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對盜竊罪的“祕密竊取”字有沒有專門的司法解釋法條呢

2021-07-26 07:31:56 字數 5423 閱讀 8634

1樓:之何勿思

中國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為“盜竊公私財物”,並沒有說是“祕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3.17)卻將“盜竊”解釋為“祕密竊取”,於是中國刑法通說就認為盜竊需要祕密竊取,即行為人自認為被害人沒有發覺而取得為祕密竊取。

但是,一、行為人的“自認為”是屬於主觀內容,不屬於客觀要件。

二、完全有可能有行為人非常大膽地到案發地“光明正大”地拿東西,但是沒有任何人出來阻止的情況,按照通說很難定罪。

三、僅憑行為人“自認為”祕密或公開決定犯罪性質,也難以定罪。

四、在現實生活中“公然”盜竊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竊取不需要“祕密”進行。

2樓:戚廣利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中,並沒有對何為祕密竊取給予定義。

全國人**工委的釋義是:祕密竊取,就是行為人採用不易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發現的方法,將公私財物非法佔有的行為。

所謂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採取自認為不為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將財物取走的行為。其具有以下特徵:(1)祕密竊取是指在取得財物的過程中沒有被發現,是在暗中進行的。

如果正在取財的過程中,就被他人發現阻止,而仍強行拿走的,則不是祕密竊取,構成犯罪,應以搶奪罪或搶劫罪論處,如果取財時沒有發覺,但財物竊到手後即被發覺,爾後公開攜帶財物逃跑的,仍屬於祕密竊取,要以盜竊論處;如果施用騙術,轉移被害人注意力,然後在其不知不覺的情況下取走財物的仍構成祕密竊取;如果事先乘人不備,潛人某一場所,在無人發現的過程中祕密取財的,也為祕密竊取。(2)祕密竊取是針對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而言的,即為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沒有發覺。在竊取財物的過程中,只要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沒有發覺,即使被其他人發現的,也應是盜竊罪的祕密竊取。

(3)祕密竊取,是指行為人自認為沒有被財物所有人、保管人經手人發覺。如果在取財過程中,事實上已為被害人發覺,但被害人由於種種原因未加阻止,行為人對此也不知道被發覺,把財物取走的,仍為祕密竊取。如果行為人已明知被他人發覺即使被害人未阻止而仍取走的,行為帶有公然性,這時就不再屬於祕密竊取,構成犯罪的也要據其行為的性質以搶奪罪或搶劫罪論處。

至於其方式則多種多樣,有的是採取撬鎖破門、打洞跳窗、冒充找人等人室盜竊;有的是在公共場所割包掏兜、順手牽羊進行盜竊;等等。但不論其形式如何,只要其本質上屬於祕密竊取,就可構成盜竊罪的盜竊行為。

祕密竊取的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或者雖然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但實行了多次盜竊的,才能認定為犯罪。如果沒有達到數額較大且盜竊次數亦沒有達到多次,則不能構成盜竊罪。數額較大一般是指實際竊取了數額較大的財物。

行為人沒有實際取得財物,即盜竊未遂,一般情況下不應以犯罪處理。但如果以盜竊鉅款、珍貴文物等貴重物品為目標,潛人銀行、博物館等盜竊未遂的,仍應認為構成盜竊罪未遂而追究其刑事責任。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的規定,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百元至2千元以上。

所謂多次,是指在一定時間內即1年內人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

3樓:四哥有法說

所謂竊取,是指行為人違反被害人的意志,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單位)佔有。需要注意一下幾個問題:

1、竊取行為雖然通常具有祕密性,其原意也是祕密竊取,但盜竊不能限定在祕密竊取上,否則會造成處罰的不公正。中國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為“盜竊公私財物”,並沒有說是“祕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8.3.

17)卻將“盜竊”解釋為“祕密竊取”,於是中國刑法通說就認為盜竊需要祕密竊取,即行為人自認為被害人沒有發覺而取得為祕密竊取。但是,一、行為人的“自認為”是屬於主觀內容,不屬於客觀要件。二、完全有可能有行為人非常大膽地到案發地“光明正大”地拿東西,但是沒有任何人出來阻止的情況,按照通說很難定罪。

三、僅憑行為人“自認為”祕密或公開決定犯罪性質,也難以定罪。四、在現實生活中“公然”盜竊的事件非常多。所以,竊取不需要“祕密”進行。

2、竊取行為是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關係的過程,如果只是單純地排除他人對財物的支配,則不是盜竊。竊取的手段與方法沒有限制,即使用了欺騙方法,但是沒有到達讓被害人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產的程度,也是盜竊。

3、竊取是一種通過平和方式將他人佔有的財物轉移第三人佔有的過程,如果手段中含有暴力成分,就不能定盜竊。

4樓:匿名使用者

盜竊罪中的“祕密竊取”,其主觀要件是指行為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自認為的被害主體人不知道不覺察的手段非法獲取財物的就是祕密竊取。這裡重要的是自認為,和受害者,也許小偷偷東西時別人看到但受害者沒注意,當然是祕密竊取,另外小偷偷東西時受害者發覺了,但出於某種考慮暫時沒有阻止也是祕密竊取,因為小偷自認為對方不知道自己的行為,不然就成搶劫或搶奪了。

‍一位新加坡網友對法院的判決提出質疑,許霆案的本質是銀行卡和銀行稽核。許霆所持的銀行卡不是儲值卡,而是銀聯卡。銀聯卡關聯的是一個銀行賬戶,沒有儲值功能,僅作為記錄和統計交易的憑證。

雖然許霆取款時餘額不足,但實際辦理的取款確是1000元,賬戶中就要如實記為“取款1000元”。若因程式故障錯記了交易,銀行發現錯誤後應當更正賬戶記錄。銀行實際上是自己記錯了賬,導致給一張餘額不足的銀聯卡多發放了款項,這種關係是銀行和儲戶的債務關係,銀行誤將一張不能透支的銀行卡進行了透支。

而銀行所謂借記卡“不具備透支功能”僅是一種使用者體驗,實現方式是銀行拒付透支取款的請求;若銀行因錯未能拒付透支取款,也就無法避免借記卡賬戶透支。“就好像你拿著一套市值10萬元的房產抵押在銀行,正常情況最多可以貸出10萬元。但如果銀行稽核的人或裝置出了錯,給你貸出了100萬元,只要你提供的資料沒造假,沒有主觀惡意,這就是銀行的失誤,不是個人的盜竊。

”現在許霆再次提出了申訴,到底是什麼結果,讓我們試目以待。

司法解釋屬於哪種淵源

5樓:樂觀小山

截止2023年2月,司法解釋的法律淵源地位在我國還存在理論上的爭議,司法解釋的法律淵源地位問題是目前亟需解決,司法解釋在實踐中一直髮揮著法律淵源的作用。

司法解釋是不屬於法律淵源,不包含在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經濟特區的規範性檔案;規章;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國際條約、國際慣例之內。對於司法解釋是否屬於法律淵源,目前在我國理論界爭議是非常大的。

很多學者認為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淵源地位,認為其不具有合法性依據,侵犯了立法法。但司法解釋具有相當高的合理性,在實踐中也一直髮揮著法律淵源的作用。

擴充套件資料

司法解釋的效力可以採用型別化的方法來認定。對具體法律條文進行解釋的司法解釋,因有立法機關的授權而具有等同於法律的地位。為法院內部“審判工作需要”而制定的司法解釋,相當於最高人民法院頒發的“部門規章”,各級法院必須遵照執行。

對解釋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比如合同各方當事人的真實意圖)、認定事實進行指導的司法解釋因其解釋的物件不是法律,可視為最高人民法院為各級法院提供的辦案方法、規則,供各級法院在審判中參考,以提高司法能力。

根據司法實踐的需要,沒有法律、法令為依據的“立法性”司法解釋,如符合習慣法的內部、外部條件的,則形成我國以司法解釋為載體的習慣法,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沒有法律、法令為依據且不符合習慣法形成條件的司法解釋,應視為司法政策,僅在一定時期內指導法院的司法活動。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嚴格的說,司法解釋是不屬於法律淵源的,不包含在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民族自治法規、經濟特區的規範性檔案;規章;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國際條約、國際慣例之內。對於司法解釋是否屬於法律淵源,目前在我國理論界爭議是非常大的。很多學者認為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淵源地位,認為其不具有合法性依據,侵犯了立法法。

但司法解釋具有相當高的合理性,在實踐中也一直髮揮著法律淵源的作用。

7樓:葉赫那拉聞多

葉赫那拉聞多解答;

一、解決這個問題,首先要知道什麼是淵源,

淵源,是指某一種事或物的**。

長江淵源或源頭 ——唐古拉山脈

發源於青海省南部的唐古拉山脈主峰格拉丹冬冰峰西南側的姜根迪如冰川。

二、六部委關於刑事訴訟法實施中若干問的規定屬於哪個淵源

1、它的主要直接淵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條 為了保證刑法的正確實施,懲罰犯罪,保護人民,保障****和社會公共安全,維護社會主義社會秩序,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1、現在中國法律一片混亂,為什麼呢,就是因為司法考試那些所謂的老師,不懂法,還胡編亂造法律;

例;有個叫阮齊林的,他編造什麼呢;盜竊案不屬於祕密性,也就是說;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

目的,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公私財物的行為

在認為盜竊罪不用"祕密竊取",

並舉例某人公開將他人財物拿走,構成盜竊罪。

請看;1、某人公開

將他人財物拿走

,財物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看見

,沒有阻攔或無法阻攔,應當構成搶奪;

2、某人公開

將他人財物拿走

,財物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沒有看見

,(屬於祕密竊取

),應當構盜竊罪

3、某人公開

將他人財物拿走

,財物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看見

阻攔或無法阻攔,行為人以暴力協迫或其它手段

劫走,構成搶劫罪

以上三種行為,構成盜竊罪的唯一區別,就是在於祕密竊取

.不在於行為的開公性,而在於財物所有人、持有人、保管人對財物丟失的未知性。

四、法淵源;

1、指法的**;

如;《治安處罰法》有規定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處罰。《治安處罰法》它不是刑法的淵源,它是下行法,反而證明了,《刑法》是《治安處罰法》淵源;

如,刑事訴訟關於附帶民事訴訟,也可適用民事訴訟法,這並不是《刑事訴訟法》淵源,是平行法之間的相互使用。只有上行法,本法原歷史法理、法典、學說等才構成本法的淵源.

五、中國法淵源;

1、繼承了前蘇聯社會主義國家完整的法律體系;

2、採用了羅馬法法律理論體系;

3、借鑑了國民黨6法全書合理部分;

4、結合我國各階段的國家、社會、政治、經濟、文化、歷史、道德需要,形成的中國特色的法律,上述條件是中國法律的淵源。也就是中國法律是怎樣來的。憲法是一切法律的淵源.

全世界無一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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