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坐牢了,判刑十年,我才20歲,我應該等他嗎

2021-04-14 04:46:32 字數 4128 閱讀 2683

1樓:匿名使用者

那要看你自己是怎麼想,愛他你就等他,20歲還很年輕根本不用那麼早就結婚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應該想清楚他是不是值得你等,還有你是不是真的愛他,如果你能很肯定的回答是,那麼等又何妨。。。

3樓:扈多綦祖

你想等嗎

要做好各種可能發生的意外

4樓:弓月夔谷

那就要看你的耐性了,看你們的感情再說,十年很難敖的,我的朋友跟你一樣,她還有乙個孩子,候苦的,如果沒孩子還是分開的好

5樓:稽鑫衡紫玉

等與不等在於你們之間的感情是否牢固,你是否可以承受十年的風言風語,十年的艱辛生活,如果你能承受那就等吧,如果不能那只能選擇離開。。。

老公判刑十年,我該等他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表現好或有立功表現,是有減刑可能的。如果沒感情了,或出於生活壓力,你可以選擇離婚,這是你的權力。

7樓:匿名使用者

這要結合很多情復況,要制

思考很多方面,比如你老

bai公是du

犯了什麼罪才判zhi十年?你們的感情怎麼樣dao?你自身的經濟狀況怎麼樣?

家庭條件怎麼樣?有孩子嗎?等等情況綜合分析一下,比如感情一般,經濟狀況一般,還有孩子的話,不建議等,因為要考慮到現實情況,感情一般那女人的 青春不值得耗,何況還要養孩子更累了。

8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要看你們之間的感情到底值不值得你繼續等下去。不過,既然你都能這樣問出來了,我想,你們之間的感情應該不是特別的牢固吧。不然,你也不會糾結這個問題了。

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要看為了什麼進去的,如果是單純的經濟上的,也是為了家庭才進去的,那麼可以考慮等待他,如果是外面壞,不是為了家庭而進去的,那麼可以考慮分開了,畢竟不是把家放第一位的!

10樓:疾風劍刃斷情緣

關鍵要看你老公多大了,判刑十年出來以後是多大,等不等要想清楚

老公坐牢判刑五年,可以直接起訴離婚嗎

11樓:苦旅

可以先向對方提出,協商不成向法院起訴。

配偶坐牢如何提起離婚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一)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二)對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係的訴訟;

(三)對被勞動教養的人提起的訴訟;

(四)對被監禁的人提起的訴訟。;

《高法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條之規定:「雙方當事人都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被監禁或被勞動教養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監禁地或被勞動教養地人民法院管轄。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宣告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在離婚案件中,很多情況都會涉及上訴,比如對判予離婚的決定不服、對離婚財產分割不服都可以在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相關條文,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後可以判離,也可以維持一審判決。如果上訴後維持一審判離的決定,當事人即使不服,也不得再次申訴。如果經上訴審理後對財產分割的判決仍不服,可在判決生效後申訴,提起再審。

此時原告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當然訴訟過程中也是要拿出證據證明夫妻感情確實已經破裂了的,那麼法院最終才會判決離婚。而要是需要幫助的話,其實也是可以委託我們的專業律師來提供法律幫助的。

12樓:令寄容

夫妻一方有犯罪事實,另一方起訴離婚,經調解無效,法院會判決解除婚約。

13樓:所三春

1男女平等原則.男女平等原則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條法律規範中,又是人民法院處理婚姻家庭案件的辦案指南.該原則體現在離婚財產分割上,就是夫妻雙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財產的權利,平等地承擔共同債務的義務.

2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則.這裡的「照顧」,既可以在財產份額上給予女方適當多分,也可以在財產種類上將某項生活特別需要的財產,比如住房,分配給女方.畢竟從習慣勢力上、從傳統因素的影響所造成的障礙上、從婦女的家務負擔、生理特點上講,離婚後一般婦女在尋找工作和謀生能力上也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幫助.

同時,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要特別注意保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則.在離婚分割共同財產時,不應損害財產效用、效能和經濟價值.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產資料進行分割時,應盡可能分給需要該生產資料、能更好發揮該生產資料效用的一方;在對共同財產中的生活資料進行分割時,要盡量滿足個人從事專業或職業需要,以發揮物的使用價值.

不可分物按實際需要和有利發揮效用原則歸一方所有,分得方應依公平原則。

14樓:

我國婚姻法實行的是結婚和離婚自由原則,當夫妻感情破裂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另一方可不協商直接起訴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老公坐牢被判了10年,我傷心了大半年,我是等還是不等?

15樓:博愛傑傑

自己的抄事自己決定,如想要離婚bai,離婚糾紛建du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zhi只有訴訟解決,具體委託律dao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章 離 婚

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 婚或有配 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 力或虐 待、遺 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 博、吸 毒等惡 習屢 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 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 告失 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16樓:手機使用者

如果你們之前的感情較好,我建議你等下去,他愛你,鼓勵他好好改造,判十年,如果改造得好,可以立功提前回來的。如果沒有什麼感情基礎,就沒有必要痛苦的等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孩子是無辜的。如果等,是對孩子的最好教育,教會他忠誠。

如果生活所迫,那不等也是應該的。

十年一般八年這樣能出來。

18樓:勞動案件專家

看是什麼罪?基本上都得離

19樓:廖花榮

一切的決定在於你自己``我們又不了解你老公``只有你才知道啊!```你覺得他可靠就等``

老公坐牢十幾年出獄後,我想離婚我可以要求他付精神損失費嗎?

20樓:房晨鐘

如果他坐牢的原因與婚姻過錯無關,你就無理由索要精神損失費,即使覺得自己有理,但法院無法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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