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不同意強制消費怎麼辦舉報泰國導遊怎麼處罰

2021-03-04 09:00:09 字數 4002 閱讀 3209

1樓:早起的嫋

在國內旅行社交不到5000元左右泰國 沒有強制購物。,一般都是有的。可能是自費。。自費是補團費 單泰國曼谷到芭提雅

2樓:素子欣嬴志

留好證據,堅決投訴!我們去普吉島五天四晚,當地費用乙個人才1500,五星級酒店住宿,無任何強制消費。超滿意!旅行的品質和價效比最重要,出去玩就是要開心的。希望能幫到你哦

中國新出的法律規定去泰國旅遊導遊強制消費超過六百算違法是真的嗎

3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規定很難去執行的,現在的常規旅行社,幾乎都是靠購物盈利的,如果你擔心遇到這種問題,建議不要跟團,可以自由行,或者選擇定製旅遊,定製旅遊是現在的一種旅遊新方式,是完全沒有自費專案,完全沒有購物存在的。

4樓:凡塵小芹

就算是真的,旅行社可以不強迫你消費,像我去香港一樣,說是不強制消費,進了珠寶店你買不到他們預算的金額,你連出來的門都找不到,這樣的軟禁,有什麼區別呢?真不想跟團可以自由行,泰國很方便

遇到旅遊團被導遊強制消費,你怎麼辦?

5樓:亦如

首先,導遊有存在這些行為的,都屬於欺騙、強制遊客購物消費:

1、旅行社、導遊領隊對旅遊者進行人身威脅、恐嚇等行為強迫旅遊者購物的;

2、旅行社、導遊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屬於非法營業或者未向社會公眾開放的;

3、旅行社未經旅遊者書面同意,安排購物的;

4、旅行社、導遊領隊安排的購物場所銷售商品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

5、旅行社、導遊領隊明知或者應知安排的購物場所的經營者有嚴重損害旅遊者權益記錄的;

6、旅行社、導遊領隊收取購物場所經營者回扣等不正當利益的;

7、購物場所經營者存在《消費者權益保**》第五十六條規定情形的;

其次,當旅行社、導遊存在以上行為的時候,遊客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1、雙方協商;

如果導遊強制要求遊客消費購物,遊客可以先向該導遊所屬的旅行社協商解決。

2、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有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

遊客投訴後,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有關調解組織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對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進行調解。

3、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被強制購物的遊客較多,並有共同請求的,可以推選代表人參加協商、調解、仲裁、訴訟活動。

5、遊客有權在旅遊行程結束後三十日內,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或者退還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費用。

擴充套件資料

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經營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務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費者提供,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經營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等法律規定賠償損失,並有權要求所受損失二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

第五十六條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外,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的;

四)偽造商品的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的;

七)拒絕或者拖延有關行政部門責令對缺陷商品或者服務採取停止銷售、警示、召回、無害化處理、銷毀、停止生產或者服務等措施的;

八)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對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予以處罰的其他情形。

經營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予以處罰外,處罰機關應當記入信用檔案,向社會公布。

6樓:崔萬哈哈哈

最後我們來總結一下:

第一、不要貪圖小便宜,不要相信天上掉餡餅,出行報團前看清楚協議合同的內容,有沒有寫明購物點。

二、若真的遇到了,可以適當買一點土特產,反正在哪買都一樣,如果是導遊要求購買自己不需要的東西,那就見機行事,先買下來或者堅決不買這個還要看導遊的態度。

三、盡量不要跟導遊發生衝突,錢沒了可以回去投訴他,人身安全是最重要的,人生地不熟的,不要做出太危險的事。

出行前要注意所要去的地方的氣候溫度,決定要帶的衣物,如果是在夏季多帶些替換的衣服,最好準備每天換一套,因為旅途中要頻繁的換旅館,洗的衣服不易幹,厚一些的衣服髒了只能帶回家洗。

出國遊還要準備拖鞋、洗漱用具、電器的插頭等物品,插頭最好是世界通用的,因為個各國家的插座不同,否則會延誤你的相機等電器的使用。

出行時還要必備一些常用的藥物以防不測,有些旅遊景點較遠偏辟,萬一發生疾病可能買不到藥,延誤了**。

7樓:欲罷不能無時有

如果碰到強制性購物景點物品,基本上是遇到黑旅行社和黑導遊了,雖然這種強制性購物較於存在購物行程的旅行團,它的比例還是少的,如果你遇到黑導遊強制消費,記住以下幾點:

如果旅行社堅決不退,可以撥打12301向國家旅遊局投訴,或者向消費者協會進行投訴。當然如果願意折騰,可以選擇直接起訴旅行社。

8樓:枝上鵲

你好,我是做旅遊的,先跟你解釋一下「強制消費」的意思吧。

「無強制消費」:你旅遊期間所有的景點門票、行、食、住均包含在內,

「有強制消費」:比上述便宜,但是上述所含內容包含不全。

「有進店(購物)」:導遊會帶領團隊去各商場進行購物,以便從中獲得利益,導遊會全力推薦某些商品,如果不買,也許導遊會不高興,但是你完全可以不買。(比如導遊會說:

「***是本地最有名的***,物超所值,大家買一些也是對我工作的支援……」等,不用理他)

樓主所說的「朋友去海南被強制消費2w多」,我想應該大部分錢都是購物了吧?如果不是,就向旅遊局投訴

建議注意的方面:去旅遊前,先向旅行社諮詢清楚:「我去新馬泰所需要的800塊錢都是哪方面的?

」,如果光是「報名費」,那就是假的,我們也做國外遊,從沒有過「報名費」,國外遊也許會包含服務小費,這點大可放心,這是給國外服務人員的,這也是現在旅遊的乙個不成文的規定了。

總之,去之前問清楚需要多少錢,這些錢都包括哪些方面(比如吃住行等),一定要問清楚,小心被鑽了空子

祝旅途開心!

9樓:盧卡斯教授

投訴,可以與當地旅遊主管部門或者導遊旅行社溝通,不過這也要看你運氣了,不一定湊效,最好的辦法也是最麻煩的辦法是把強制收費的發票或者收據留下來,多找幾個受害者與**記者溝通試著把小事說成大事,並且通告旅行社,要是不解決就起訴。旅行社一般怕事情弄大和你們私了。最後究竟是私了或者公了,看你高興了。

只要**一**,呵呵,恭喜,你基本啥都不用愁了。

10樓:陝西小林

保留證據(錄音或錄象資料)回來後找旅遊局投訴解決.

11樓:匿名使用者

肯定不能選800多的啊,人家都給你說清楚了有強制消費!泰國,馬來西亞消費和國內差不多,新加坡貴點。不想進店,自己找便宜的機票去啊,泰國最近免簽證費的,馬和新簽證也很容易。

2千多的泰國也會進店,但絕不強制的。

12樓:旺旺他姐姐

只能說有規定自費專案,但沒有旅行社可以強制消費的,這個可以投訴,到旅遊局.建議想玩的好點那就選擇2000多的吧,一分價錢一分貨.不要貪了便宜到時候壞了旅遊的心情.

法院強制執行家人不同意怎麼辦

1 第二百二十五條 當事人 利害關係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 利害關係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 利害關係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

在泰國被強制消費該怎麼辦,在泰國旅遊被強制消費回國可以投訴嗎

第一不要硬性發生衝突,以避免矛盾激化為前提 畢竟你是在人家的地盤上。第二適度購買。必要時可以適度購買,可以選擇一些對自己相對有用的紀念品購買一些以緩和矛盾。第三儲存證據,回家以後進行投訴。還有一種辦法,就是我們自覺地規避會出現這種被強制消費的情況的出現,作為旅遊者個人要真正明確自己旅遊的目的。旅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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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要一直吵架呢?你得找出原因,如果沒辦法調和這些矛盾,那真是不適合在一起的,再怎麼相愛也經不起這樣的折騰。你的父母肯定是以你的幸福為主的,如果你們幸福的生活,他們應該不會強迫你分手的。我覺得你應該認真考慮一下放不下他的是什麼 如果只是因為習慣他的存在了那不如就適應沒有他的生活 如果因為愛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