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婚的話,怎樣才能爭取娃娃的撫養權

2022-01-05 04:08:39 字數 5091 閱讀 4855

1樓:湖北謙牧鄒律師

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時主要考慮這麼幾個因素:

一是孩子的年齡;

二是夫妻雙方的經濟狀況;

三是雙方的受教育程度;

四是孩子的意願(指年齡稍大且能進行意思表示的孩子);

五是孩子的生活習慣;

六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撫養意願且有撫養能力的情況

但總的原則在於:將孩子的撫養權判給某方是否利於孩子未來的成長。如果案情比較複雜,或者雙方都想獨自撫養孩子,那麼這個時候如果有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的介入,並獻計獻策的話,爭取孩子的撫養權會顯得更有把握。

離婚孩子撫養權的爭奪有時候更像一場戰爭,一旦涉及法律專業知識和訴訟技巧,光靠個人熱情、一廂情願是遠遠不夠的。

【怎樣才能爭取娃娃的撫養權】

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取證,包括但不限於工作性質、工作環境、收入狀況、居住條件、文化程度、性格修養等,通過對雙方的基本條件進行比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雙方的基本條件,如工資收入、教育程度等差異不大,但並不表示就沒有差異。

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很多時候,真正帶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別是對於學齡前兒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乙個重要方面。

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人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因此,這方面的取證工作也是必須的。

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一般,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願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於離婚的含義及後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乙個中心原則。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婚姻法》及其相關規定,2周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著,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2樓:夜色丿氷涼速

撫養權的歸屬,要從法律本身以及當事人自身情況決定。

尚在哺乳期的,一般由母親撫養;兩周歲以內的,一般也由母親撫養。十歲以內,會詢問孩子的意見,但只是詢問,不是決定性因素。父母雙方的經濟條件、工作時間、脾氣秉性,是否能夠有足夠的時間精力撫養孩子,是否能夠撫養孩子健康成長都是決定撫養權的因素。

另外,孩子一直由一方父母撫養,也是決定撫養權的因素之一。

3樓:匿名使用者

你擁有比對方更為有利於孩子成長的條件。

4樓:廖律師普法

離婚時,都關注孩子應歸誰的問題,那孩子的撫養權要如何爭取呢?

離婚孩子怎麼判,我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5樓:博老師**解答

你好,婚姻破裂孩子歸屬的問題一般來說孩子會判給更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一般來說男方的機會會比較大。但是不管哪一方想合法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應該具備撫養孩子的條件,包括了物質條件和自身的健康條件。

如果因為感情不和家庭關係必須到了離婚的地步,那麼最好好聚好散,別讓孩子受傷,孩子是無辜的。只有乙個孩子那麼可以協商撫養權,兩個的話可以考慮一方乙個,不管孩子歸誰撫養都希望能讓孩子有乙個好的環境,讓孩子有乙個快樂的童年。如果孩子成年了,那麼孩子歸誰可以讓孩子自己選擇,做父母的也只能尊重孩子的意願。

你想合法地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這是沒問題的,不過另外一方是具有探視權的,你可以要求對方支付撫養費,但是不意味著你可以不讓他來看孩子。孩子長大後他也可以選擇回到另外一方生活,所以作為父母只要孩子過得好,就不要以為可以把他們留在身邊就是屬於自己了,孩子長大後最終只屬於他自己的。

但是當你想更有利的爭取到撫養權時,你應該需要有穩定的工作,有可靠的經濟**,這是撫養孩子的基本條件。當對方有不利於孩子成長的環境時,比如對孩子不好,經常打罵孩子,有不良嗜好等情況,你可以收集相關的證據,這都是對你有利的。

一般來說會認為男方成長比較有利,畢竟孩子出生的地方,有熟悉的朋友,還有爺爺奶奶。如果女方想獲得孩子的撫養權,那麼就要證明你比男方更有利於孩子成長,比如孩子在哺乳階段那麼肯定是判給女方更有利的。除了經濟物質上,你要比另外一方更懂得關心和教育孩子,比如你是高學歷的人才,而對方是普通初中畢業,這都是可以為你爭取獲得撫養權的。

6樓:華律網

1、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現代的生活節奏較快,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乙個重要方面。

2、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如果雙方離婚,但有一方距離學校較近,或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當然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3、雙方基本條件的取證。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因為直接撫養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4、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

一般來說,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八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並做筆錄入卷。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7樓:無訟

生活中一些夫妻吵架,常常把「離婚」掛在嘴邊,殊不知若是真離婚了,最受傷的其實是孩子,單親家庭的孩子父母愛的缺失,不僅會影響成長,而且心理創傷也是無法彌補的。那麼真的走到了離婚的地步子女撫養權怎麼判?無訟小編就為大家詳細解析一下。

法院判決撫養權的歸屬一般本著有利於孩子成長的原則。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父母雙方協議兩周歲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5、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該「離婚子女撫養權怎麼判」問題進行的解答,如果您有法律問題想要諮詢,可關注無訟,私信諮詢。

8樓:我已年滿18歲

法律對此的規定也不是生硬的,而是相對原則性的:對於哺乳期內的孩子,即未滿1周歲的嬰兒,撫養權歸屬於哺乳的母親。哺乳期後的孩子,則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則。

一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歸屬於孩子的母親

除非因為各種原因,孩子的確無法隨母方生活,比如母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就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或母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如果父母雙方都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就要作綜合性考慮,如果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優先獲得孩子的撫養權

1、一方已經喪失了生育能力的,如已做了絕育手術,或者因為其他原因;

2、孩子已經隨其生活較長的時間,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其中孩子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時間較長也要考慮);

3、一方只有這乙個孩子無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如其中一方患有久治不癒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顯然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無疾病一方應優先獲得撫養權。

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孩子,隨父生活還是隨母生活,需要聽取孩子的意見,根據審判實踐,大部分孩子會偏向與無過錯一方生活,而不喜出軌的一方

但這只是一般性的規定,現實生活遠比法律規定的要複雜得多,比如,孩子已經2周歲以上,一方婚內出軌,孩子的撫養權究竟判給誰,並不是絕對的。從理論上說,無過錯方是受害者,法院理應對其提供更多的支援,但這也不是絕對的,如果無過錯的一方只有這乙個孩子,那麼會有更大的可能取得孩子的撫養權。或者一方經常性出軌,若孩子隨其生活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那麼無過錯方取得孩子的撫養權的可能性也會變大。

父母對於子女的監護權與撫養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離婚後的男女,即使未獲得撫養權,但在涉及子女權益的問題上仍然有相應的決策權(法定監護權)和對子女生活進行照料的法定許可權(生活監護權)。

我要怎樣才能辦理離婚手續呢,我應該怎樣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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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孩子怎麼判我要怎樣才能拿到孩子撫養權

1 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取證。現代的生活節奏較快,孩子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帶,特別對於學齡前兒童,往往是一方的父母帶。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環境,以及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往往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乙個重要方面。2 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離婚案件中孩子撫養問題的處理原則,是不影響孩子的健康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