具搶嚇唬老闆要回自己工資是屬於一種違法行為,勞動者可以保留好相關證據到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如果用人單位未及時支付工資,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勞動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勞動局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還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法律依據:各省的工資支付規定。例如: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依法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當日結清並一次性支付勞動者工資。

《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三條 企業與勞動者依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企業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勞動者應得的工資。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員工使用搶具屬於威脅行為,肯定是違法的。討要工資是需要通過合法手段的。

1、單位拖欠員工的工資,那麼員工可以撥打12333向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維權。

2、依據《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第八條 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後即支付工資。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3樓:胡

1、用任何器械進行威脅都是違法的,無論真假2、這種人用一般的法律程式是很難見效的,或者時間極其漫長3、對於拖欠工資的老闆來說,絕大部分是自己沒錢或人家欠了他的太多,無力支付職工的

工資4、給你乙個建議,雖然也不太可取,但比較有效。比如你自己在廠裡要尋短見,誰勸都堅

持一意孤行,把事情弄大後會有人打110。畢竟十幾萬不是小事,110會幫你或引導你如

何解決的。

4樓:世把

違法的,老闆會認為是真的

5樓:生活百科達人

上法院起訴他。你的辦法給自己添麻煩。

6樓:笑談人生

你該拿真搶,假的不好使

老闆還欠我5000元工資不給我,我怎麼辦,報警?

7樓:匿名使用者

老闆拖欠工資不予支付,報警警察是不會管的,這屬於勞務糾紛,是歸勞動監察部門進行管理內

的。拖欠工資可容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要求其支付工資並給予賠償。

根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責令限期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倍以下的標準計算,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報酬的;

(二)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三)解除勞動合同未依法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8樓:橙奇奇哩

我覺得先跟老闆協商一下,別輕易就報警。

你如果簽了勞動合同的話,老闆欠你

專工資就屬於違反了勞屬動合同的內容,你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老闆除了付你5000元工資還應給你賠償金。

你可以申請調解,勞動爭議的調解組織有三個:1.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2.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3.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

調解不成可以申請仲裁,如果協商調解達成共識,老闆還不支付工資的話,可以持調解協議書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噢~~

希望可以幫到你~~望採納

9樓:發奮圖強

帶證據,勞動監察局投訴.報警沒用的,只能調節的

請問老闆拖欠工資勞動局可以幫我要回工資嗎

10樓:蓋普希金

工資按月發放,隔月發放違法,本月工資下月發合法。拖欠工資,不發工資、剋扣工資勞動者可以打12333**投訴,該**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也可以到勞動局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12樓:珍惜

你和老闆有沒有簽合同,老闆有沒有給你打欠條,

你好,我是在老闆手裡包工程,我帶了四十幾個人做了六個月,老闆欠我七十多萬的人工工資,工人都找我要錢

13樓:匿名使用者

看這個老闆是用的哪家資質,然後找這個單位,如果不管,就去建設主管部門的清欠辦。

14樓:

那你可以去告他啊 這麼大的金額 這叫惡意拖欠 你們付出了人力 就應該得到報酬 那些都是你們的血汗錢 當初你帶著人過去幹活前 有和那老闆簽訂什麼協議麼?例如合同類的? 保險起見 你手機下個「**錄音」 和對方溝通時 你盡可能的把話題往這方面扯 讓對方多說 然後你錄下來 這些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你去了法院 法官都認可的 這樣一來 你就多了層保障

去年底工地欠我十多萬。當時只付給我40元。答應今年年底給我結清的昨天去要帳可是他說今年沒錢

找電視台爆光,不行找工會啊,勞動局啊.再來就是找幾個弟兄老是半夜跟他,還要知道你們在跟蹤他,嚇嚇他。擔別做犯法的事 建議盡快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拖得越久,可能會因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而喪失勝訴權。找勞動局監察反映會給你力量的。開上挖機找老闆,不給錢直接把他的房子給挖了 那就聽他的,明年再說吧!現在肯定是...

我有十多萬住房公積金了請問怎麼樣才可以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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