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房子女方有使用權男方能要回房嗎

2022-02-07 21:21:12 字數 5316 閱讀 8714

1樓:淮安浙江人

如果離婚時,雙方明確約定或法院判決明確該房產歸男方所有的,男方當然可以要回。

一、如果離婚時,雙方約定女方有使用權,一般應明確居住的期限,到期後女方應主動搬出。否則,男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協議的效力,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二、離婚後無房居住的,可以繼續居住,一般不超過兩年。

最高法《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

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劇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總之,如果女方居住權有明確法律依據的,按法律規定執行;如果是雙方約定的,如果約定期限不明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所有權一方可以法院起訴,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再作判斷。

2樓:匿名使用者

要看離異時候,你倆怎麼協議的住房分割。當然,前提是這房產是你倆共有。

你可以憑離異協議的約定,看是否能拿回房產。

3樓:

離婚後房子歸女方但是房產證沒有下來法院說房產證下來再分割房產證九年都沒有下來了,應該怎麼辦?

協議離婚後,房產寫給女方,男方有權要回嗎?

4樓:矽谷創業快訊

離婚協議上房產寫給女方,又經法院判定,法院調解書已發生效力,男方無權要回房產。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九條

人民法院審理宣告婚姻無效案件,對婚姻效力的審理不適用調解,應當依法作出判決;有關婚姻效力的判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涉及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的,可以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另行製作調解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或者予以補償。

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第三十一條 當事人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七條

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對前款規定的妨害民事訴訟的行為,依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予以制裁。

5樓:

離婚協議房子,孩子都歸女方,現在男方法院起訴,能回要房子嗎?

6樓:上海笙銘律師

1、如果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男方要不回房產;

2、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7樓:鹿鄉緣參茸商行

我離婚六年了,在農村有產權房子,當時協議給男方了,沒有過戶,在16年又重新確權我明下,男方戶口不在本地,現在他要去世了,想把房子給外人,有權利嗎?

8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無權要回房子,經法院調解男女離婚,房子歸女方所有,法院調解書已發生效力,男方無權要回房子

9樓:山東趙律師

無權要回,離婚協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除非你有理由說是對方在籤協議時有欺詐脅迫等情形!婚姻法解釋2第九條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0樓:匿名使用者

男方沒有權利要回房子,法院的調解協議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樓:胡侃神話故事

要不回來了,除非男方把房產證過到別人名下,讓新房主去要

12樓:牛肉滿少

法院判決書已經對該房屋的所有權進行了處分;不動產雖然以登記主義為變更原則,但本案就目前來看,當事人僅需要向房產局出事判決書並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流程即可。作為一名屢見此種型別的市民,衷心提醒你,此類家庭糾紛極易引起衝突事件,在事情的處理中在盡量爭取法律**保護自身權利。

夫妻雙方離婚後房子歸男方,但女方一直都在按月還款,女方能要回一半的房子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夫妻雙方離婚後房子歸男方,但女方一直都在按月還款,女方不能要回一半的房子。

因為雙方事先已經有雙方認可和簽字的離異協議,規定了住房產權歸男方一人所有,那麼這種情況下就要依照雙方簽署的離婚協議的約定,住房有男方所有。

女方離異後一直歸還房貸,這筆錢女方可以憑出資憑據主張對男方債權,要求其歸還自領取離婚證後的全部女方還貸錢款。

14樓:向無名者致敬

這種事情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最好還是請個律師幫你解答更好。

離婚後房子判給了孩子,撫養權在女方,男方還可以要回房子嗎?

15樓:kuaile雅士

男方應該不可以要回房子。

法院既然已經判決,證據應該就是充足的,要推翻判決,必須證據充足。經上訴,上級法院受理後,認定證據充分,才可否定判決。

你即使上訴,也不會勝訴的。如果你證據充足,一審法院不會判你敗訴的。

16樓:塗絲衲

經過法律判決的事情已經具備了法律效益,判給誰就屬於誰。

17樓:巢珠星

都離婚了,房子判給孩子,撫養權判給女方,男方要不回房子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應無法要回,如你所述,經過判決,已經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產權已經是孩子的。

19樓:周書玉

在法院宣判十五天之內不服判決可以提起上訴,過了時間就只能起訴了。

能不能要回要看你的證據或理由是不是被法院認可了。

法院認可就可以拿回,不認可就會駁回上訴的。

20樓:一公尺陽光正好

法院一般都是會判給女方的

21樓:安靜的護衛

給孩子啦為啥還要要回。給孩子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離婚後房子歸男方,女方有居住權嗎?

22樓:home好人乙個

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離婚後,房屋屬於男方所有,女方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2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產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規定: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分清個人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家庭共同財產,堅持男女平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照顧無過錯方,尊重當事人意願,有利生產、方便生活的原則,合情合理地予以解決。根據上述原則,結合審判實踐,提出如下具體意見:

14、婚姻存續期間居住的房屋屬於一方所有,另一方以離婚後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無房一方租房居住經濟上確有困難的,享有房屋產權的一方可給予一次性經濟幫助。

離婚後,房屋屬於男方所有,女方以無房居住為由,要求暫住的,經查實可據情予以支援,但一般不超過兩年。

24樓:誠心為您諮詢

女方有居住權。法院可以判決女方在男方所有的房屋內居住一定的年數。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二十七條 婚姻法第四十二條所稱「一方生活困難」,是指依靠個人財產和離婚時分得的財產無法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離婚後沒有住處的,屬於生活困難。

離婚時,一方以個人財產中的住房對生活困難者進行幫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權或者房屋的所有權。

離婚後房子歸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擁有居住權,女方不住後還擁有使用權嗎

25樓:夜雨天堂星

居住權不等同於使用權!

26樓:晨曦美大本營

女方可以居住但不可以外租

27樓:

直白點說吧,判決是:

1、房子是孩子的房產;

2、父親是孩子的監護人;

3、母親有房子的居住權。

所以,1、母親無監護權,但是小孩成年以前,有撫養的義務(定期給小孩生活費);

2、母親無房產所有權,無房產使用權,僅本人具有居住權(不能將居住權利尋租,本人離開,則居住權利消失)。

3、小孩成年以前,房產的使用權歸監護人父親,監護人除了不能變更房產證上的名字外,擁有其他一切權利(比如居住、出租、裝修等)

28樓:匿名使用者

看什麼情況,不可能房子再給你結婚吧

夫妻雙方離婚後房子判給男方,女方不簽字男方賣房子生效嗎

夫妻雙方離婚後房子判給男方,即屬於經過了法院判決,憑判決書即可以辦理交易與過房手續。有房產登記機關也有可能要求出示判決生效證明或法院的協助執行文書。房子判給男方就和女方沒什麼關係了吧。嗯,有法院證明,就生效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後,房子判給女方,但是房產證上是男方的名字,女方 房子時,必須要男方簽字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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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肯定分不到房 copy 子的,沒份。因為房子是男方父母的,你只能分夫妻共同財產。所謂夫妻共同財產就是你們結婚之後,在你們共同名下的,比如買房子,也得寫了女方名字才行,就連存款,在一方的名字下,另外一方也是很難分到的,因為很方便轉移的。如果不存在寫有雙方名字的財產,那女方就是 淨身出戶 如果有了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