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財產分割,離婚財產分割

2022-03-21 17:53:40 字數 5254 閱讀 6867

1樓:黃俊迪

如果你一定要離婚,那麼應該:

一、向法院申請財產訴訟保全:區分不動產和動產,向法院提出申請前你必須出示足以證明屬你們婚後的共同財產(結婚7年以上的婚前財產、債務視同共同財產、債務,婚後一方的經營活動為那麼家庭的唯一生活**所產生的債務,視同共同債務)

二、財產訴訟保全之前發生的財產贈與,無論告知對方與否,均視同預設的三、公司做假,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有司法鑑定資格的)進行審計四、庫存,如果沒有出入庫完備管理制度的,就難了,特別是現金交易五、公司非正常債務,如果與另外公司默契、對開借條、對方企業又願意上庭做證,恐怕你無路可逃,只要有足夠證明其經營活動為正常行為。發生意外風險、被騙、被盜(公安現場勘驗報告)均容易被法庭採納

2樓:飲水思源

你多加留意就行了。

如果現在對方轉移,你能證明,那轉移是無效的。

你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公平分割財產即可。

確實需要留意對方惡意多佔財產的企圖。

3樓:泠映爍山新

現在對方轉移,你能證明,那轉移是無效的。

你可以起訴離婚並要求公平分割財產即可。

4樓:黃城斌

幾個月時間足夠他做手腳了。兩個人名字的房子他沒有權利轉移的。但公司完全可以做成負債的了,倉庫的貨他也完全可以做手腳。

公司和車就算只有他的名字你也可以請律師到車管和工商局調查取證的。如果他轉移了他也要負責屬於你的一半。可惜的是公司的經營他完全可以做成負債的。

很難推翻的。

如法院判離婚,財產會如何分割?

5樓:999級吞天巨鯤

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6樓:華律網

離婚財產分割有協議分割和判決分割。第一,《婚姻法》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即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依約定。

第二,一方的特有財產歸本人所有。如一方的婚前財產;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第三,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必要時亦可不均等,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如夫妻對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智財權的收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婚姻法》規定,對於離婚時財產的分割,個人財產和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財產由雙方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判決。

《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9樓:稱秀英龔錦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如果法院第一次判決不離的話,六個月之後可以重新起訴,實踐中第二次起訴離婚一般都會判決解除婚姻關係。

離婚訴訟是要處理好離婚、共同財產分割、子女撫養問題;

對於財產分割問題,建議離婚時先查清家庭財產的狀況及共同財產的線索,必要時做好證據的收集和固定工作,以最大化的維護自己的權益。

共同財產,可以平均分割。

具體事宜可以**或面談諮詢。

10樓:手機使用者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 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11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1如房子是婚前買的,屬於

你個人財產,離婚時對方無權分割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2今年4月份抱著孩子跟孩子生父走了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12樓:石家莊呂律師

房子是你婚前的財產。歸你。

她父母給的你們一萬元裝修款,是

對你們兩人的贈與,是共同財產不必償還。

你欠的一萬元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共同償還。

孩子歸女方撫養。

對於你這樣的情況,估計法院會判你給女方一定的補償,具體多少有待於法院的自由裁量權。

13樓:上海呂律師

房子是婚前的財產。裝修費你要賠償她一半。

14樓:匿名使用者

房子是婚前買的,是無屬結婚後的雙方均有財產,屬於買主一方財產。但裝修時對方所裝修的,屬於婚後雙方財產,現在離婚,你只需將婚後的雙方婚後財產的裝修部分還給他,房子依然屬於你的!!

15樓:法乏

是平均分配,所有所有欠債也是平均分擔。

離婚財產分割的法律規定

16樓:華律網

婚後財產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種財產。婚後財產並不完全等同於夫妻共同財產。如《婚姻法》司法解釋(三)規定,一方父母為自己子女買的房子,屬於該子女的個人財產,不屬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財產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取決於夫妻間的約定及法律的規定,具體如下:如果有婚後財產協議明確約定了婚後夫妻各自的收入怎樣分配,那麼婚後取得的財產需要按照協議的約定分配;1.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智財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2.婚後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一方財產的,由《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具體包括:

(一)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二)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三)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四)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 工資、獎金;(二) 生產、經營的收益;(三) 智財權的收益;(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17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 照料老人 ...

離婚財產如何分割,離婚財產如何分割

離婚時財產分割的基本的原則是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收入,有平等的處理權 一方婚前財產不予分割。婚姻法 規定,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 工資 獎金 二 生產 經營的收益 三 智財權的收益 四 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 其他應當歸共同...

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離婚時,如何進行財產分割?

給你個案例 康先生與張女士於2004年4月8日登記結婚。婚前,康先生在本市某地購買了一套商品房。該房合同價為120萬元,由康先生以一人名義簽訂購房合同,並繳納36萬元首付款,其餘房款由康先生向銀行按揭貸款三十年,每月還貸7000元左右。2005年2月,康先生取得了該房的產權證書。2005年4月,由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