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黎江月
老人可以放棄部分子女的贍養,但不能以此為由加重其他子女的義務。
老人也可以選擇確立遺贈扶養協議由外人養老送終並把遺產遺贈該外人。
2樓:上海離婚何
子女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老人是否有權利選擇贍養人
3樓:網友
父母無權自行選擇贍養人。按現行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子女的義務,作為父母,只能依法要求子女承擔贍養責任。具體情況,請自行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核實確定。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4樓:聞達諮詢
贍養父母是所有子女的法定義務。
每個子女都有贍養義務。
老人沒有子女應該由誰來贍養?
5樓:仵紫瓊
法律問題:我乙個親戚二老老年喪子。唯一的兒子在二十歲的時候車禍去世了。
現二老無人贍養。請問該怎麼辦?該由誰負責贍養?
王律師:首先,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的規定,城市的「三無」老人由當地人民**給予必要的救濟來確保其基本生活。農村的「三無老人」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擔保吃、保穿、保住、保醫、保葬的五保供養。
其次,根據《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的規定,國家鼓勵孤寡老人和他人或者有關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將自己的遺產死後贈與扶養人,由扶養人負責自己的生老病死,從而很好地解決自己的老有所養問題。 如果您有法律問題亟需解決,建議您立即撥打法律諮詢**,進行律師**諮詢。 相關陸賀知識——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關規定 第三十條 國家逐步開展長期護理保障工作,保障老年人的護理需求。
對生活長期不能自理、經濟困難悉悉肆的老年人,地方各級人民**應當根據其失能程度等情況給予護理補貼。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給予基本生活、醫療、居住或者其他救助。 老年人無勞動能力、無生活**、無贍養人和扶養人,或者其贍養人和扶養人確無贍養能力或者扶養能力的,由地方各級人民**依照有關規定給予供養或者救助。
對流浪乞討、遭受遺棄等生活無著的老年人,由地方各級人民**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救助。 第三十二條 地方各級人民**在實施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等住房保障制度或者進行危舊房屋改造時,應當優先照睜轎顧符合條件的老年人。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週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
第三十四條 老年人依法享有的養老金、醫療待遇和其他待遇應當得到保障,有關機構必須按時足額支付,不得剋扣、拖欠或者挪用。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以及職工平均工資增長、物價**等情況,適時提高養老保障水平。 第三十五條 國家鼓勵慈善組織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為老年人提供物質幫助。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6樓:點行**
法律分析:子女有贍養老年父母的責任,如果父母再婚的,由親生子女承擔贍養的昌培責任。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耐悶唯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罩模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是否有權利要求贍養人交付贍養費
7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有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15條規定,「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父母對子女有扶養教育的責任,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是贍養義務的具體內容。支付不低於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贍養費,是經濟上供養的一種形式。
因此,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的權利,也有要求贍養人支付贍養費的權利。老年人上述要求可以通過三種途徑去實現。
1)有權要求贍養人所在單位出面調解,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贍養人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2)由當地**負責民事調解的部門即調解委員會調解處理。
3)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先予執行。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還應追究贍養人的刑事責任。
老人財產歸誰誰贍養
8樓:賈俊峰
並不是老人財產歸誰誰就要負責贍養,贍養老人是公民的一項法定義務,不是當事人拿了財產之後才存在這項義務的。贍養年老的父母是每個成年的子女應盡的責任以及義務,和當事人是否擁有權利去繼承被繼承人的相關遺產,是沒有關係的。
法律分析
當人在年老以後會失去相應賺錢的能力,需要得到子女的贍養才能夠度過老年的生活。但是老人一生所打拼工作下來也會留有不少的財產,這時候子女或者是贍養老人的人員就會比較關心老人的財產繼承問題。在這個方面需要注意的是:
1、贍養父母本身就是每個子女應盡的責任義務,和是否擁有繼承權去繼承相應遺產是沒有關係的;2、如果當事人對老人遺產的分配存有異議的話,是可以在老人生前向其進行提出的;3、如果被繼承人生前是有遺囑的話,應當以遺囑為準,如果沒有存留遺囑的話,應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所繼承;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對於繼承的範圍以及份額的規定是很明確的,當事人可以參照其進行相關處理;5、如果對於所繼承的份額以及繼承人的範圍存有異議的話,是可以進行協商或者向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來解決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9樓:絕版星星歲
1、不是,每個子女都有對老人的贍養義務,子女不能以不繼承老人的遺產為由拒絕贍養老人。
2、對於老人的繼承權,老人的子女一般情況下都有繼承權,除非老人通過遺囑的方式或者繼承人存在法律規定的喪失繼承權的情形。
3、如果某一繼承人對老人盡了主要的贍養義務,在繼承分割時,其有權要求多分遺產。
10樓:芳我源
您好。這裡是律師,歡迎您的諮詢。
提問。老人財產分割。
不是的,如果老人沒有立遺囑的,一般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平均分配遺產的,但是一般的贍養老人的需要多分。
提問。不扶養的呢。
老人遺產,在老人死亡後,先看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按照遺囑執行繼承。無遺囑,按照老人第一順序繼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繼承。
提問。不扶養的能分嗎。
提問。這個有法律效力嗎?
贍養義務人不贍養老人的,經遺產繼承的時候,應該少分或者不分,所以不贍養老人是有可能分不到遺產的,如果你們的協議書是由公證人的,是可以有效的。
需要由公證人,並且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是有法律效力的,你們可以按照協議的。
提問。有村支書,和幾位老人證人的。
可以的,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的,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對方起訴的,可能不太具有效力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每個子女都需要贍養老人。
老人由我來贍養,去世後,我可以向其他贍養人追討贍養費嗎?有何法律依據?
12樓:幸運的楓陽
不贍養老人是違反我國相關法律的;
關於贍養費的追償問題比較複雜,常見的有以下幾種情況:
1)有多個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其中部分人履行了贍養義務,部分人未履行贍養義務,【且履行贍養義務的人由於履行贍養義務致使無法保證基本生活的,】那麼履行了贍養義務的人可以就其已經履行的部分,向其他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要求均分或相應承擔;具體承擔多少應該根據未履行贍養義務人的經濟情況和已經履行了贍養義務的人的經濟情況由人民法院綜合決定(主要是考慮到要保證當事人的基本生活);
2)有多個負有贍養義務的人,其中部分人履行了贍養義務,部分人未履行贍養義務,履行贍養義務的人因履行贍養義務不影響其保證基本生活的,不可也不得行使追償贍養費用的權利;
3)所有負有贍養義務的人都沒有履行贍養義務或未全面履行贍養義務,則無論什麼原因,無論何人均不得行使追償贍養費用的權利;
4.在老人去世後,不贍養老人或不按照約定贍養老人的子女可少分甚至不分遺產;
贍養了老人,是否有權繼承老人的財產?
13樓:君眾事務所
您好,對於你提出的問題,首先需要明確以下幾點:
1,贍養年老父母是每個成年子女的責任和義務,和是否有權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沒有關 系;
2,如果當事人對老人的遺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在老人生前提出;
3,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的,以遺囑為準,沒有遺囑的,按法定繼承;
4,我國《繼承法》對繼承的範圍和份額規定得很明確,當事人可參照處理;
5,如果對繼承份額和繼承人的範圍有異議的,可以協商或者起訴解決。
繼承法》第十三條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至於您所說的協議,由於存在脅迫行為,在法律上是可以撤銷的,因此可以請求法院撤銷該協議。
如能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資訊,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
14樓:
不贍養老人通常情況下不會喪失繼承權。
根據法律規定,繼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繼承人故意殺害被繼承人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是否既遂,也無論殺害動機為何均喪失對於被繼承人本人的繼承權;另外,該繼承人僅喪失其所所害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而不是喪失被繼承人以外之第三人的繼承權。
二)繼承人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要求殺害的目的必須是爭奪遺產;與(一)同,該繼承人僅喪失其對所爭奪之被繼承人的繼承權。
三)繼承人遺棄被繼承人的或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此處要求虐待被繼承人的必須情節嚴重而遺棄被繼承人沒有情節嚴重的要求;另外,依據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此種情形若繼承人後來悔改的並且被繼承人於生前表示原諒的,其繼承權可以恢復。因此這種情形下有過錯的繼承人的繼承權並不絕對喪失。
四)繼承人偽造、篡改或銷燬遺囑,情節嚴重的。
再婚老人是否有權利分配以前的遺產,求詳解。
再婚老人有權繼承已經去世的原配偶的遺產。做為法定繼承人的權利世纖指不因再婚而消滅。,如果原配偶有遺囑,按遺囑繼承。沒有遺囑,按法定,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父母搜配 配偶 子女共同繼承遺產。繼承人之間可以平分或者協商繼承份額。,繼承法 規定 第五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
特赦令由誰決定由誰簽發?什麼情況可以頒發特赦令?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決定和全銷消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公佈虧冊知法律,任免 總理 副總理 國務委員 各部部長 各委員會主任 審計長 秘書長,授予國家的勳章和榮譽稱號,釋出特赦令,宣佈進入緊急狀態,宣佈戰爭狀態,釋出動員姿讓令。在我國特赦的 決定權 僅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
進貨商有權決定信用證銀行是否打款嗎
信用證是開證行與受益人 之間獨立於 買賣 合同之外的單獨的單據買賣,是開證行對受益人的有條件的付款承諾,即只要受益人嚴格按照信用證的規定行事,提交符合信用證規定單據,那麼,開證行將保證對受益人付款。由此可知,信用證不受開證申請人的約束。那麼,信用證上註明 只有在進貨商發出匯款指示時,銀行方能打款。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