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就想離婚,男方就要彩禮錢,那怎麼辦

2022-03-04 21:10:02 字數 3508 閱讀 4820

1樓:淡藍色的思念

你好,既然想離婚,那麼就給彩禮錢。然後一次性算清。你給他的錢也算清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結婚未滿一年,女方提出離婚,要歸還男方部分彩禮錢。

既然想離婚,把錢還給人家一部分也讓人家心理平衡點吧,男方為結婚而付出的代價是很大的,離婚了之後,男方就等於人財兩空了,凡事要設身處地的為他人著想一下,讓彼此心理都平衡點,不能做夫妻了也不要成為成仇人。

3樓:手機使用者

女方想離婚,那不就是不愛男方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當初就不該要男方彩禮錢,就不該結婚,現在女方想離婚,那女方就退人家男方吧。

4樓:天津李玉更律師

需要看具體情況。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5樓:奔跑中的憤青

你好,朋友,

這樣的話,先協商一下,

不行的話,

那就是走法院的程式,

女方要求離婚,男方要求賠彩禮錢,我該怎麼辦

6樓:

如果男方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經人民法院查證,您的情況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會予以支援:1)、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的。2)、辦理結婚登記,但卻未共同生活的3)、因給付彩禮,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符合第二、第三種情形,應以離婚為前提司法解釋之中所稱的「生活困難」是指,給付人給付彩禮後,其生活狀態,難以維持當地最低的生活保障情形。2、關於男方給付女方的金器,屬於以結婚為目的的贈與,雙方結婚登記後,如果雙方未共同生活,法院會調解適當予以返還,如果雙方已經共同生活,那麼該贈與,男方要求返還沒有司法依據司法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2》10條

綜上,現在要做的就是看看您的情況是否符合上述的三種情形。

7樓:天津六月雪

符合退回條件才可以。

女方想離婚.男說離可以但是要彩禮錢.現在我應該怎麼辦

8樓:藍寞雪

如果是我的話,我會給他的,我不願欠別人,好像結婚就是為了要錢一樣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彩禮錢,女方不給怎麼解

9樓:羽飛揚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回生活的,離婚答

時、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

10樓:皆有可能

婚姻事抄實已經

達成襲,法律不支援退還。

依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生活的,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

結婚不到一年,想離婚,男方想要要回彩禮錢,怎麼辦?

11樓:愛穿拖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其中,「生活困難」的認定:

根據《解釋一》是指一方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解釋二》「生活困難」的解釋,應當與《解釋一》相一致,同樣應為絕對的生活困難,是因為給付彩禮後,造成一方靠自己的力量生活已經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而不是與給付彩禮之前相比的財產受到損失,不是相對於原來的生活條件比較困難了。

剛結婚2個月!如果女方要離婚!男方彩禮錢跟三金!要還嗎~?女方的嫁妝怎麼辦?

12樓:

折價,還不清,沒有登記能還,如果登記了,只有你家橫。否則沒辦法

13樓:飛1龍2在3天

各自歸還吧,可以自己先協商一下,如果女方不同意歸還,你可以告她詐騙罪。

14樓:w看破紅塵了

有婚姻法,婚後財產各半

15樓:

都應該要回來,是她要離的婚

16樓:匿名使用者

辦理登記手續了的話是要不回來的了

男女結婚同居一年了,現在要離婚,辦了結婚證,男方要彩禮錢女方怎麼辦?現在男方不說離婚,女方不說離婚

17樓:愛笑的賽宗妤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18樓:正商觀察者

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生活困難,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這種困難是一種絕對困難。確實生活困難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揹負債務較多;

(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3)家庭成員中重大疾病;

(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按照舉證責任分配原則,給付人對自己生活困難的事由負有舉證責任。

返還額度的認定: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未共同生活的,一般應當全額返還;

(3)根據給付人的困難程度,酌定返還額度;

(4)根據結婚時間長短確定返還額度。結婚時間應以實際共同生活時間為標準。實際共同生活一年內提出離婚的,彩禮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實際共同生活兩年內提出離婚的,可在半數以上酌定返還額度;超過兩年的一般不予返還。

(5)根據導致感情破裂的過錯責任確定返還額度。由於給付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一般不予返還。確係因為給付彩禮造成絕對生活困難的,可酌情在半數以下酌定數額;因接受人的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可相應酌定增加返還的數額。

19樓:

男方先提就沒事,女方先提離婚,彩禮錢必退

20樓:環曼蔓

商量著來唄,商量不成就起訴離婚。

21樓:

不給,他的財產有你的一半

女方提出離婚,男方要彩禮錢,女方不給怎麼解

依照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結婚登記,並且共同回生活的,離婚答 時 婚前給付彩禮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另一方返還 除非因婚前彩禮給付,離婚時 婚前給付彩禮一方生活嚴重困難的,人民法院可裁定酌情返還。婚姻事抄實已經 達成襲,法律不支援退還。依照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 第十條規定,男女雙方已經...

女方騙彩禮男方怎么告,女方騙彩禮男方怎麼告

需要證據 或者先跟協商記錄音 要堅持給彩禮情況 男起訴要 報警,把他們繩之以法,再告他們 返還彩禮的法律依據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 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 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

訂婚,男方給女方彩禮錢,那麼女方還要給男方錢嗎

根據法律規定,雙方只要沒有辦理結婚證,如果退婚,對方就應該退還彩禮錢的。否則,你們可向對方所在地的人 民法 院起訴。但你們要 有給對方彩 禮的證據。最高 法 院關於適用 婚 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法 釋 2003 19號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