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看守所裡讀《活著》,究竟是有意反諷還是最後表演?

2025-06-05 14:20:11 字數 995 閱讀 6815

1樓:小晟**匯

勞榮枝看守所裡讀《活著》,這是她認真悔過的表現,希望她能夠在裡面好好改造。

2樓:幸福小豬豬

這是最後的表演,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在看了這本書之後,卻明白了自己需要活下去,這也極具諷刺意味。

3樓:遊戲達人玩遊戲

這不就是在反諷嗎?她傷害了那麼多人,她害的小朋友從小就失去了他的父親,在那個年代活著就已經很難了。

4樓:筱離

勞榮枝看守所裡讀《活著》,看到這一幕,很多網友認為:勞榮枝看這樣的書籍其實就是一種諷刺。因為二審判決已經下來,維持一審原判,所以勞榮枝還是死刑。

可是在此期間,勞榮枝看守所好圓裡讀《活著》這是多麼諷刺的事情。面對這樣的事情,究竟是有意反諷還是最後表演?

從我個人角度來分析,其實勞榮枝看守所裡讀《活著》也不過是最後的表演罷了,同時也體現出了人的本能反應。其實在世界當中每乙個人都會經歷生老病死,可是面對未知的世界時,不知道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也不知道人會哪一天不在,這種情況下,人們反而可以釋懷,並不會對死亡產生相應恐懼。可是當乙個人知道自己已經快要死了,並且是數著自己的倒計時,這種情況下出於本能反應,人們都是想活著的,而且是特別害怕閉敗死亡的。

面對勞榮枝這樣惜命的人,更是如此。在這個行為當中我們可以看出,勞榮枝是非常想活下來的,所以才會讀活著這本書。但是也不排除這是最後的表演,因為這個女的太過聰明,但凡在死亡來臨之際有一絲希望,她都不可能放棄。

而且她這麼做,可能在關鍵時刻,還想博取他人的同情,最終免於一死。可是對於窮兇極惡的人,這種事情只能作為想象,是不可能完成轎襪顫的事情。

那麼勞榮枝真的會被執行死刑嗎?

雖然現在勞榮枝還處於上訴階段,但是不得不承認,如果一審和二審都維持原判的情況下,如果想要再改判幾乎是微乎其微的。因為在一審當中如果有程式方面的瑕疵或者是證據方面的不足,那麼還情有可原;可是二審過程中就會彌補一審當中的一些不足,並且提交相應的證據,整個事件是十分清晰明瞭的,證據也是十分充足的,想要翻案幾乎是微乎其微。

請問在看守所裡能收到信嗎,在看守所裡等待沒判刑的人能收到家屬的信嗎?

經辦案機關同意,近親屬可以與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通訊,但收到之前要經管教和辦案機關檢查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三十四條第一款 人犯與其居住在境內的近親屬通訊,須經辦案機關同意,要求會見的須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 機關的主管局 處長批准。第三十八條 看守所對人犯發收的信件,未受辦案機關委託檢查的,一律交...

勞榮枝案件犯什麼罪,勞榮枝大概判什麼刑

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 搶劫 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 搶劫罪 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勞榮枝故意殺人致五人死亡 搶劫致一人死亡,搶劫數額巨大,並具有入戶搶劫情節 綁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贖金7萬餘元,犯罪情節特別惡劣,手段特別殘忍...

勞榮枝案一審宣判?勞榮枝案預計什麼時候宣判

月日上午,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勞榮枝故意殺人 搶劫 綁架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以被告人勞榮枝犯故意殺人罪 搶劫罪 綁架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勞榮枝與法子英 已另案判決 系情侶關係。年至年間,二人共謀並分工,由勞榮枝在娛樂場...