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分手時簽下協議,女方要求男方每月支付1000元給女方

2021-04-21 17:10:54 字數 932 閱讀 5864

1樓:匿名使用者

女方是無理要求,都是成年人了,雙方都有付出

2樓:匿名使用者

協議無效的,不用理會

3樓:換號的海上浪子

不知道有沒有期限,幾十萬給得起你就給!法律上的我就不懂了。

4樓:紅玫瑰

不需要,沒有法律責任

5樓:windy覺愛

這根本不可能給的,也沒有必要支付的。沒有法律依據

6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在法律上情侶分手是沒有什麼分手費的

7樓:童年那只白貓

那女方每月陪男方睡多少次?她還按月返還是咋滴?

8樓:呵呵呵

並不合法,沒有必要給

9樓:夢境

情侶就表示沒結婚,分手對方幹嘛要給錢?

10樓:匿名使用者

贍養費?有什麼義務去執行?人道主義?

如果一對情侶女方要求男方簽訂乙份協議 如果男方和他分手 男方要賠償女方10w人民幣 這份協議有用麼??

11樓:匿名使用者

這樣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首先,戀愛關係不在法律調整範圍之內。其次,戀愛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權利,這份協議等於剝奪了你的婚姻戀愛自由。

如果是已婚的雙方達成這樣協議,只要是雙方自願,法律上還是認可的。

12樓:憶昔街頭

沒有用啊,就算是結婚了,這些協議、保證書什麼的都是廢紙一張,不具有法律效用,即使找公證部門公證了也還是沒用。

13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效,所以承諾要認真對待,不僅僅是寫在紙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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