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土地證,2023年的土地證

2022-02-16 02:49:44 字數 6656 閱讀 2380

1樓:戚廣利

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雖然已失效,已不能作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物權憑證,但在某種意義上,仍具有一定的土地權屬**證據效力的。仍持有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而沒有依法申請土地登記並沒有獲頒土地證,可以依法申領現有土地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3年土地管理法出台後,進行了宅基地登記確權。30年前只要在建廚房時經過了確權登記,那他的土地證就沒有效力。

2樓:楊志律師

回答你可以到當地土地局去查詢這個土地有沒發生使用權變化。以現行的登記為準。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3、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使用年限也就不同於商用地的租用了。

目前來講,您這個土地證還是有效的。但是因為現在應該是針對之前的一些土建裝都做了變更或者是更新,建議您這邊到土地局卻詢問下如何做一下更新。

再乙個就是如果說土地證沒有超過使用年限,那麼它仍然是繼續有效的。

更多4條

2023年的土地證還有效嗎?

3樓:文志成功

從法律上來說

應該是有效力的!

如果這塊土地國家沒有申明、公告處理的話

就應該是有效的!

具體你可帶上相關手續

去國土部門諮詢!

4樓:雜基地唯我所用

你太太公如果還活著,就有效,田地都分了多少回了,地主的地都充公了,這已成為歷史了!

5樓:楊志律師

回答你可以到當地土地局去查詢這個土地有沒發生使用權變化。以現行的登記為準。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3、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使用年限也就不同於商用地的租用了。

目前來講,您這個土地證還是有效的。但是因為現在應該是針對之前的一些土建裝都做了變更或者是更新,建議您這邊到土地局卻詢問下如何做一下更新。

再乙個就是如果說土地證沒有超過使用年限,那麼它仍然是繼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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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匿名使用者

與現行法律不衝突有效

7樓:

土地證才50年.現在肯定沒有效了啊. 如果土地的使用期到了,你的房子有二種情況:

第一:補交地價,具體是多少現在也沒有任何政策確定,可以繼續使用該土地.第二種:折了你的房子,土地你就沒有使用權了,但國家會對土地上面的房子作一定補償給產權人.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回遷房.

2023年的土地證有效嗎

8樓:狂人橫刀向天笑

一要看當地土地政策有無變化;

二即使有變化你們家人仍然對那塊土地享有一定的權益,你可以拿著原來的土地證去當地的資源管理部門進行更換,看土地的的使用權的變化情況,被公用肯定會有一定補償,如土地使用權沒有變動,那戶人家的做法就是違法的,可以協商或當地村委會,實在不行就上法院解決。

9樓:昌慧月

你好!我想諮詢五二年的房產證。還有效嗎

10樓:楊志律師

回答你可以到當地土地局去查詢這個土地有沒發生使用權變化。以現行的登記為準。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3、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型別使用年限也就不同於商用地的租用了。

目前來講,您這個土地證還是有效的。但是因為現在應該是針對之前的一些土建裝都做了變更或者是更新,建議您這邊到土地局卻詢問下如何做一下更新。

再乙個就是如果說土地證沒有超過使用年限,那麼它仍然是繼續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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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樓:

沒有吧,農村土地不是又有效期的嗎?一般50年,30年,有效期滿了在重簽。不可能一輩子有效的,那只是乙個短期的使用權證明

12樓:

土地證才50年.現在肯定沒有效了啊.

如果土地的使用期到了,你的房子有二種情況:第一:補交地價,具體是多少現在也沒有任何政策確定,可以繼續使用該土地.第二種:

折了你的房子,土地你就沒有使用權了,但國家會對土地上面的房子作一定補償給產權人.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回遷房

2023年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是否合法?是否有效?**還承不承認它的法律效力?

13樓:青燈俗事

2023年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是合法及有效的,**也確認其效力。但在司法實務中上世紀50年代的房產證明只能作為參考,因為上世紀80年代初期國家對房產進行過確權,如果當事人及其繼承人沒有對此提出異議,房產就按公共財產處理了。

新中國成立至今,我國的房地產權屬登記經過以下幾個階段:

第一階段(2023年-2023年),公有制和私有制並存。對公共房產進行管理和分配,私有房產仍允許買賣,但應在**房產管理機構登記,發給房產契證。

第二階段(2023年-2023年),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階段。將私有制土地和房屋通過社會主義改造逐漸轉變為集體所有制,不再進行確權登記。

第三階段(2023年-2023年)房地產權屬登記全面停滯。

第四階段(改革開放至今)依法建制、創新發展。2023年,國家城市建設總局《關於城市(鎮)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暫行規定》出台,重新開啟房地產所有權登記工作。隨後這些年,相繼制定和頒發了《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土地管理辦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物權法》,我國房地產權屬登記制度日趨規範化、法律化。

14樓:向日葵

我國的土地現在只有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兩種形式。五十年代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權證》是當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頒發的,當時實行的是土地私有制。到2023年,國家頒布了《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其中第二十一條規定:

「生產隊範圍內的土地,都歸生產隊所有」。五十年代的《土地房產所有權證》在該條例正式實施後就已失效,不再作為土地權屬的有效證明。

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雖然已失效,已不能作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物權憑證,但在某種意義上,仍具有一定的土地權屬**證據效力的。

仍持有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而沒有依法申請土地登記並沒有獲頒土地證,可以依法申領現有土地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土地房產所有證》所有文字均為繁體字,上方印有「土地房產所有證」字樣,下方分兩部分,右邊為證件編號、發證依據和該戶田地房基總面積等內容,左邊為一**,詳細記載了該戶土地的種類、塊數、面積、位置及房屋間數、大小、結構、位置等。

2023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第一章總綱第3條規定:「……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發展新民主主義的人民經濟,穩步地變農業國為工業國。」

根據《共同綱領》,2023年6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30條規定:「土地改革完成後,由人民**發給土地所有證,並承認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其土地的權利……」。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正是這一時期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憑證的表現。

15樓:馨雯律師

回答2023年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肯定是合法的。只要是法律政策規定的話他當然是有效的,**部門也是承認他具有法律效力的,只不過經過了幾十年的發展,相關的法律法規可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現在有乙個問題就是應該是按照你以前的法規來執行,還是按照現在的法規來執行,一般情況都是以現行法律為主,如果都是司法解釋,那麼以新的為準。如果是不同級別的,那麼還得區分。

記住:新法優於舊法,特別法優於一般法,上位法優於下位法。

16樓:匿名使用者

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雖然已失效,已不能作為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物權憑證,但在某種意義上,仍具有一定的土地權屬**證據效力的。

如你仍持有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而沒有依法申請土地登記並沒有獲頒土地證,可以依法申領現有土地證,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2023年9月29日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下簡稱《共同綱領》)第一章總綱第3條規定:「……有步驟地將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變為農民的土地所有制……發展新民主主義的人民經濟,穩步地變農業國為工業國。」根據《共同綱領》,2023年6月28日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30條規定:

「土地改革完成後,由人民**發給土地所有證,並承認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經營、買賣及出租其土地的權利……」。2023年縣人民**頒發的《土地房產所有證》正是這一時期農村土地使用權的權屬憑證的表現。

17樓:

我還是覺得應該有效,雖然經過幾次變更登記,但從來沒有宣布作廢。只要找不出**宣布作廢的檔案。那麼就應該有效,只能說該登記時或該換證時,有種種原因沒去辦理。

18樓:胡睿律師

《共同綱領》只是起到臨時憲法的作用!現在各部門法律已經確立,共同綱領就已經不再使用了!

但是他所確定的事實,仍然有效,比如《土地房產所有證》繼續有效,你所說的情況,後一證件是無效的,但是需要你到法院起訴,確認你的所有權利!

至於**在這件事上給你帶來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

19樓:

法律是**部門訂的,窮人要是能告倒**部門才怪。

20樓:大歌說事

政策的事情呢,就像婦女做了結紮就不能生孩子了的意思吧!

2023年的土地證現在還有效嗎

21樓:love2012再見

土地證才50年.現在肯定沒有效了啊. 如果土地的使用期到了,你的房子有二種情況:

第一:補交地價,具體是多少現在也沒有任何政策確定,可以繼續使用該土地.第二種:折了你的房子,土地你就沒有使用權了,但國家會對土地上面的房子作一定補償給產權人.也就是通常我們所說的回遷房.

2023年由中華人民共和頒發土地證還有法律效力嗎?

22樓:呂艾

農村經歷了人民公社的土地合併時期。後來有包產到戶,進行土地承包,有《土地承包法》。因此:

2023年頒發土地證失效。

23樓:奮鬥的小伙兒

早就沒有效力了,法律變更了,土地制度都不一樣了。

2023年的土地房產所有證是共產黨發放的嗎

24樓:哇嘎畫

關於個人持有的五十年代

《土地房產所有證》有關問題的答覆

關於個人持有的五十年代《土地房產所有證》,是依據 2023年6月28日**人民**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第三十條「土地改革完成後,由人民**發給土地所有證」和2023年11月10日政務院第18次政務會議通過的《城市郊區土地改革條例》第十七條「城市郊區土地改革完成後,對私有農業土地者發給土地所有證保障其土地所有權」之規定由北京市人民**頒發。2023年11月25日內務部《關於填發土地房產所有證的指示》明確,土地改革完成後,不論農民新分的土地及原有土地和房屋,一律頒發《土地房產所有證》。土地證以戶為單位填發,以表明此項土地房產為該戶成員所共有。

據此,個人持有的五十年代《土地房產所有證》在當時是私有土地及房屋的法律憑證。

2023年6月3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高階農業生產合作社示範章程》第十三條規定:入社的農民必須把私有的土地轉為合作社集體所有,也就是說,個人不再擁有土地所有權。2023年9月27日中國共產黨第八屆**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的《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簡稱《六十條》】規定:

生產隊範圍內的土地都歸生產隊所有。生產隊所有的土地,包括社員的自留地、自留山、宅基地等等,一律不准出租和買賣。2023年3月20日中共**發出《關於對社員宅基地問題作一些補充規定的通知》再次明確:

社員的宅基地,包括有建築物和沒有建築物的空白宅基地,都歸生產隊集體所有。但仍歸各戶長期使用,長期不變。202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綜上所述,《土地房產所有證》上註明的土地已全部轉為集體所有,註明的房屋個人擁有所有權。

2023年11月29日由北京市八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北京市農村建房用地管理暫行辦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郊區農村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本辦法公布實施前由當地人民**發給村民的各種私有的地照或土地證自然失效。2023年3月11日原國家土地管理局釋出的《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若干規定》第十九條規定:土地改革時分給農民並頒發了土地所有證的土地,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依照第二章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除外。因此,除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土地外,其餘土地應屬於農民集體所有。

因此,個人持有的五十年代《土地房產證》已自然失效,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二o一o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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