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

2021-03-04 08:57:21 字數 4092 閱讀 6752

1樓:統軍

《中華人民共bai和國民事訴訟法du》第一百條zhi:人民法院對必須dao

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版傳喚,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給付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等案件中的被告、不到庭就無法查明案件事實的被告和離婚案件中的被告。

第二,對國家、集體或者他人造成損失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人。

第三,必須到庭的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拘傳的程式要求:必須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

2樓:從眾法搜魏律師

法院有權採取拘傳的措施,法律並不限定拘傳的人員

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是經合法傳喚2次不到的訴訟參與人。

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

4樓:匿名使用者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97. 對必須到人民法院接受詢問的被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進行拘傳。

關於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措施,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5樓:陝西楊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3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被告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決定逮捕。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認為應當對被告人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報請院長批准。

本題中,因為題幹已經明確「法院決定」,說明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此時對行為人的稱呼應該是「被告」,所以應該選擇b.

6樓:律師

a.某公司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作為該公司訴訟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高某

理由:根據我國新修改的《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拘傳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題:關於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措施,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7樓:匿名使用者

a選項的拘傳指的是司法強制措施,題幹指刑事強制措施,a錯。 犯罪嫌疑人、被內

告人稱謂的

容區分點是審查起訴,之後稱被告人,法院在起訴階段可以拘傳,所以c正確,b錯。 請那些選a的人不要在這裡丟人現眼了好嗎。還法條依據,笑死...

8樓:影逍遙雲影

選b刑訴六十四條中公檢法根據案件情況,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傳、取內保候審或者監

容視居住。

理解的時候要前後多個法條理解。

拘傳針對的物件,是只針對被告人的。針對犯罪嫌疑人的強制措施是取保候審和監視居住。所以c是錯誤的。d自然也不選。

再說a。單位被告的訴訟代表人屬於可以拘傳的物件,但是在這裡這種拘傳一般理解為非刑事強制措施。所以選題中要注意是否範圍標明了是「刑事強制措施」。

單位訴訟代表人屬於拘傳物件,但不是刑事強制性的措施。所以a不選。

9樓:匿名使用者

是b好麼。。被告人是公訴後的稱謂才由法院決定。。

10樓:山內伸吾

選a。理由:根據bai我國新修改的du《刑事訴訟法》zhi的規定,拘傳dao是指版公安機關、人民法院和人權民檢察院對未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強制其到案接受訊問的一種強制方法。

「強制到案接受詢問」是拘傳的目的,能夠推斷出被告人是不願意來接受詢問的,因此才要強行拘傳,選項a中的人就不想到案接受訊問,因此a正確;

反觀bc兩個選項,並沒有體現出他們不願意接受訊問的情況,對於願意接受詢問的,法院可以使用傳票來「傳喚」被告人到指定地點接受訊問。

11樓:北京律師

a、拘傳,公司訴訟代表人而拒不出庭的

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措施

12樓:愛的路上我和

《刑事訴訟法》第50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

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回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答傳、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3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根據案件情況,可以對被告人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或者決定逮捕。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認為應當對被告人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報請院長批准。

本題中,因為題幹已經明確「法院決定」,說明案件已進入法院審理階段,此時對行為人的稱呼應該是「被告」,所以應該選擇b.

法院採取拘傳、罰款、拘留等措施有哪些程式 上的規定?

13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就法院採取拘傳、罰款、拘留等措施的規定: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九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

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第一百一十條 訴訟參與人和其他人應當遵守法庭規則。

人民法院對違反法庭規則的人,可以予以訓誡,責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罰款、拘留。

人民法院對鬨鬧、衝擊法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審判人員,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罰款、拘留。

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三條 被執行人與他人惡意串通,通過訴訟、仲裁、調解等方式逃避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一十四條 有義務協助調查、執行的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責令其履行協助義務外,並可以予以罰款: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轉交有關票證、證照或者其他財產的;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對仍不履行協助義務的,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第一百一十五條 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第一百一十六條 拘傳、罰款、拘留必須經院長批准。

拘傳應當發拘傳票。

罰款、拘留應當用決定書。對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執行。

第一百一十七條 採取對妨害民事訴訟的強制措施必須由人民法院決定。任何單位和個人採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財產追索債務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予以拘留、罰款。

關於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

傳改屬於民事訴訟法中的一種強制措施,是指對必須到庭的當事人,經法院傳票傳喚拒不到庭,法院可以採拘傳。關於法院可以決定對什麼人採取拘傳這一刑事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條 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一,給付贍養費 撫育費 撫養費等案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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