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沒有出據治安拘留通知書,什麼都沒有就把人帶走了,這樣做是否

2021-07-25 11:11:09 字數 1361 閱讀 9004

1樓:百小度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刑事傳喚是十二個小時,行政傳喚是八個小時。

法律依據:

1、《警察法》第九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准,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對被盤問人的留置時間自帶至公安機關之時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在特殊情況下,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准,可以延長至四十八小時,並應當留有盤問記錄。對於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通知其家屬或者其所在單位。對於不批准繼續盤問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經繼續盤問,公安機關認為對被盤問人需要依法採取拘留或者其他強制措施的,應當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作出決定;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能作出上述決定的,應當立即釋放被盤問人。

2、關於傳喚的時效問題,需要注意區分刑事傳喚和治安傳喚兩種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規定: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十二小時;案情特別重大、複雜,需要採取拘留、逮捕措施的,傳喚、拘傳持續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1]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情況複雜,依照本法規定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如果超出上述時間,就必須出具合法手續了

2樓:

您好!派出所沒有出據治安拘留通知書,找您去派出所談話,如果時間不超過24小時,不違法;如果時間超過24小時,必須出具治安拘留通知書,否則派出所的民警就涉嫌非法拘禁罪。謝謝閱讀!

3樓:青青我勒寶貝

把人帶走調查還有有傳換證,拘留要有拘留證,如果都沒有可以向公安局督察辦投訴。

4樓:匿名使用者

合法。拘留通知書出現在行政處罰決定做出之後。

對嫌疑人調查,口頭傳喚即可(不聽從可強制傳喚)。尚未調查完畢,不可能有處罰決定,沒有處罰決定怎麼會有通知書。

5樓:

24小時以內放人就是合法的

家裡人被派出所帶去36天了沒有收到拘留通知書,家屬可以投訴嗎?

6樓:**粉絲

這種情況,警察應該是明確你家人犯罪了,刑事拘留等法院判刑以後記減刑期。配合調查正常24小時就放了。你說的這種情況。肯定是罪犯並且明確你家人蔘與了犯罪這種情況。

被派出所拘留的人最高年齡是多大,派出所拘留人最長時間是多少小時?

超過70周歲就不執行拘留了,年齡最大的就是69到70歲之間的 派出所拘留人最長時間是多少小時?公安機關拘留人一般可以拘留8到24小時,但不得超過24小時。一 根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三條 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公安機關傳喚後應當及時詢問查證,詢問查證的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 情況複雜 依照本法規定可...

派出所突然拘留人,合理嗎,派出所突然拘留人,合理嗎?

你好!不合法。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拘留後,除有礙偵查或者無法通知的情形以外,應當把拘留的原因和羈押的處所,在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或者他的所在單位。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

派出所拘留人的程式是什麼樣的?派出所拘留人的流程

派出所無權做出拘留的決定,要縣級以上人民 公安機關才能做出拘留的決定。因為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的規定,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 公安機關決定 其中警告 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決定。第九十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 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