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子女受不了父母糾紛,想讓她們離婚,正確嗎

2022-03-20 02:58:04 字數 6424 閱讀 2222

1樓:小小魚

如果自己的爸爸媽媽總是吵架,糾紛不斷,那這樣的婚姻繼續維持下去,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不妨直接向自己的父母攤牌,告訴他們自己受不了這樣沒日沒夜的爭吵,自己受夠了,然後再表明自己的態度,想讓他們離婚,趁早結束這段失敗的婚姻,各自走各自的路,找到適合自己的歸宿。

但是這種想法其實是不正確的,因為父母也有自己的幸福,不能為了孩子來委屈自己,每個人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而且聰明人要懂得盡早止損,既然這場婚姻注定失敗,為什麼不早點結束,結束這段令人悲傷的過往,然後開始新的生活,而且即便父母離婚了,他們也依然是自己的爸爸媽媽,自己和爸爸媽媽之間的關係是不會變的,只是爸爸和媽媽他們兩個永遠不會在一起生活了,這對兩個人都好。

2樓:喵大人來解答

我覺得作為子女還是要努力去化解父母的矛盾的,而不是果然地讓他們離婚,畢竟能夠成立乙個家庭不易,想必子女們也不想自己沒有乙個圓滿的家庭吧。

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是正確的,因為大家在一起生活確實非常痛苦,還不如讓他們離婚,讓大家彼此都放手,能追求自己的生活。

4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想法當然是正確的,父母總是產生糾紛,說明他們的感情已經名存實亡了,離婚對於大家都是最好的選擇。

5樓:零仙

我覺得沒有什麼對不對,因為他們兩個沒有了感情,天天爭吵,一直下去也是煎熬。

6樓:悅鈴清聲

挺正確,既然生活在一起那麼多矛盾糾紛,何必死撐著在一起。

作為子女,該不該插手父母的離婚,我很想他們離,我覺得離了對兩人都好,我是不是不知好歹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到了婚齡就知道,父母離異的孩子,很多人家都是看不上的。

所以離婚呢,還是你先結婚後,他們再 離的好

8樓:雨慨

離婚因素很多,如果因為家暴最好離了

9樓:

要看你父母他們的感情是不走到了盡頭,離婚是父母的事情做子女的沒有權力干涉。

10樓:愛你之深切

不應該插手 這是你父母的事

11樓:

父母之間的事,你不了解。最好不要插手

12樓:阿順順

是的,好多年後你就明白了,

13樓:

父母的事,讓他們自己解決,為什麼你有這種想法呢

14樓:笑呀呀呀呀呀

不一定,做為兩人的子女,你也有可選權

15樓:兼葭

要看她們的想法啊?現在好多人想離就是擔心孩子會受到傷害才不敢離呢

16樓:狐紫唯

其實是不應該的,因為畢竟是大人的事情,有很多事情你都不知道,是沒有辦法判斷的

17樓:歸宿丿灬

沒感情的婚姻 即使強留下來又有何用

18樓:百盼美好

能理解你,但是要尊重父母的選擇

19樓:來自江郎山精力充沛的馬纓丹

哪有子女希望父母離異的

父母之間感情不合,作為孩子應該勸他們離婚嗎?

20樓:靜觀娛樂

如果父母的感情不和,作為孩子該怎麼做呢?是勸他們離婚,還是要讓他們湊合著過呢?

首先,耐心和父母溝通。

如果作為孩子發現父母之間感情不和,我覺得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中生活也是非常難受的。那首先需要做的就是要和父母耐心溝通,看看父母之間存在怎樣的不可調和的矛盾。當然作為孩子,還是盡量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夠很好生活在一起的。

我們要作為父母之間的紐帶,幫助父母消除矛盾,讓他們能夠和諧相處。

其次,要認真審視婚姻。

如果我們作為孩子耐心溝通之後,發現父母之間的矛盾不可調和,雙方也已經沒有了感情,並且這樣的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簡直就是折磨。這個時候我們作為孩子雖然內心痛苦,但是我們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都各自痛苦,這個時候與其相互折磨,倒不如勸他們各自分開開始自己新的生活。

再次,家和才能萬事興。

我們都知道家和萬事興這句話,任何乙個家庭只有家裡家庭成員之間和睦相處,家庭關係和諧,我們才能夠擁有乙個幸福美滿的家庭。所以我們要在這個基礎之上認真審視父母的婚姻問題,如果雙方達不到乙個和睦的基礎,那就要想辦法阻止這樣的事情繼續蔓延,那樣會對每個人家庭成員都會造成傷害。

既然沒有在一起的可能了,作為孩子也不要自私地認為父母為了自己就要生活在一起,這樣對於父母來說簡直就是折磨。所以當自己看透了父母的婚姻生活的時候,好好勸導父母,不要覺得這是一件丟人的事情。我們都希望父母是幸福的,所以把生活的主動權交給父母,讓他們自己決定如何去生活。

21樓:wjf_春風十里

父母之間感情不和,作為孩子不應該勸他們離婚。每個家庭都有難念的經,應該互相溝通、相互理解去找辦法解決。

22樓:失憶到空白

不應該,感情是很複雜的事,有些感情問題不涉及三觀和原則的話,是可以修復的。

23樓:30秒不

當然可以勸他們離婚,生活中如果能夠做到這一點的話,說明自己的情商是特別高的。

24樓:魚與魚塘

我覺得應該,父母不離婚或許是考慮你,你勸他們了他們會做出果斷決定。

25樓:小馬是半仙

如果說他們沒有辦法再繼續的話,孩子應該好好的勸他們。

26樓:多肉

不應該勸他們離婚,因為感情不合,其實也是可以繼續生活下去的,只需要適當做出改變就行。

27樓:不會飛的肥豬

不應該,孩子需要父母的陪伴,要有乙個完整的家庭,讓父母親密才是好的。

28樓:情感導師賽文

個人覺得沒必要勸他們離婚,如果他們離婚之後,會容易對自己的性格產生很大的影響的。

29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父母之間感情不和,作為孩子真的不應該勸他們離婚,而是要為他們提供乙個很好的溝通平台,讓他們的感情更好一些。

30樓:情感娛樂解答

我覺得孩子應該勸他們離婚,因為感情不和的父母繼續生活在一起,就是互相折磨,會帶來更多矛盾。

父母選擇離婚,作為子女,我要干涉嗎?

31樓:生活達人小盧

作為子女的沒有必要干涉,因為我們也干涉不來。

32樓:諾基亞小蘋果

我覺得沒必要干涉,兩個人的幸福只有兩個人真的懂。

33樓:美丫檸檬布丁

不要,要尊重父母的選擇,不要干涉他們。

34樓:情感隨風說

我覺得沒有必要,因為那是他們的事情。

35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還是不要干涉了,那是父母自己的事情。

36樓:哀傷的水瓶座

沒有必要干涉,父母有選擇幸福的權利。

父母感情不合,我要勸他們離婚嗎?

37樓:不負好時光了

千萬不要勸他們離婚,你這樣的做法,會很傷父母的心,你也很自私的,因為父母的爭吵居然有讓你勸他們離婚的想法,首先你也應該自我反省一下,父母的感情作為子女不能做決定,因為你根本不了接他們感情中真正的問題是什麼,你作為子女應該是調節他們的矛盾而不是破壞。

38樓:碩陽人福

對他們的感情不和總是吵架,我覺得不是要勸他們離婚的事,應該要勸他們怎麼去解決這個矛盾,怎麼去解決這個問題,我覺得才是最正確的,因為他們沒有想過離婚吵吵鬧鬧一年能夠過一輩子,為什麼要勸他們離婚呢?你這樣子去勸的話還會傷他們的心,你應該要讓他們不要去吵架,找到這個吵架的根源去解決這個問題。

39樓:藍水燮

看具體情況吧,有些父母雖然是吵架,但那相當於他們

的生活情緒,雖然吵架,但是和好也很快,不影響他們的感情,所以這種情況的就不要勸離婚了;但有一些父母吵架是真的吵架,吵完之後雙方的心靈和感情都受到了傷害,可以說在一起就是每一天都在互相折磨,像這一種的我覺得可以勸他們離婚,因為這樣,對他們的健康也是有壞處的,不如離婚了好。

40樓:匿名使用者

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是要讓父母自己處理的好。因為畢竟這個事情是他們的感情出現了問題,作為子女的我們並沒有權利去干涉我們父母的愛情,如果他們真的過不下去了肯定會找到合適的辦法,也有可能只是因為生活中的一些小事而吵架,根本不至於離婚,所以我們還是不要干涉的好。

41樓:安靜了潑水節

這個當然是不啊。雖然父母感情不和,但是你們三個人在一起,這才是個家的樣子。但是如果說父母離婚了,那這家也就支離破碎了。

作為子女,一定要找到他們不和的原因,從而幫助他們解決這個問題。三個人一起出去春遊一起吃飯,做一些有意義的事情,這不僅能促進你們三個人的關係,更能夠緩和父母之間的不合。

42樓:霜降落寒衣

有勸父母離婚的子女嗎!感情是兩個人的事情,這句話不單針對朋友,父母也是一樣的,每個家庭都會有爭吵不斷的時候,而且每個家庭的相處方式不同,也許這就是你父母的相處模式,只有對最親密的人在一起的時候,人才往往不會壓抑自己的脾氣,所以不要只看到表面問題,如果你父母真的過不下去了,他們會有自己的處理辦法,他們尊重你,你也要尊重她們。

43樓:滕騰

父母感情不合,你要勸合不勸離呀!他們離不離是他的自己的選擇,作為兒女不該勸離的,你應該告訴他們你的感受,大家坐下來好好的面對,沒有什麼是解決不了的,只是溝通出了問題而已!

44樓:匿名使用者

我想你可以試著勸一勸他們離婚。愛情是乙個奇妙的東西,來的時候誰也擋不住,走的時候誰也拉不住、如果你的父母之間已經沒有了愛情,那麼好聚好散無疑是一種很好的選擇。也許他們情願在一起互相折磨也不離婚是因為想給你乙個幸福完整的家,但殊不知他們之間的爭吵對你的傷害更大。

所以,你還是勸他們離婚吧。

45樓:小豬求職

父母感情不和,不是我們可以操心的,而且我很不理解你的心理,父母感情不和不是應該勸和麼,為什麼要勸分,這樣你的家庭就不會再完整,會讓你變成乙個單親家庭,而且僅僅就只是因為影響你的生活狀態就要對自己的父母進行勸分,我勸你要慎重考慮。

父母干涉子女婚姻 犯法嗎

46樓:華律網

一、婚姻自由的原則婚姻自由是我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所謂的婚姻自由是保證個人在婚姻中決定選擇自己的配偶,而不是被動的被人決定,包括是否結婚、何時結婚、與誰結婚等都是自主決定的。我國婚姻法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脅迫對方結婚的,受脅迫一方可向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

限制他人人生自由的,還有可能承擔刑事責任。二、禁止包辦買賣婚姻所謂包辦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違背婚姻自由的原則,無視婚姻當事人的意志,強迫他人的婚姻。買賣婚姻是指第三者(包括父母)以索取大量財物為目的,包辦強迫他人的婚姻。

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47樓:中國農業出版社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乙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物件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

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裡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

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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