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適用房違規出租問題,法院會如何判審?有無相關法律法規依據

2021-04-20 18:48:03 字數 1042 閱讀 8186

1樓:雁歸戲天

根據《關於加強經濟適用住房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八)在取得完全產權前,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只能用於自住,不得**、出租、閒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變住房用途。

(十六)購房人違反本通知第(五)條規定,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的,一經查實,立即責令退還;違反本通知第(八)條規定,違規**、出租、閒置、出借經濟適用住房,或者擅自改變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關規定或者合同約定收回;違反本通知第(九)條規定,對其高消費行為不作出說明,不配合資產核查、公示,或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視同以虛假資料騙購經濟適用住房。

對有上述情形的購房人,取消其在5年內再次申請購買或租賃各類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資格。

承租人 能 討回裝修花費的費用,承租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租賃了該經濟適用房屬於受害方,因此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有權向出租方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挽回自己的合法損失。理由:

該租賃合同違法,因此無效。

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這應該屬於不當得利。可以要求返還裝修費用。房屋租賃合同是有效的。

3樓:有窗的廊子

你們當時籤書面合同了嗎?租期是多少?

如果是口頭約定沒簽合同,約定租賃期6個月以上視為不定期合同,雙方都有有任意解除權(隨時解除,但出租人任意解除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

如果書面簽訂合同,合同期在一年以上,他的行為首先構成合同違約,承擔違約責任

合同是成立的

就算不成立也是出租人沒有盡到適租義務承擔締約過失責任,他的過錯肯定不會你承擔責任

再說裝修,《房屋租賃合同解釋》9到14條

如果合同無效,經同意的裝修:只要出租人同意利用,均可折價賣給出租人;出租人不同意利用,分兩種情況:未形成附和的(可以拆下來帶走的),拆除帶走;形成附和的,雙方按過錯分擔現值損失,這裡完全是出租人過錯的話,出租人承擔全部責任

如果合同有效,未形成附和,原則上拆除;形成符合,按過錯責任分擔,但不補償承租人附和裝修費用

所以 不管什麼情況,是可以要回部分裝修費用的,但是肯定不可以要回全部 ,如果簽訂了一年以上書面合同,他還構成違約,還可以要求違約賠償

武漢經濟適用房,武漢經濟適用房

你的條件符合規定,可以申請經濟適用房。以下是相關規定,可以參考一下。武漢市經濟適用房辦事程式 1 申請人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 有本市城鎮常住戶口 2 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上年度全市人均住房建築面積 3 家庭人均收入低於上年度全市城鎮人均收入。2 申請人須提交的資料 1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書面申請 ...

怎樣申請經濟適用房,如何申請經濟適用房

經適房的申請條件與申請程式各地均有不同,一般的申請條件有 一 戶籍,一般要求取得該地非農戶籍三年或五年以上 二 收入 家庭人均年收入在該地上年城鎮可支配收入的60 以下 三 住房 家庭人均私有住房面積在12至16平方公尺以下 四 年齡 須是已婚家庭,單身須在三十或三十五周歲以上 五 享受房改政策的面...

200分經濟適用房問題

目前,北京市宣武區現有的經濟適用房專案已經銷售完畢,只能先等一等。另外你還可以到該區住房辦找相關人員去了解是否有正待開發的經濟適用房專案。經濟適用房都是通過開發辦審批的。同時,你還可以注意報紙上面的規劃公示和中標開發單位等資訊。經濟適用房開發必須通過招標,並且上報公示。經濟適用房的付款方式一般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