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時遇到這八種問題一定要退房,有這八種問題一定要退房

2021-04-10 05:47:51 字數 6395 閱讀 6733

1樓:搜狐焦點

1.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

2.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即逾期交房達到合同約定的退房日期。

3.開發商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

4.開發商預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房屋的(故意隱瞞未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除外)。

5.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辦理產權過戶的。

7.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准,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的。

8.合同中約定的其它退房條件出現時。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6-12-1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有這八種問題一定要退房

遇到這8種情況可要求退房 千萬別吃虧

給了首付想退房咋辦?這八種情況下肯定能退

購房者遇到這10種情況有權申請退房 一定要記清楚

2樓:搜狐焦點

這幾年房地產市場政策頻出,對於一向受政策影響嚴重的房企來講,需要隨時調整**戰略,於是因為降價而導致的各種退房問題也屢見不鮮,那麼「降價」這個原因是否滿足了退房的條件呢?根據相關法律,退房的十大條件中不包括「降價」這個條件,也就是說「降價」是不能退房的,那麼在哪些條件下可以退房呢?搜房網為您做一整理,供您在退房時做參考。

第一,延遲交房。

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

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第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第四,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無法得到貸款。

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

新版合同規定,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七,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新版合同規定,因房地基問題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並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導致影響使用。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援。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素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

第十,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07-1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這8種情況,你可以選擇退房

3樓:搜狐焦點

好不容易買了房子,是誰都不願意自己的房子出了問題被逼選擇退房。但是現實是無奈,總會遇到令人失望的開發商。為了維護我們的權益,退房是最好的選擇,那麼在哪些情況下,我們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呢?

房屋面積出現偏差

3%,在驗房時發現開發商交付的房子的房屋建築面積或套內面積與合同約定的面積誤差絕對值超過3%,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

延期交房

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仍未能交付新房,購房人催告後仍未在合理期限內交房,則購房人就有權解除買房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

擅自更改房屋規劃設計

當發現開發商變更房屋結構、房屋的用途等行為,而未告知購房者,則購房人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要求開發商賠償。

房屋的主體質量不合格

若出賣人交付的房屋有質量問題且影響到購房人正常居住使用的,則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例如:購房人買了房子,房屋內不斷漏水、滲水、牆體裂縫,導致購房人無法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就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並可要求開發商賠償。

房產證不能按期辦理

購房人在購買房屋後,沒有在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取得房產證,且期滿後超過一年,仍因為開發商或者出賣人的原因沒有取得房產證的,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購房者未能辦理銀行貸款

若是不可歸責於買賣雙方當事人的原因而無法辦理銀行按揭貸款的,則買受人是有權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因此項原因退房,開發商沒有過錯的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一房多賣或者房屋已抵押

很多開發商都存在一房多賣的現象,例如:購房人簽訂了買賣合同後,開發商又將此房屋**給第三人,則購房人就有權利解除合同。另外,購房者如果發現自己的房子又被開發商偷偷抵押給其他銀行,這種情況下購房人有權利以此為由而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開發商有沒有銷售資格

一般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都會約定,若出賣人沒有在約定的期限內取得該商品房所在樓棟權屬證明的,也可以成為購房者退房的理由。

退房來維護購房者的權益是不得已而為之手段,而且在要求退房時,購房者和賣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十分重要,是保障自身權益的重要憑據,所以合同的簽訂一定要十分細緻和注意。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7-02-03,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購房者遇到這10種情況 有權退房!

4樓:搜狐焦點

買房總有不如意的時候,那麼什麼情況下可以退房呢?這幾年房地產市場政策頻出,對於一向受政策影響嚴重的房企來講,需要隨時調整**戰略,於是因為降價而導致的各種退房問題也屢見不鮮,那麼「降價」這個原因是否滿足了退房的條件呢?

第一,延遲交房。

一般約定的延遲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到90天不等,如果超過這個期限開發商還不能交房,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雙倍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第二,開發商缺少有效證件與批文,導致合同無效。

根據規定,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

第三,開發商沒經購房人同意變更設計。

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

第四,拿不到產權證。

由於開發商的原因,買房人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得到產權證,如約定此條件可退房,買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五,無法得到貸款。

在簽訂合同時,除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外,都有對商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約定。如果是公積金貸款,需要開發商出具相關資料,交由公積金歸集部門審核。如果開發商提供的資料顯示出不具備公積金貸款條件,購房人因此而不能取得公積金貸款,購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第六,實測房屋面積與暫測面積的誤差超過3%。

新版合同規定,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七,房屋質量不合格。

房屋質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傷」,出現這種情況,首先是開發商難以拿到《竣工備案表》,無法交房。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

第八,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新版合同規定,因房地基問題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退還全部已付款,並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九,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導致影響使用。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要求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的,法院也會支援。一般認定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主要是房屋入住後由於前期施工原因導致房內空氣質素差影響室內居住人的健康、房內雜訊影響居住等。

第十,開發商把房子抵押。

如果開發商在**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沒有告知購房人房產已經被抵押的情況下賣房,合同無效,購房人可以要求退房。

(以上回答釋出於2015-06-04,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房子出現問題 需要退房有些什麼手續

5樓:華律網

在購買商品房後可能由於多種原因,會出現想要退房的想法。但合同簽訂後,任何

一方都不能任意的要求不履行或解除合同。那麼,什麼情況下能退房呢?首先,如果買賣雙方和平協商,達成退房的一致意見,當然可以退房。

但現實中這種情況比較少,在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退房:第一,開發商不具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資格;第二,開發商交付的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或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房屋正常使用的;第三,開發商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的面積不符,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第四,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影響房屋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的;第五,延遲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第六,因開發商原因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第七,申請貸款無法辦理的;第八,合同規定的其他情形。

6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根據現行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屬於開發商方原因,造成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履行,首先買房人向出賣方發出退房通知,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並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檔案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

7樓:滇法網

1、先找開發商協商,協商不成再訴訟

如果出現的情況滿足合同裡約定的退房情況,當然還是先與開發商進行協商,這樣可以省去訴訟費用。如果開發商提出的補償條件能夠滿足我們的要求,就可以根據自身情況撤回退房要求,或在開發商協助下選擇辦理退房手續。如協調未果再選擇訴訟或仲裁。

 業主未在合同中約定退房條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條件,法院也會支援業主的退房要求。對於未經合同約定也不在法定範疇內的退房請求,建議業主應先找開發商協調。通常在這種情況下提出訴訟,法庭鑑定過程相對較長。

2、索要違約金及相關稅費

如果是開發商違約導致退房,雙方也在合同裡約定了違約金,那麼開發商須按約定賠償。賠償金除了房屋全價款及相應的利息外,還包括業主前期已支出的一些費用,如印花稅、購房契稅、交易手續費、測繪費、登記費、利息損失、購房**費及律師費等,這些都算入消費者實際損失範圍內,由開發商補償。

3、首付、月供利息都可獲賠

在退房款方面,採用一次性付款的購房者可直接要求開發商退還自己所付款項及相應利息。但通過按揭貸款、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情況則要相對複雜些。實踐中,都是開發商將應退購房款分成兩部分,屬於買家首付款的部分直接退還給買家,屬於買家向銀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還給銀行,並視為買家已向銀行提前還款。

銀行接收還款並終止與購房人的借款合同。

開發商支付購房人首付款利息,即從首付款交付日到開發商歸還日該筆首付款的利息收入。若購房人按揭貸款已進入月供階段,開發商同樣應歸還購房人月供及利息支出。

若購房者要求退房時,已居住了一段時間,這期間產生的折舊費應由業主補償。在退房中,若責任方為開發商,購房者可不對房屋折舊進行補償,若是購房者的責任,開發商則可以不賠償業主裝修費。

退房四步走:

第一步:購房人通過**信、傳真或**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

第二步:督促開發商在提出退房要求後15日內負責辦理購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終止合同全部手續。

第三步:督促開發商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購房人。

第四步:辦理停止向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貸款銀行還款的手續。

至此,消費者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而在開發商退回全部房款後,購房人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也意味著得以解除。此外,在購房者辦理按揭貸款時,銀行一般都會要求買家為其購房上保險,保險受益人為貸款銀行,所以最後一步就是解除借款合同後再辦理保險退保手續等。

購房者遇到這10種情況有權申請退房一定要記清楚

這幾年房地產市場政策頻出,對於一向受政策影響嚴重的房企來講,需要隨時調整 戰略,於是因為降價而導致的各種退房問題也屢見不鮮,那麼 降價 這個原因是否滿足了退房的條件呢?根據相關法律,退房的十大條件中不包括 降價 這個條件,也就是說 降價 是不能退房的,那麼在哪些條件下可以退房呢?搜房網為您做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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