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沒有領證,現在又結婚了,是否能夠成重婚罪嗎

2021-08-04 05:04:49 字數 3343 閱讀 6881

1樓:法律實務研究

1、之前沒有辦理結婚登記,現與他人登記結婚的,不是重婚,不構成重婚罪。

2、但是,如果之前已經構成事實婚姻,後又與他人登記結婚的,屬於重婚,可構成重婚罪。

3、事實婚姻是指在2023年2月1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條件,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所形成的婚姻關係。在法律上視為合法的婚姻關係。

4、犯重婚罪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法院關於婚姻法的解釋一

第五條 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

(一)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男女雙方已經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按事實婚姻處理。

(二)2023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樓:找法網法律諮詢

沒有領證只是你們感情上認可,法律不認可你們是夫妻,所以即便結婚也是正常,前提是最好你們感情糾紛處理好更好些。

已經領了結婚證,現在和人談戀愛沒領證,現在這個要告我重婚能成立嗎?

3樓:李保忠律師

如果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涉嫌重婚罪,本案是否重婚看案情定。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謂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是指本人雖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與之結婚的(包括登記結婚或者事實婚)。此種行為是有意破壞他人婚姻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兩個老婆都沒有領結婚證算不算重婚罪

4樓:華律網

重婚罪,必須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中的一個:1.與配偶登記結婚,專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屬

兩個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3.

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如果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其中之一,那麼就依法構成犯罪,重婚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樓:浙江張小飛

不算重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重婚罪是指有版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權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

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重婚罪,是以侵害健全的性風俗的行為為內容的犯罪。刑法規定重婚罪,是想保護社會的健全的性道德感情,也一併包含著想通過維護今日的社會道德規範之一環的一夫一妻制來保護家庭生活。

擴充套件資料事實婚姻出現在“重婚”行為中時有以下幾種情況:

1、前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後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

2、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後一個婚姻是登記婚姻;

3、前一個婚姻是事實婚姻,後一個“婚姻”是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算重婚,只算是同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

重婚罪是版指有配偶又與權

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所謂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這種夫妻關係未經法律程式解除尚在存續的,即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關係已經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關係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7樓:

如果同居男女雙方,當前都沒有與任何第三者領了結婚證。那麼他們在一起就不專算重婚。

如果屬同居男女雙方,其中有一方與第三者事實在婚姻登記機關領了結婚證。那麼當事的雙方同居在一起就是重婚。不僅僅是道德問題,是違法行為。

8樓:匿名使用者

算,事實婚姻也是婚姻,在法律上是有意義的。

我想知道,重婚罪的人已經和之前的配偶領取了結婚證,怎麼還能再次辦理結婚登記領證呢

9樓:匿名使用者

已辦理結婚手續的人員,與第三者公開以夫妻身份生活,即構成重婚罪。不需要再次辦理結婚手續。

10樓:璩麥冬

如果是以前有可能戶口簿和身份證有誤差,重婚罪還有一種是事實婚姻雙方以夫妻生活一起,不用登記領證也形成了重婚

重婚罪判幾年?男方沒離婚和外面女人生了孩子 但沒有領證。這樣成立嗎?女方有沒有罪 100

11樓:中顧法律網權威

不能以重婚罪起訴對方。因為對方沒有登記結婚,只是同居生子。您可以主張讓您的父親支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2樓:戚廣利

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根據刑法第258條規定,下列兩種情形之一,應當立案:(1)有配偶而又與他人結婚的;(2)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

3、男方沒離婚和外面女人生了孩子 但沒有領證,一般不能構成重婚罪。

13樓:狼群精英

已經離婚,就沒有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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