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務侵占罪會要判幾年,怎麼減刑,犯了職務侵占罪會要判幾年,怎麼減刑

2022-01-24 15:16:06 字數 5055 閱讀 3267

1樓:華律網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必須有侵占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2樓:匿名使用者

職務侵占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 規定了量刑細則

公司、企業人員職務侵占1萬元以上不滿2萬元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公司、企業人員職務侵占5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二年,每增加1萬元(總額不超過10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

公司、企業人員職務侵占10萬元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每增加數額2萬元,刑期增加六個月;

退還職務侵占的金錢、取得公司諒解、認罪悔罪、被認定自首都是減刑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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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職務侵占罪會要判幾年,怎麼減刑

3樓:華律網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必須有侵占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4樓:戚廣利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職務侵占罪判了十年,可以減刑嗎

5樓:華律網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本罪的犯罪客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財產所有權。

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必須是利用自己的職務上的便利,必須有侵占的行為,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程度。如果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業及其他單位財物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也不能構成本罪。本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包括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不能成為本罪的主體。主觀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或其他單位財物的目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6樓:匿名使用者

《減刑、假釋規定》對減刑幅度作了如下 規定:(1)對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符合減刑條件的減刑幅度為: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般一次減刑不超過1年有期徒刑;如果確有悔改表現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般一次減刑不超過2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如果悔改表現突出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2年有期徒刑;如果悔改表現突出並有立功表現,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得超過3年有期徒刑。(2)有期徒刑罪犯的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為: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執行1年半以上方可減刑;兩次減刑之間一般應當間隔1年以上。

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減2年至3年有期徒刑之後,再減刑時,其間隔時間一般不得少於2年。被判處不滿5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叮以比照e述規定,適當縮短起始和間隔時間。確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3)在有期徒刑罪犯減刑時,對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可以酌減。酌減後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最短不得少於1年。(4)無期徒刑罪犯在執行期間,如果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服刑2年以後,可以減刑。

減刑幅度為:對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般可以減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5)無期徒刑罪犯在刑罰執行期間又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自新罪判決確定之日起一般在2年之內不予減刑;對新罪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的起始時間要適當延長。

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減刑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10年,其起始時間應當自無期徒刑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此外,對死刑緩期執行罪犯經過一次或幾次減刑後,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得少於12年(不含死刑緩期執行的2年)。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確有悔改表現」是指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方面情形:認罪服法;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政治、文化、技術學習;積極參加勞動,完成生產任務。

對犯罪在刑罰執行期間提出申訴的,要依法保護其申訴權利。對犯罪申訴應當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應當一概認為是不認罪服法。

第二款規定:「立功表現」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檢舉、揭發監內外犯罪活動,或者提供重要的破案線索,經查證屬實的;(2)阻止他人犯罪活動的;(3)在生產、科研中進行技術革新,成績突出的;(4)在搶險救災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現積極的;(5)有其他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突出事蹟的。

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

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2]

刑法修正

刑法修正案(八)對減刑的修正

1、判處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修正案第十五條)

職務侵占罪怎麼判刑?

7樓:法幫網

職務侵占罪判多少年:

1、法定刑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較大」起點一萬元的,可以在三個月拘役至六個月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千八百元,可以增加乙個月刑期,確定基準刑。

、法定刑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點和基準刑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占本單位財物,犯罪數額達到「數額巨大」起點十萬元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在量刑起點的基礎上,犯罪數額每增加一萬元,可以增加乙個月刑期,從而確定基準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相應增加刑罰量,調節基準刑,但累計增加的刑罰量不得超過基準刑:

(1)職務侵占行為嚴重影響生產經營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30%以下;兩種情形同時具備的,可以再增加基準刑的10%以下;

(2)多次職務侵占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3)職務侵占用於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職務侵占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款物以及募捐款物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5)職務侵占的款項用於吸毒、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可以增加基準刑的20%以下。

4、確因治病、學習等生活急需而實施職務侵占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

無論是對怎樣的刑事犯罪進行處罰,都需要根據實際的犯罪情節選擇適當的量刑幅度,這是《刑法》當中罪刑相適應原則的要求。對於職務侵占罪而言,一般的處罰是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之間進行量刑,而最高則可以判處行為人十五年有期徒刑。

是職務侵占罪嗎?請律師幫忙看看,犯職務侵占罪是否有必要請律師

1.應當不構成職務侵占.因為職務侵占要有惡意和非法占有不欲歸還的要件在內.2.你的朋友應該是違反了公司高管的誠信義務了.公司法明確規定,公司高階管理 人員有不得與公司進行自我交易,不得篡奪公司可能存在的商業機會的義務,如果 違反的話,那麼違法所得歸公司所有.我認為你朋友應該能夠構成這點.3.不過還是...

職務侵占罪與詐騙罪區別有哪些,職務侵占罪與詐騙罪在量刑上應該怎麼區別?

職務侵占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 1 主體要件不同,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 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 而詐騙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 2 犯罪物件不同 3 犯罪的行為不同。職務侵占罪與詐騙罪在量刑上應該怎麼區別?職務侵占罪與詐騙罪的區別有 1 主體要件不同,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必須是公司 企業或者其他單位...

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過程,職務侵占罪立案偵查過程

一 對立案材料的接受 對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對報案 控告 舉報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式的開始。接受立案材料,二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 對立案材料的審查,是指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 人民法院對自己發現的或者接受的立案材料進行核對 調查的活動。其任務是正確認定有無犯罪事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