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交警抄牌了,說我違停,我的車子違停被抄牌了!

2021-04-19 19:21:04 字數 6690 閱讀 4638

1樓:我想看**笑話

你好!10寬的路應該是雙向車道,你停在a點拿東西到別人屋裡,不可能只是五公尺距離

因為也不可能兩分鐘的時間,就是沒有禁停標誌你也不能停車的

2樓:我叫阿可

不行的,只是你倒霉,交警也有任務,一定時間抓多少,你是外地車,不搞你搞誰?不然怎麼有績效?搞你不會得罪本地人,又可以炒更。何樂而不為

我人在車上,被附近的電子警察拍到說我違章停車,怎麼申訴?

3樓:雙魚貝貝

人在車上,被附近的電子警察拍到說違章停車,應該去交通局申訴,說明當時情況。

認為交警的處罰不合理就可以向交警部門的上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如有法律問題可以打**免費諮詢。

首先違章停車的定義是說不該停車的地方停車,但沒有說車裡有人就可以停了吧。

所以不涉及申訴問題了,首先你已經違法了《交通法》,之所以你覺得有人就可以停,其實那是人性化的問題,交警一來,你說我馬上走,交警就算了,其實嚴格的說,是必須做出處罰的。

交警(traffic police),全稱交通警察,屬於警察的乙個警種,主要負責在道路上執行指揮交通、維護交通秩序、糾正和處罰交通違章行為、處理交通事故、維護治安秩序等工作。

4樓:匿名使用者

我也剛剛遇到這問題,前後警車使過,拍照只有兩秒鐘,下個人就拍違停,啦!還用的是違反交通訊號。我就搞不懂啦!沒有罰單,我沒有通知,只有檢車的時候才知道。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攝像頭拍的我無話可說,是警察開著監控裝置車在馬路上不停的巡邏,車頭到車尾就拍上了,難道路邊停下上個人都不允許嗎?

6樓:匿名使用者

不管人有沒有在車上,只要監控拍到違規停車了,就是已經觸犯了交通法了,所以怎麼申訴都贏不了。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這裡的規定地點,主要是指停車場、停車泊位等主管部門施劃的停車地點。

無禁止標誌僅可上下客 無任何禁止停車標誌的道路可以臨時停車。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三條對「臨時停車」作了規定:在道路上臨時停車,車輛應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有禁止停車標誌的路段不准停車。需要注意的是,禁止停車標誌有三類。 第一類是禁止臨時停車和長時間停車標誌,為紅色圓圈內畫有紅色交叉,不但不可以長時間停車,也不允許臨時停車。

這類標誌又有兩種,一種紅色圓圈下帶有「全路段」字樣,指示全路段禁停。另一類無「全路段」字樣,指本路段禁停。

第二類是禁止長時間停車標誌,為紅色圓圈內單斜槓,有這類標誌的路段可以臨時停車,但不能長時間停車。 第三類是道路上禁止停車的禁停標誌,例如道路上畫有密集的「黃方格」是禁止停車的。此外,人行橫道(斑馬線)和沒有停車標誌的行人路也是禁止停車的。

7樓:匿名使用者

申訴贏不了,人在車上電子眼抓拍的違章停車是成立的。

不按規定臨時停

回車的,主要答是指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62條的行為,包括:

1、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左側停車,且駕駛員未離開車輛的。

2、在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20公尺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3、在公共汽車站、電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隊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停車的。

4、公共汽車、電車在站點以外的地方停車的。

5、夜間臨時停車的,不開示寬燈的。

8樓:醉生注桷

我也遇到這個問題,人在車上,旁邊是黑黃相間的計程車停靠站。人在車上沒有下來。挺好了一下被後方固定在高處的違章攝像頭拍到。簡訊通知我的是違反交通訊號。然後我查到的是違停!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違章停車認來為交警的處罰不自合理就可以向交警部門的上級部門申請行政復議。

無論車裡有沒有人都禁止停車。那麼在這種路段一般都是有電子警察或者攝像頭的,不管車子裡面有沒有人,一旦違法停車直接被拍下來了。而且人家不休息的,全天24小時監控的。

只要這個車子你停到靜止了,有車子邊上靠著了,系統都會自動對我們的車子進行鎖定、拍照,然後牌照他都會電子給你讀出來的,就直接登入系統,收到簡訊罰單了。

10樓:顏以沫

跟當地的這個警察交警部門去進行乙個申訴,說明原因,保留證據。

11樓:匿名使用者

我準確告訴你申訴沒用,你停在馬路邊本身就是違法行為,誰在車上都沒用,更何況是攝像頭拍下來了。

12樓:大衛貝殼猛男

您好 提問者,我個人是這麼認為的。

首先違章停車的定義是說不該停車的地方停車,但沒有說車裡有人就可以停了吧,呵呵。那計程車,只要有司機的車不是想停哪停哪了??

所以不涉及申訴問題了,首先你已經違法了《交通法》,之所以你覺得有人就可以停,其實那是人性化的問題,交警一來,你說我馬上走,交警就算了,其實嚴格的說,是必須做出處罰的。

13樓:匿名使用者

申訴沒用。你雖然人在車上但你是停在那了

14樓:領遠旅遊龍少

個人覺得電子警察太坑人,臨時停在路邊去後備箱拿點東西,回到駕駛室準備駕車離開就被拍到,罰款內容就是"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而且前後還有私家車和計程車,一排排的停的車,真的很讓人生氣,

15樓:匿名使用者

是可以申訴的,但停車時是慢行或前面賭車

我的車子違停被抄牌了!!會怎麼處理呀??

1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一般是罰款100元,僅供參考,如對你有幫助,請採納為最佳答案,謝謝

17樓:和為貴巨蟹

一般是罰款一百,驗車前交即可,沒有滯納金。

18樓:匿名使用者

要去交通隊交圍罰款啊,200元,不扣分,呵呵,

或通過第三方代交的方式,就不用去交通隊了,我用過一次,交能銀行的手機銀行

19樓:森森森大魔王

在汽車被貼罰單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罰單上指定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處理的,要繳納滯納金的,因此要盡快把罰單處理了。

到交警部門後,把「違章停車處理告知單」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工作人員會核實罰款數額,是否扣分(違法停車不扣分),然後受理違章停車罰款申請,然後會給你交費名稱,接著去銀行交費就行了。

一般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等都能受理接納違章停車罰款的業務。

我的車子違停被抄牌了! 5

20樓:匿名使用者

時間不對可以申請復議,不過基本還是得罰款。

我被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如何處理

21樓:輕財經

違章停車通知單,這種情況會罰款100,不扣分。拿著違章停車告知單後,需要去交通處理大隊或者中隊進行接受處理,去就近的交通處理中心都可以辦理。接受處理時,要帶著駕駛證、車輛行駛證,比較重要的一點是要本人親自去辦理,用本人的駕駛證。

違章停車要接受相應懲罰,但是有些情況可以進行申訴,比如為了幫助他人違章停車,比如為避讓救護車,又或者車輛發生故障等情況,可以確認一下自己是否具備申訴條件,如果有,可以提出申訴。

處理違章通知,由於自己停車不當被貼,需要及時對罰單進行處理,一般來說應在收到違章通知後五到十五個工作日內前往管理大隊視窗進行處理,去的時候記得帶齊相關證件。如果逾期,可能會造成不良影響。

22樓:發兔冷知識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的提高,有越來越多的人買車,今天有朋友就問發兔,停車時被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該如何處理?今天發兔就來科普一下。

23樓:華律網

如果駕駛人在場,交警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駕駛人立即駛離。只要駕駛人將車開走,是不會受到處罰的。駕駛人如果是不在現場,交警則會直接開罰單,並拍照留存證據。

我們看到罰單之後不要氣惱,交警是不會貼錯的,我們拿著罰款單去交警大隊處理。接下來就是在交警隊接受罰款、罰分,以及聆聽警察的悉心教導。

24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就是乙個違停告知單,什麼時間處理都可以,也沒有滯納金,一般檢車前處理掉就可以了,否則不給檢車。違停一般都是只罰款不扣分。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公尺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公尺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參考資料: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25樓:小圳軍

告知單上應該寫得很明白,一般是去給你貼單子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到交警隊後交警給你開個罰單,然後你去交錢就行了。下面具體介紹一下:

1、到交警隊開完罰單以後必須在15日內交罰款,如果不交會有滯納金,滯納金不會超過你罰款的金額;

2、還可以不去交警隊開罰單,等到你檢車的時候再去開,開完直接交罰款,也是沒有滯納金的,

一般違法停車是100元的罰款;

3、如果是城管貼的告知單,你就按照單子上面的位址去城管接受處罰就可以了,城管程式不是很熟悉,城管現在很少管違法停。

拓展資料:

違章停車是法律名詞,是指車輛停放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的情況。沒有在規定位置停車。

26樓:烏山雪花大如席

應該要3個工作日後(如果還沒有上傳到電腦,那就白跑了)到交警違章處理中心拉罰單。

帶:車輛行駛證、駕駛證。

這個是違章通知單,而不是罰單,因此不會有滯納金產生的。

拉好罰單後,到工行繳納罰款,是150元,不扣分。

也可以等到車輛年檢前去處理該違章的。

27樓:恏乄亖

被貼了違法停車告知單,統一到交管所去交錢,繳納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不扣分。

48小時後的24小時內必須繳納罰款,不然越延後的話,罰款就會累加(需繳納罰款滯納金)。不交罰金的話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所謂的罰款滯納金是:違法行為接受簡易處理程式後,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銀行繳納,當事人逾期未繳納的,每日按罰款的3%加以處罰的罰款。這裡的滯納金一般是遇駕駛證掛鉤的,與車輛無關。

滯納金產生的前提是公安機關交管部門作出了行政處罰。(詳見違章停車參考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最新規定,該法律規定違章停車只罰款不扣分。

違章停車有如下處罰條例:

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

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三條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機動車停放、臨時停車規定的,可以指出違法行為,並予以口頭警告,令其立即駛離。

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並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並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停放地點。因採取不正確的方法拖車造成機動車損壞的,應當依法承擔補償責任。

第一百零九條 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二)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63條規定如下:

第六十三條 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設有禁停標誌、標線的路段,在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行人路之間設有隔離設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橫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車;

(二)交叉路口、鐵路道口、急彎路、寬度不足4公尺的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50公尺以內的路段,不得停車;

(三)公共汽車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隊(站)門前以及距離上述地點30公尺以內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設施的以外,不得停車;

(四)車輛停穩前不得開車門和上下人員,開關車門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五)路邊停車應當緊靠道路右側,機動車駕駛人不得離車,上下人員或者裝卸物品後,立即駛離;

(六)城市公共汽車不得在站點以外的路段停車上下乘客。

我的車子違停被抄牌了,我的車子違停被抄牌了!

時間不對可以申請復議,不過基本還是得罰款。車子違停被抄牌怎麼處理?在汽車被貼罰單後,必須在15個工作日內到罰單上指定的交警部門接受處理,逾期不處理的,要繳納滯納金的,因此要盡快把罰單處理了。到交警部門後,把 違章停車處理告知單 交給工作人員,然後工作人員會核實罰款數額,是否扣分 違法停車不扣分 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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