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會卑微的乞討對方的愛情嗎?是繼續還是分手

2021-07-16 02:18:16 字數 5372 閱讀 3583

1樓:鐵錘妹妹說娛樂

對不起,我不知道“卑微乞討愛情”是怎樣一個狀態。所以我覺得吧,天蠍座的我應該做不出來這種事。

不過也可能是因為我沒有遇到那個對的人吧,所以我總覺得沒有必要去做這種拉低自己姿態的事情。更何況,我是一個理智且有原則的人。

①不屬於你的愛情,不論你做出什麼樣的舉動,其實都只是感動了你自己。

如果那個人不喜歡你的話,你做的一切,在她面前其實只是多餘而已。比如你特別早去給她買早餐,她會覺得沒有必要。如果你想陪她去圖書館自習,其實她會覺得是你打擾了她學習。

這樣的事情還有很多。

歸結起來就是,如果她不喜歡你,其實你做再多,都沒有什麼意義,並不會讓她因此覺得應該和你在一起。相反,她可能只是覺得,多個人對她好也無所謂。

②強扭的瓜不甜,感情也勉強不得。

如果一個人只是因為你對她好或者覺得你可憐而選擇和你在一起,相信我,這樣的感情其實也不會長久的。因為在對方的眼中,可能你就始終比她低一個等級這樣子。

所以,或許她會因為你的堅持而答應和你在一起,但是卻並不能保證她的心依然在你這裡。所以,你的舔狗身份並沒有改變。

最後我想說的是,其實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中心,愛情應該讓你感覺到快樂而不是痛苦。如果你在一份愛情中總是很卑微,不妨想一下,是不是因為這段感情根本不適合你。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真的對愛情抱有希望,那麼我不建議繼續下去,不然她的一個不經意間的動作或者話語都會在你心裡擴大化,從而受傷。

我們想要的是平等的愛情,我愛你,你也愛我,我照顧你,你體貼我,我盡力打理好小家,你努力在外拼搏;這樣的愛情才會過的舒服,才會長久。如果,愛情只是單方的付出,長期如此下去,會使得煩惱多於快樂,幸福多於痛苦,以至於最終愛情瓦解。但是我們平時很難遇到一個你愛他多少,他也愛你的多少人,所以需要磨合,付出感情多的人勢必會辛苦一些,所以,在你覺得你有信心讓她在將來會像你愛他一樣愛你的話,那麼你的努力是值得的,當然這個結果是誰都說不準的,只能說你願意包容或者是不管怎樣只有和她你才會幸福,那麼繼續下去是對的。

這裡說到卑微兩個字,愛情裡沒有對錯,沒有卑微者,需要卑微維持的,那不是愛情。你真的努力過了,去維持了這樣的愛情,其實更容易失去,因為你自己讓你處在了低一點的位置,那麼很多負面情緒都會積壓,一旦有一天你受不了了,分手是必然的結局

所以,愛情無關對錯,你可以在愛情中寬容,但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尊嚴。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見鍾情的情只是激情,而建立在平等互助和互相吸引之上的才是愛情。所以,卑微的乞討得不到愛情。那麼繼續也就顯得蒼白無力。

兩性關係中,當一方凌駕於另一方之上時,愛情便蕩然無存了。不對等的地位帶來的只能是施捨和憐憫,箇中滋味,除了苦就是痛。長此以往,帶給雙方的只能是折磨。

人生苦短,何必在一份名存實亡的關係中浮沉?人生苦短,去給沿途風景染上色彩才是我們真正的追求。

乞討是最卑微的方式,得到的也只是嗟來之食。殘羹冷炙並不能蘊藉我們渴望愛情的靈魂。那麼,挺直身軀,對這份嗟來之食果斷地說不。

然後用心尋找前方那份真正屬於自己的愛情,人生方不虛度,年華方不虛擲。

願每一位都能收穫屬於自己的愛情。

4樓:淡若清風

放棄吧,愛情是兩個人的事情,感情的世界裡應該是平等的,用卑微的方式去守護的愛情,最終受傷害的都是你自己。既然他沒那麼愛你,你又何必苦了自己呢。如果實在找不到那個愛你的人,寧可暫時放下也比你整日提心吊膽,患得患失的好。

5樓:來自郡王府富創造力的跳跳虎

分手,因為這樣的愛情最終也會被對方所拋棄。

6樓:時光匆匆

學姐跟我說過她的故事,用盡全力去追求了一個人,幫那個人洗衣服,寫作業,甚至卑微的去請求他別分手,再後來當她看著那個人去對另一個人好的時候,她終於死心了,也許有一天她也可以找到那個對她好的人,不用去卑微的討好的感情!

7樓:魔影灬撒旦

如果是我,她已經不愛我了,我絕對不會死皮白臉的去祈求她不要離開我,哪怕我再愛她,在捨不得也會與她分開,因為我談戀愛覺得最重要的是雙方都愛著對方,對彼此都有感情,讓雙方都快樂,所以如果她不愛我了,我就會放手因為我不想她不快樂。

8樓:寧靜致遠

靠卑微換不來愛情,即使能換來什麼,也不會是愛情,更可能換來對方把你更卑微的對待。愛情本來就不應該是不平等的關係,也許有妥協,有退讓,那也應當是心甘情願,樂在其中的狀態。

9樓:齊力

愛情是在男女雙方沒有任何前提條件下對彼此產生的情感,並不是由一方一味的付出而得到來自對方憐憫的情感,個人不會在一段一廂情願的感情裡享受不公平的待遇,所以會選擇瀟灑的分手繼續向前走

10樓:

我會果斷分手因為就算卑微乞討到了愛情也不可能長久與其日後離婚不然現在分手

11樓:下輩子會遇見你嗎

我不會卑微的去乞討愛情,因為乞討來的愛情根本就不會幸福。那是別人在憐憫自己。即使得到他的人,也得不到他的心。

再說愛情是兩個人的,不是單方面的。如果一味的去討好,那樣的卑微愛情,我才不要。也沒有自尊。

12樓:飄8落葉

愛情是兩個人你情我願的事情,如果愛情不是相互付出,那在這段愛情裡單方面付出的人一定很痛苦。

就像是喜歡的那個男孩說他喜歡短髮的女孩子,而你毫不猶豫的選擇剪掉你蓄起了十多年的長髮,然而卻沒有想到的他喜歡的並不是短髮本身,而是別的短髮女孩,當他跟那個女孩告白失敗了,他才後知後覺的發現你,然後不解的告訴你,還是長髮好看。這才是最讓人心疼的時刻。

你有沒有為了喜歡的人一意孤行的改變過自己,因為他說喜歡可愛點的女孩,於是你丟掉喜歡的t恤牛仔褲運動鞋,衣櫃裡塞滿了小裙子和小皮鞋。換來的卻是,你怎麼這麼幼稚啊。

13樓:可手拿開連發

兩個人相愛總有一方愛的多些,一方愛的少些,想平等那是不可能的,只要對方願意和你一直相處下去願意和你結婚過日子,你想那麼多做什麼,時間是最好的感情增加劑,在一起越久他心裡越有你,當然也不排除沒有你,如果你不想這樣,那就分手從新找一個喜歡你的人

14樓:梵天

如果要這樣講的話,那還真不如直接分手來的痛快。既然那個人沒那麼愛你了,你也沒必要這樣跟他耗著,浪費自己的時間。

戀愛中,雙方是平等的,如果一方處於劣勢,時間久了,這場戀愛就沒有結果。戀愛兩個人必須達到一個平衡。互相理解。

15樓:

如若兩情相悅地久天長,愛一個人是希望他過得幸福,明明愛著他卻看著他每天因為你的愛而煩惱還不如早早放手讓他去尋找她的下一站幸福,也許你們還會是朋友,分手吧卑微的愛情不會長久,下一站會更適合

16樓:情感心理小貼士

不會乞討,會分手,無愛的兩性關係害人害己,有一種愛叫放手,有一種愛叫成全,不一定必須是我給予的,放手給他自由,就是另一種愛,放下卑微就是對自己的成全,天下何處無芳草,失去有時進豪門。

17樓:來自東洛島楚楚動人的奧利維爾

我是不會卑微的乞討對方的愛情的,戀愛是雙方自願的,對方不愛你,而你卻死皮賴臉去求人家,這樣的愛情就是真的將來結婚了,也不可能幸福的。

18樓:影視劇小哥

如果一段愛情太卑微,那麼自己一定會選擇分手的。因為愛情本來就應該是相互的,一起經營這段感情的。既然對方都不足夠的愛你,心裡都沒有你,只是你一個人在默默的為這份愛情付出,時間長了,你會感覺特別的心累,特別的壓抑。

也就是說,你不是幸福的,這段感情不是值得你珍惜的。所以如果自己卑微的堅持下去,勉強的感情也不一定會幸福的。所以還是選擇分手,去尋找屬於自己的那份感情。

19樓:勤瀅瀅

如果還有愛,我會盡最大的努力去挽留,但不會卑微的乞討對方的愛情,對方若是愛你,肯定不會讓你陷入卑微的境地,不愛了,用乞討的方式得來的愛情是不能長久的,他可能會在某一天遇上一個他愛的人而毅然放棄你,所以寧願高選擇分手,也不要卑微的乞討複合。

20樓:

這樣是情況下最好還是不要繼續,因為那樣只會痛苦不堪,就算你現在挽回了,那麼以後呢,你確保還不會再次發生,到時難道你又要乞求嗎,我個人建議還是放下吧,趁熱打鐵,不要等傷透了心再來後悔

當你愛一個人愛的很卑微的時候該不該放手

21樓:5333dd大

人都是這樣,明知道關燈玩手機會傷害眼睛,還是習慣每晚在被窩裡盯著手機不放。

明知道抽菸不健康,還是戒不掉;明知道飲料喝多了會胖,還是忍不了。

明知道熬夜傷身,還是會想你;明知道不可能,還是放不下;明知道該放手,可還是捨不得。

有一種思念,叫不打擾;有一種心痛,叫忘不了。

有一種無奈是,相思苦,苦相思,剪不斷,理還亂。

有一種感情叫,放不下,忘不了,得不到。

動了真的情最難放

其實,從一開始就知道了結局,可是還是情不自禁地動了真情。

愛一個人是甜蜜的,但也是苦澀的。愛來時,總是不受控地想接近,總是無限溫柔地包容,總是自欺欺人地想沉溺。

愛上了,就會變得膽怯,怕東怕西,怕自己不夠好,怕哪一刻就分離。

所以竭盡全力地展現自己的好,只為哪一天,離開你時,能夠讓忘不了。

你是我眼都不眨就可以說喜歡的人,我卻在你眼裡捕捉不到一絲歡喜,猜不透的心無比冰冷,似遠非遠似近非近。

我們,相愛、未愛、似愛、非愛,可惜我卻先動了真。

先動情的總是太難堪,最後我還是選擇了遠離。

越動真,越卑微,越疏離,越心慌。

入了心的人最難忘

總有一個人,讓你笑得最燦爛,哭得最撕心,讓你愛得最入心,想得最苦情,不管時隔多久,身在何處,他都會讓你魂牽夢繞,無比掛心。

太想念一個人,總是忍不住想和他聯絡,想知道他的訊息,聽到他的聲音。

只不過,再想念也沒有了問候的理由,和相見的勇氣。

有時候,想著想著就笑了,笑著笑著就哭了。

想忘,忘不了,想聯絡,又怕打擾。思念,就像空氣,無處不在,無孔不入。

找不到理由忘記,因為情不自禁;找不到藉口放棄,因為刻骨銘心。

愛,只需一瞬,忘,卻要一生。

得不到的愛最美好

人都有一個毛病,得不到的就更加愛,被偏愛的總是有恃無恐。

在愛情裡,愛而不得是常態,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完美的。

不管那個人離開了多久,不管那份情是對是錯,不管是否還記得對方的臉,只要一聽到那個人的名字,只要再想起那個人的甜蜜,心中還是會泛起漣漪。

得不到的永遠是最好的,所以才會有相忘於江湖不如相濡以沫之說。

妙吉祥在《陸小曼傳》裡寫過這樣的一段話:許多時候,我們追求的都是一種過於期待的美好,而得到的結果,無論是相濡以沫,還是相忘於江湖,可能都會令人失望。

愛情,無論得到與否,都會產生缺憾,得到是長久後的厭倦,而得不到卻是長期缺失的美感。

有一種耐人尋味的感情,叫放不下,忘不了,又得不到。

動了真的情最難放,入了心的人最難忘,得不到的愛最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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