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半年,女方因為理念不合而提出離婚,需要給男方錢財上的賠償嗎

2021-05-13 09:56:33 字數 4124 閱讀 8142

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這個費用,如果有憑證的證明你是借用的話,那是需要還的(其實現在的很多憑證都是沒有法律效應的)。

第二,你需要辨明這個是自願給予的還是強迫的,如果是當事人自願的,那和捐獻或者說贈予乙個道理

第三,如果感情上面出現問題,走法律程式就好了,沒有必要因為這個那個的費用去計較,你不去算賬,就沒有賬可以算,希望你明白我這句話的道理。

第四,一般離婚是有財產分割的,但是你們這都是不屬於財產劃分內的,所以理論上是不需要的,況且,對於父母,雙方都是有責任和義務照顧的,所以花錢照顧也是法律所保護的。

第五,禮金這個東西呢,是中國的一種習俗,並不是法律規定的,所以沒有金額的限制也沒有法律的規定,所以這個完全屬於自願的行為。

第六,因為是感情出現問題,盡量是以和為貴,和氣的處理。不要因財傷神!

以上為個人觀點,所以請三思而後行

2樓:h聆聽細雨

不需要,兩人是因為性格不合,語言上無法溝通,才導致離婚,而不是女方這邊出軌等情況,不可能要求女方單一賠償,這樣是不合理,不合法,資金分割的話,具體要看你們兩人共同財產有多少,具體資金如何分割,要等律師那些來處理,

3樓:匿名使用者

錢是小事兒,能協商順順當當辦理離婚手續就好了。

這事兒女方提出,可以退還男方給的錢,至於其他補償,這需要酌情考慮吧。

4樓:俟天真

這種情況不需要給予男方金錢賠償。如果是結婚前女方提出分手,那麼女方需歸還男方為了結婚而給予的戒指項鍊及禮金。

5樓:匿名使用者

家常事我們給不了意見 自己決定

新婚姻法,男方首先提出離婚,需要賠償錢財給女方嗎?

6樓:找法網

離婚男方無過錯的話是不需要對女方進行賠償的,但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法院會判給有利於孩子成長的一方,另一方需要支付撫養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財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三十七條 離婚後的子女撫養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九條 夫妻共同財產的離婚處理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二條 適當幫助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損害賠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7樓:中顧法律網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訴,要求離 婚。

法院在判決時,會著重考慮小孩跟誰,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如果女方家庭條件不好,又沒有其它的經濟**,法院會將小孩判決給男方實際撫養。

女方要承擔小孩的撫養費,除非男方放棄。

男方不需要賠償女方所謂的損失費,女方的要求與法無據。

8樓:城鑲天

男在武漢女農村,2023年生大女兒,18年生小女兒都是破腹現在身體差,男現提離婚需要賠嘗女方嗎

9樓:八三老人

沒有法定的過錯行為不存在賠償的問題,至於孩子的監護權應考慮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的生活和成長。

10樓:

我是被告,我老公前幾天去法庭起訴離婚,我們沒有吵架,從去年年底他就不回家來,也沒有給我生活費,就小孩讀書學費拿一點,這樣離婚的話 ,大的女兒12歲小的兒子8歲,我想要兩個小孩的撫養權有沒有可能啊!

11樓:傷心痛的婚姻

女方腿受傷現在男方提出離婚,男方恐嚇女方要是不出院就不把他把男方押到那裡沒辦法了女方只有辦出院手續,女方腿疼的厲害,現在娘家養傷,男方昨天下午來逼方離婚,

12樓:匿名使用者

離婚的財產分割不論誰先提出就要賠償的,婚姻存續期間的財產各佔一半,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續期間有賭博、虐待、酗酒、第三者等在分割財產時法院是會多判一部分給受害方作為補償。

13樓:上海的王律師

很難說誰機率大,誰機率小,需要看雙方具體的情況,包括雙方父母的情況等,綜合評判小孩與那方共同生活更加有利於小孩成長。至於說男方提離婚需要賠償的事情,純屬子虛烏有

14樓:蘋果茜茜

不需要,

財產分割和誰先提的離婚沒關係。

除非女方能證明男方有家暴、婚外情等,才有權要求賠償。

15樓:

你好,提前離婚時當事人的權利,無論是誰提出離婚,都不存在給對方賠償的說法。法院只會針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你可以爭取小孩的撫養權,讓女方支付撫養費。而且你不需要支付補償給女方

16樓:資深律師葉文波

你好,對於孩子的撫養,法院會判給男方的機率大,對女方要求的損失費不用賠償

17樓:star沫塵

不要的。本來夫妻雙方就是平等的。

18樓:上海老陳律師

無法定的過錯的話,不用賠錢。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 以前有過這樣規定,但是已經被廢掉這個條文很久很久了。

離婚是分割共同財產,有撫養權一方可以酌情多分財產,是為了保障孩子成長。

另一方要給撫養費。

女方有賭博,吸菸,喝酒的陋習,走法律途徑,小孩的撫養權一般歸男方, 但是你要列舉證據,證明女方有這些陋習,和女方不利於孩子成長。法院要求證據,人證或者物證都可以。 居委會或者鄰居們的書寫證明都可以。

人證可以不出庭,但是要書寫證明給法院。

結婚不滿三年,女方提出離婚,需要賠償男方錢嗎?

20樓:匿名使用者

參***: 第一,針對樓主所說的離婚問題,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婚姻自由」,包括結婚自由,也包括離婚自由。雙方可以簽訂離婚協議離婚(協議主要寫明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分擔問題)就可以;還可以通過訴訟離婚,一般來說,這是在一方不願意離婚的條件下才不得已向法院起訴離婚;只要符合《婚姻法》關於准予離婚的條件就可以,主要條件如:

1,一方重婚的 2,有虐待遺棄家庭成員行為的 3,感情確已破裂的(因感情不和連續分居2年可認定確已破裂)。但是訴訟離婚,除非不是有緊急情況必須離的除外,一般法院一審都不會判離。這樣一來,原告要再等6個月才能起訴,第二次一般都會判離了。

第二,關於子女撫養問題,是關係未成年未來生活的問題。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都必須對子女撫養問題予以解決。(撫養費標準由雙方協商,或者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一般來說法院判決的話會根據雙方財產狀況、社會生活水平確定撫養費的數額。

但是這個不是一層不變的,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社會物價的漲幅,以後子女可以隨時要求父母任何一方增加撫養費。

21樓:穆奕位端麗

首先看誰有過錯,有過錯的一方要承擔責任,根據過錯大小給予對方相應賠償。

孩子撫養費根據當地生活水平確定,目前省會城市一般在月800元左右。今後如果生活水平提高了,還可以另行提起訴訟要求追加。

22樓:匿名使用者

感情的事又不是說用錢就能衡量的、再者怎麼說都覺得是女方吃虧、怎麼還要女方去賠償呢?撫養費當然是要承擔的啦。主要多少看男方的經濟由法院會進行判決的。

23樓:匿名使用者

要是感情不和就不用賠錢,撫養費的問題需要協商或者法院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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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上面的陳述可以看出男女雙方是沒有感情基礎的,女方提出離婚,男方是不是同意了?如果男方說要回禮金,那女方有沒有嫁妝?我很想說男方真的很齪,希望不要生氣,因為女方提出離婚,你不但沒有想要挽回,卻首先想到要禮金,讓人看了真的心裡有點不舒服,如果女方願意給那就能要回,如果不給就要不回,想打官私也未嘗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